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
24

脂肪君你给我回来

By xrspook @ 15:30:43 归类于: 烂日记

有时我真的很怀念那些减肥的日子,只顾死命出汗增加运动量就好,你无需在意肚子饿,你无需在意你运动时呼吸到底如何更加无需担心体脂含量会过低,还有一点就是减肥的时候你可以很严格地计划自己,最让你欣喜的是磅秤上的数字下降,你也没有一个周跑量的死命令,下雨天或者说跑步的时候下雨了就不跑,改在办公室跳个40分钟的HIIT,心情好就再来一发30分钟的跳绳或呼啦圈,心情不好,那就没有然后了。最让人放松的是我减肥还没到底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一个要去完成马拉松比赛的目标。神马LSD,神马间歇跑,神马节奏跑,神马轻松跑,神马上坡下坡跑,神马跑楼梯等等等等都与我无关,与我有关的就是保证每天都做运动约1小时,每天都几乎能在快走/跑步里创造出让自己欣喜的成绩,每天以饿肚子为乐。不需要计算自己要多久补水,不需要为每天的蔬菜和蛋白质摄入而绞尽脑汁,也不需要无中生有地不时吃点零食来抵消过大的消耗。

不得不说,减肥结束后我的运动量比减肥的时候还要变态!持续时间更长、强度更大、运动的环境更严酷。如果可以重来,我还会脑残地把马拉松当作我的目标去攻克吗?而且我剑指的还不只是一个马拉松哦!为一个全程马拉松准备一年是很正常的,但你不可能一直都在速度训练,基础心肺训练是很耗时间也需要很长距离去让自己进步的。估计这是因为我是个新手吧,所以需要特别长的时间和距离去磨练。但貌似我过于努力了,从一个男性的角度考虑,我这不凶狠,属于很温柔,我不想承认这种“严格”训来年不适合女性,但去年我生日那天去测性激素6项,孕酮已经偏低了,黄体还正常,要知道,当时我的减肥才不过减了一半不到哦,顶多4.5公斤,但最终,到近期,离我减肥初期的时候已经少掉了15公斤。已经半年没测过性激素6项,估计现在再测,那就不是偏低,是直接得叫很低了。

摆在我面前的事实直挺挺地要求我必须增肥,是肥!不是肌肉,是脂肪,要增回去!要增到起码17%,现在我大概就只有15%,这意味着我至少要增加3斤!最完美的数字我个人觉得是108。最纳闷的是那必须得是脂肪,肌肉不行。我必须减量,这不只是脂肪的问题,是雌性激素和运动产生的自high内吗啡有拮抗的原因,达到最最基础的17%脂肪含量是基本条件,要性激素能持续稳定正常分泌还得不能太激动,不能老太兴奋幸福。尼玛的,这都神马道理?!但或许,其实我没必要再增肥,我别太high,减量就好。但现在我的MAF180是白热化阶段呢!每周3跑已经是我个人觉得的底线了,难道我要把所有的HIIT都减掉?!我唯一能做到的就只是把每周1发的1000卡workout变成隔周1发,把周日的1小时no burpee HIIT+普拉提减为半小时的普拉提。但我还是想继续保持一周3个工作日跑步,周六18K的节奏啊啊啊啊啊啊(正常一周是12+12+8+18=50K),跑步我最多缩减为一周工作日2次12K+周六18K,不能再少了!至于工作日的第三发跑步,那发唯一安排在晨跑的,缩成8K总得了吧!

如果说没有那个马拉松的目标,跑步停掉就停掉了,多么简单,但现在,我是超级的有心无力。从表面上看我没有一点问题,但不注意细微的东西,我始终会出大问题,我不希望自己成为玻璃人,非常容易就骨折。

太努力也是个错……

2014-06
20

即便可以重来我也会仍走这条路

By xrspook @ 12:00:27 归类于: 烂日记

用了几乎一个上午的时间,我才在DIR大致补全了一些主流的ADR相关资讯,但看看,不过才7篇而已。其中很多时间耗在等待上,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天朝要顺利打开外国网站就变得困难了,光用一个手段还不行,得不停地切换,得不断地尝试,得一分一秒地耐心等待。一个上午的时间(>2小时)这都差不多够我在广州来个晨跑LSD 18K了不是么!但换句话来说,只需用一个晨跑的时间我就可以把ADR过去差不多一周的东西补全,也够划算的/东西真少。不得不说,我在挖非主流资源方面完全是撒手不管了,我只在keep着最基础的东西。当我Zinio上WWE Magazine订阅到期,我也不会继续订阅电子版的WWE Magazine了,因为Zinio本来就需要用某技术打开,每期Magazine就只是为了几张上面实际上只有几平方厘米大小的有用内容而买下杂志,我能支付得起那点钱,但我有必要进行这种消费吗?去年我大概是用20美刀买下1年12期的WWE Magazine Zinio电子版,以6折算,如果我每次把这些钱每个月都去买一次三文鱼刺身(大概25 RMB每次)吃的话,够吃4-5个月了。

今早看到某传闻说Alberto Del Rio和WWE的合同将在下下周的PPV Money in The Bank 2014后到期,而Rodriguez自己不想续约了。有种淡淡的忧伤,但也有种豁然解脱的感觉。如果ADR离开了WWE,我也就不需要那么严格地要求自己一定要在8月的最后一周或倒数第二周的周末去献血(400cc)了,我可以提前到7月,为我1123的广马半马留下足够多的恢复时间。一切就像一场梦,就像《百年孤独》的末尾,一阵狂风卷走了一切,不留一丝痕迹,4年了啊!我狂野4年了啊!而且是相当不顾一切拼尽全力的狂野!超越了我从前任何一次狂野的水平!

我得到了什么?

我hold住了英语和西语的水平不严重下滑,起码最基础的东西我还能秒懂。我兢兢业业地用Rosetta Stone老老实实地用了差不多1年了时间学完了拉丁美洲5级的西班牙语,当然了,到后面我也觉得自己在钻空子。我家里的电脑有超过100G的ADR相关视频,那都还是经过剪切的呢,如果不不剪切,1T都不知道够不够放。我的房间里放着2个LED灯牌,一个是我自己做的,一个是摔迷朋友送的,代表了我两次认真地去上海看WWE。我有一大堆的橡皮章,其中有半数或以上是和ADR相关的,在过去一年多里,他总是我橡皮章的灵感来源。无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有ADR亲笔签名的照片,当然了,不是合影,不给我个面具我是不会跟那丫合影的。我有一大帮的网友,从互不相识到互相调侃再到互相改变对方。我还做过一个关于墨西哥摔角手的纪录片翻译,神马苦逼的抄写英文字幕,神马苦逼的逐字逐句翻译并到处找人校对,神马苦逼的一点一点地前进后退校正时间轴……

我在Alberto Del Rio这个WWE的墨西哥摔角手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开玩笑,在过去4年里,考虑关于他的东西比考虑我自己的东西的时间还要多,思考得还要认真。做了很多,想了很多,虚无的精神满足和沉甸甸的实物累积也很多。

如果能让我再选一次,我依旧会毫不犹豫地成为这个叫做Alberto Del Rio的摔角手的绝逼独一无二脑残粉。

2014-06
15

耐热本领

By xrspook @ 17:35:51 归类于: 烂日记

周日下午睡觉最重要的是掌握什么?耐热!虽然我一个人独占爸爸妈妈1.5米的大床,大床上铺着藤席(你知道这玩意现在有多贵吗!我说的是传统的那种,不是仿藤不是软藤!!!!!家里一直有这东西,我从未意识到这东西有多么值得特珍惜,但自从我数周前去商场打算买一张回单位……),没有空调,没有风扇,窗开了,但没有一丝风吹进来,即便有那也是热风。数周前,我好几次都热醒,不踏实,热醒了继续睡,再热醒再睡,而近两周我已经可以睡得挺安稳了,今天从中午1点睡到了下午4:30,期间咳嗽喉咙干醒来一次,喝口水继续。

这个夏天晚上睡觉至今我没有在自己的房间里开过空调。风扇有过,但如果可以不用的话,我不会开。我在故意锻炼自己耐热的本事。身体只有能更加适应闷热,我才会在夏天的跑步里不至于觉得非常长想死。夏天和冬天不一样,冬天跑步你觉得冷你可以跑快点,给自己点音乐打打鸡血,但夏天,觉得自己在虚脱,看着自己的心率不受控制狂飙,难道你要提前结束锻炼?

办公室的空调,如果我在的话,我只会开个28℃,因为办公室里的三个人,相对来说另外两个去户外工作的机会更多,太大的温差非常容易让人适应不来而生病。室外随便就35℃+了,通常来说,室内外的温差最好不超过6℃,所以我开28℃已经是极限。在办公室里爽歪,突然转变环境,在室外热死,这是要遭殃的。身体不对劲不是因为夏天温度太高了,而是因为人造的环境太过于反自然,以至于本来很智能高端的人体困惑傻逼无所适从。

从来没想过居然会有那么一天,我倒行逆施。在空调横行高温高湿的时候居然斗胆反人类,回归最本源,而这个是因为我知道跑步需要我有不一般的自我调节能力。如果没有跑步,我肯定又是夏天空调病的一个患者。

还记得从前,鸿运扇还属于奢侈品的时候,我、外婆和表姐睡在一张床上,只有一台鸿运扇,根本不足以把所有人都完全照顾到,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外婆拿着大葵扇这个孙子扇扇,那个孙子扇扇。当时我们想都没想过会有那么一天家家户户都会把空调变成标配。因为就连当时我觉得那附近最高档的酒家也不过是大厅门口有个风幕,里面有若有若无的空调而已。至于低档一点的,为了不至于吃得满身大汗,请早找个有风扇照顾的地吧。外公直到离世那天都没有在家里享受到空调,外婆很健康很长寿,她也很怕热,她说现在每天晚上开空调睡觉就能睡得好。当年外公每天早上很早起来煮水清洗冷热水瓶泡茶然后去买报纸到茶楼早早霸位,而我们那些太阳晒屁股都不愿意起来的孙子总是磨磨蹭蹭,在外婆的带领下去跟外公汇合。记忆中,我的童年从未觉得过夏天有热得多可怕,因为夏天意味着暑假意味着可以不用上学很长时间的游玩。是因为空调开始进入了百姓家,我才逐渐开始觉得夏天难熬,人家有空调你没空调你很痛苦。

大概20年后,我居然会主动试图脱离空调的“襁褓”,好神奇。人本不应该依赖那个的,不是么?

2014-06
10

high起来~

By xrspook @ 16:33:45 归类于: 烂日记

我经常不明为什么有些人会high不起来,因为我是个非常容易就很high的人。据说运动和ooxx都会产生内吗啡,都会让人high,但我是做很多事都能high,或许都在产生内吗啡呢!

小学中低年级的时候,我的父母老是被老师投诉说我上课的时候咬手指,当时是出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种习惯?但肯定不是异食癖。后来我当然是戒掉了,不戒掉会被老师烦死,我是个好学生你知道么,因为那个污点而被降分不值。但当我成年后,我又开始咬手指了,那是不自觉的,情不自禁地,当我紧张当我high的时候我就会咬手指了,从前咬的是手指甲,现在咬的是手指皮。我知道那样不卫生也不雅观,但貌似只有那样才能让我的high稍微没那么过分。

今天中午在用最普通的度娘和Google搜索期刊文献,找到了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离开大学,离开那个偌大的免费数据库以后如何继续下载到免费的文献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希望在我30周岁之前成为工程师,还有1年半的时间,对我来说最拦路虎的是论文数量。现在我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是零,我起码要搞个2-3篇,而且还得有一定质量水平我才有可能通过中级工程师的评审。写论文除了需要我平时积累的数据还需要大量的文献支持。那不能说抄袭,即便是综述也不是抄袭,那是一个汇总,就像是为某个专题做了一个目录一样,给对那方面不熟悉的新手一个方向性的指引。当然了,如果你通篇都是试验,但试验数据完全就是东拼西凑各处复制粘贴的,那是抄袭,毋庸置疑的抄袭。所以,在综述里通常不会出现非常详细明确数字化的图表,即便是结论,通常都只是以高度概括的话去表达。找不到文献就不会有思路,因为书本或标准都是严重滞后于现实研究/状况的,所以完全依赖于那些东西而妄图闭门造车那是傻逼行为。近几天我才开始重新如饥似渴地大量进行文献搜索,突然找到了我很多想知道的东西我当然兴奋。心脏砰砰直跳我根本就没办法在平时我中午我应该去睡觉的时间安然入睡。我试图去睡觉,但心跳加速得厉害我根本睡不着,于是直接开始起来干活好了。

设计表格,我的大爱!设计试验方法,也是我的大爱!我不可能不爱做饭的,因为我爱做试验,我怎么可能讨厌那个无比接近做实验的做饭呢?!但时间花在做试验上那叫做正经事,时间花在做饭上那叫做家庭主妇,除非我的职业是厨师。

我已经大学毕业6年了,但近几天大学时期那些探索激情貌似又再次在我体内熊熊燃起,实在不可思议。很多东西已经变了,但某些东西貌似还在那里,未曾消失。

摸鱼的时候我当然能high,但做正经事的时候,我也可以!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