2014-06
10

high起来~

By xrspook @ 16:33:45 归类于: 烂日记

我经常不明为什么有些人会high不起来,因为我是个非常容易就很high的人。据说运动和ooxx都会产生内吗啡,都会让人high,但我是做很多事都能high,或许都在产生内吗啡呢!

小学中低年级的时候,我的父母老是被老师投诉说我上课的时候咬手指,当时是出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种习惯?但肯定不是异食癖。后来我当然是戒掉了,不戒掉会被老师烦死,我是个好学生你知道么,因为那个污点而被降分不值。但当我成年后,我又开始咬手指了,那是不自觉的,情不自禁地,当我紧张当我high的时候我就会咬手指了,从前咬的是手指甲,现在咬的是手指皮。我知道那样不卫生也不雅观,但貌似只有那样才能让我的high稍微没那么过分。

今天中午在用最普通的度娘和Google搜索期刊文献,找到了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离开大学,离开那个偌大的免费数据库以后如何继续下载到免费的文献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希望在我30周岁之前成为工程师,还有1年半的时间,对我来说最拦路虎的是论文数量。现在我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是零,我起码要搞个2-3篇,而且还得有一定质量水平我才有可能通过中级工程师的评审。写论文除了需要我平时积累的数据还需要大量的文献支持。那不能说抄袭,即便是综述也不是抄袭,那是一个汇总,就像是为某个专题做了一个目录一样,给对那方面不熟悉的新手一个方向性的指引。当然了,如果你通篇都是试验,但试验数据完全就是东拼西凑各处复制粘贴的,那是抄袭,毋庸置疑的抄袭。所以,在综述里通常不会出现非常详细明确数字化的图表,即便是结论,通常都只是以高度概括的话去表达。找不到文献就不会有思路,因为书本或标准都是严重滞后于现实研究/状况的,所以完全依赖于那些东西而妄图闭门造车那是傻逼行为。近几天我才开始重新如饥似渴地大量进行文献搜索,突然找到了我很多想知道的东西我当然兴奋。心脏砰砰直跳我根本就没办法在平时我中午我应该去睡觉的时间安然入睡。我试图去睡觉,但心跳加速得厉害我根本睡不着,于是直接开始起来干活好了。

设计表格,我的大爱!设计试验方法,也是我的大爱!我不可能不爱做饭的,因为我爱做试验,我怎么可能讨厌那个无比接近做实验的做饭呢?!但时间花在做试验上那叫做正经事,时间花在做饭上那叫做家庭主妇,除非我的职业是厨师。

我已经大学毕业6年了,但近几天大学时期那些探索激情貌似又再次在我体内熊熊燃起,实在不可思议。很多东西已经变了,但某些东西貌似还在那里,未曾消失。

摸鱼的时候我当然能high,但做正经事的时候,我也可以!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2014-06
7

关于阅读的吐槽

By xrspook @ 22:59:56 归类于: 烂日记

跑步和阅读是我周六的主调,我不想丢下任何一个。近几年,周六对我来说就是去看病/刷屏Smackdown,但近几个月,周六就是跑步,近几周,周六就是跑步+阅读。如果说跑步是“肉”的锻炼,那么阅读就是“灵”的锻炼,但其实又不能这么说,跑步只有牛劲不讲策略是不行的,其中包含了各种心理挣扎,虽然我从未跑过42.195K的距离,虽然我从未经历过据说每个跑马拉松的人都会感受过到达30多K的时候那种被肉体嫌弃死,完全靠精神支撑着继续的境界,但如果每个周六你都得用11路车在路上颠簸那么2个小时+,没有“灵”,谁信!

今早我足足花了起码15分钟说服自己要穿上全粉Mizuno Wave Inspire 9跑步去。不容易,非常不容易,天气的因素,跑量的因素,担心大姨妈光临的因素,脚踝貌似略有不妥当的因素…… 虽然比之前晚了大概10分钟开始,但我今天还是去跑了,虽然不是平时周末的18K,但我也跑了14K。不是因为偷懒,xrspook是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偷懒的人,今天的克制是为了我以后还能长久健康地跑下去。关于跑步这个话题,这篇blog到此为止。

今天我真正想说的是——阅读。

比起图形和文字我更喜欢看前者,不是因为我看漫画看多了,说实在的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很多漫画。人家的童年或许是安徒生童话之类的开始,但我一开始看且非常猛力主动去看去研究的是折纸的书,所以我对图形貌似有天生的好感。至于文字类书籍的启蒙那就是我小学四年级开看的金庸武侠小说了。在那之前我非常非常讨厌看文字类的东西(我的语文成绩根本不可能拔尖),故事会也好,杂志也好,作文书也好,报纸也好。但实际上让我开始大量自主成瘾阅读文学类书籍是在我高中后期,尤其是高中毕业后,大学的某段时期也很疯狂。

阅读怎么可以只是学习模仿呢?!我无法接受阅读而没有自己见解这种神奇模式,但实际上我读的又都几乎是小说类,我思考什么呢?我思考推测的不是作者接下来要给我们什么故事情节,更多的我是去想象那个描述的场景,把自己当作主角一般去思考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又或许把故事里的很多东西跟我的人生经历和生活作对比。因为是这种大模式阅读,我怎么可能把注意力停留在字词句以及各种写作手法的运用上呢?!综上所述,即便到了高中,我的语文也都只能用糟糕去形容,因为我从书本吸取营养的类型和模式根本就不和考试大纲相一致。除非我有非常大的阅读量非常广泛的阅读范围,我做到了融会贯通无招胜有招,否则我考试必惨。

因为阅读的时候我从未停止思考,所以在某些写作文体里我偶尔能写出一些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比如说我写的观后感/读后感和议论文。在初体验这两种文体的时候,我让我的语文老师眼前一亮,但那只是一亮,一亮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因为我的积累/底蕴非常浅薄,所以偶然晃一枪还能稍微能骗人,但见多了就知道就那么回事了,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接受那些大段大段摘录,拼接起来尚且不流畅的人到底是怎么敢斗胆把文章发出去形成电子书籍让人下载让人阅读的?!写作的人要有良知,选编的人也要有标准啊,居然会有种不如我去写的感觉,某些电子刊物真心失败。

别说信达雅,单纯的通顺明了都做不到的话,我真心为写出那些东西的某些人的语文老师感到丢脸啊!

2014-06
3

孤独症深重

By xrspook @ 20:37:35 归类于: 烂日记

这个夏天应该怎么整我不知道,我可以hold住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不开空调,这可以的,无非就是睡觉的时候热一点,但如果不是我一个人呢?我真TMD的希望我只是一个人。你可以称呼这为孤僻,但一个人就无需考虑别人有何感受,一个人我会处理得妥妥贴贴,即便只有一个人我也不会让自己自暴自弃随便潦草过日子。孤独一般都被看作贬义词,随着时代的发展最多算是个中性词,但我这个神经病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肿么办,我觉得这非常好呢。孤独不等于寂寞空虚冷,孤独不等于我很需要谁谁谁来安慰关心神马。相反,孤独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平和的状态很舒服很安详,没有多余的忧虑。我只需做好我计划内的事而已,认真地思考认真地做事认真地问自己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孤独让我很开心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受干扰。

从工作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从丈夫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从爸爸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他唯一一个让全世界都羡慕嫉妒恨的就是他几十年如一日都在潜心研究他语言文字类的东西,即便你们这些愚蠢的地球人没有一个懂他为之发狂发疯耗费大量心血抄写的到底是什么。人人都有癖好,但像我爸这样从我懂事以来就发现他一直没有停过的人我还没发现第二个。我知道癖好是什么,因为我自己也有癖好,而且还不轻,但我的癖好最多就是几个月几年,最多的也不过是差不多10年而已,但我爸的癖好是一!辈!子!他貌似从来就没有低潮期,从来就没有厌恶期,从来就不会花心在别的东西上而对原有的癖好动摇。综上所述,我爸是个重症的孤独患者,已经到达了无药可救的水平,但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难过,我们这些旁人也就不要没事找事为其忿忿不平各种评价了。如果多年以后科学家发现有些基因决定了一个人忍受孤独程度的话,我相信,爸爸肯定把那东西毫无保留地遗传给我了。

关于睡前的故事枕边书之类,对我来说那是高大上的东西。小时候我的确经常抓住爸爸让他给我讲故事,无论在什么场合,但唯独不在睡觉前。我不会嚷嚷要求讲一个故事我再睡觉,就更加不会讲完这个故事还要讲多少多少个我才去睡觉了。小时候,因为家里房间狭小的原因书桌就直接和床紧贴并排放置,房间里只有很高很高的照明灯和书桌上的台灯,当时我不习惯看书,但即便我习惯,我枕边的光线也不足以让我可以顺利阅读。直到初中,我搬到了新家我的书桌才算和我的床分离了,床头有了床头柜和床头灯,那时开始我才算有了真正的枕边书。枕边书我不是用来催眠的,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小说,但我也不能对他们痴迷到欲罢不能,睡前看书的时间有限,通常来说,只有20分钟,实际上如果我太困的话,5分钟我就会把书合上,当然当我还年轻只有15岁不到的时候,我拿着金庸的武侠小说可以一看就好几个小时,从晚上9点多一直看到午夜2-3点,妈妈半夜上厕所发现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才威逼我必须关灯睡觉。我无法习惯在图书馆坐一天看书,对我来说,看书最恰当的时间是晚上躺在床上在略昏暗的灯光下阅读。阅读是种很私人的事,必须完全孤立隔离。无孤独,不阅读。

你或许无法理解享受孤独的人是怎样的,但我就是这么一个。

2014-05
18

关于吃吃吃

By xrspook @ 19:14:50 归类于: 烂日记

在家里,每次睡觉起来我总想着要吃点什么,而我又通常能找到些什么来吃。

通常来说,周日的早餐,我们一家三口会吃嘉顿350克一包8片的幼麦方包。爸爸妈妈各吃2片,我吃3片,余了一片。比如说今天从下午3点睡到5点,再也睡不下去以后我就起来把最后一片吃完了。这其实也无伤大雅因为在家的晚上我不吃或只吃2口的米饭,这算是提前的碳水化合物摄入罢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习惯,我也不知道,估计跟在家的时候水喝得没有单位多有关。在单位我桌面就放着2瓶水,一瓶是白开水,另一瓶或许是红茶或许是山楂水或许是玫瑰花茶或许是绿茶又或许我会煲一些薏米水,看到有水我就会灌下去,喝饱,把瓶子装满,等待着下一次再灌。抽屉里除了有能用来泡水的东西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倒没有突然想起要吃杯麦片或牛奶当零食的习惯。

家里也没有零食,妈妈会常备苏打饼干,但我已经甚少触碰。除此以外还有少数几粒糖,不是过年买的,是他们两老参加别人的什么喜酒带回来的喜糖,再除此以外就是朋友送我的各种旅游手信/礼物的糖了。曾经,每到过年我都会买家庭装各一大包的旺旺仙贝和旺旺雪饼,还有年过节我在优之良品买了一公斤的独立包装牛肉干(买500克送500克,外加送了一些橡皮糖),那是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家里从前还有花生和紫菜,还有过年时妈妈或我过年时分的贺年食品。随着节俭风的到来,单位分的神马都成浮云了。没有费列罗没有杏仁糖没有瑞士糖没有坚果没有瓜子没有一些我已经忘记了是什么的东西。这种事情,是从今年春节开始的,当时我正在减肥,没有了也就没有了,省心,反正我不会去吃,爸爸妈妈年纪也大了,不适合大量吃,虽然从心理上说,少了点什么很不爽,但从实际情况考虑,这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怎么会忘记去年春节单位分的那个大圆罐蓝罐曲奇我爸抠门不舍得送人要留自己吃,我妈说她不吃的,开了以后我爸也不吃,一整罐都放到我房间由我一个人消灭,这是多么惨痛的事件!!!!!一!整!罐!(接近1公斤)我不是那种忍心把曲奇直接扔进垃圾桶的人,所以我把它们都扔进了我的肚子。薄荷网的信息显示每100克蓝罐曲奇的热量是546大卡,一片是44大卡,一大罐是4958大卡。每次两片88大卡已经是很邪恶的消耗了,而我通常是为了在曲奇受潮之前赶紧消灭通常是2垛一起吃的(忘记了,是6片还是8片?)。1片44卡你已经需要跑步10分钟去抵消,OMG!至今我不会忘记估计是那次以后我体重暴涨,导致了仅仅合身的衣服几乎全部报废,大姨妈也随之不时打酱油。不知道是哪个恶魔发明曲奇这种恐怖食品,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为啥明明是共享家庭装的曲奇非得让我一个人很痛苦地消灭掉!那次以后,我对曲奇真心产生严重畏惧感,我并不讨厌那个味道那个口感,但我完全说不上喜欢那东西,别说一大罐,给我一片,给我一小包我都会摇头撒手彻底拒绝。高热量的食品通常好吃,但如果你曾经有过像我这样经历的话,你也会开始害怕。小时候,爸爸妈妈会对我各种限制,这个只能吃多少个/片,那个不能吃等等,但当我成年了,到了我本来平时热量摄入就过量随便吃吃都会长胖的年龄他们却把这么大一个蓝色炸弹扔给我,太恐怖了……

这么多年来,就做饭而言,我小学时期居然是做得最多的。做菜我是小白,因为他们几乎不留任何做菜的原料给我,但做饭,控制电饭煲做饭的饭量和水量我可以做到相当精准,单纯把青菜水煮我也做得足够好,因为这两个是父母当年留给我的仅有做饭任务了,其余的,他们几乎不让我碰,我也极少数主动申请去插手(必定会被骂).小学时我最喜欢的还有煮鸡蛋马蹄粉或者龟苓膏,这两个“糖水”我也很在行,但自从搬家后一切都浮云了,家里再也没有马蹄粉或龟苓膏粉。有段时间我非常努力地用打蛋器手动打鸡蛋做蛋糕(完全不加酵母),但用隔水蒸或者微波炉的方式出来效果都不好,如果当年我知道有电饭煲这个蛋糕神器,我一定能做得漂亮很多。现在我知道了,但我不去做了,因为要把鸡蛋清打成霜状(反过来不会掉下)需要用很多很多的糖,打发过程也很累人,外加面粉不少神马,从原料上说蛋糕本来就是一个挺高热量的玩意,而且还绝大多数是碳水化合物。如果你愿意无论难吃与否都把我做的蛋糕吃完,我愿意卖力去做,做完我只会吃一小块试试味道,我喜欢的是过程,至于成品我又舍不得直接扔掉,但我又知道都吃掉那不好,所以,直接不做得了。

从一个普通人的饮食习惯变成比较健康克制,对其他人来说或许很难,那太难了,但对我来说,那就像吃饭睡觉般一样自然而然,如果这都能再次长成胖子的话,我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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