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
15

耐热本领

By xrspook @ 17:35:51 归类于: 烂日记

周日下午睡觉最重要的是掌握什么?耐热!虽然我一个人独占爸爸妈妈1.5米的大床,大床上铺着藤席(你知道这玩意现在有多贵吗!我说的是传统的那种,不是仿藤不是软藤!!!!!家里一直有这东西,我从未意识到这东西有多么值得特珍惜,但自从我数周前去商场打算买一张回单位……),没有空调,没有风扇,窗开了,但没有一丝风吹进来,即便有那也是热风。数周前,我好几次都热醒,不踏实,热醒了继续睡,再热醒再睡,而近两周我已经可以睡得挺安稳了,今天从中午1点睡到了下午4:30,期间咳嗽喉咙干醒来一次,喝口水继续。

这个夏天晚上睡觉至今我没有在自己的房间里开过空调。风扇有过,但如果可以不用的话,我不会开。我在故意锻炼自己耐热的本事。身体只有能更加适应闷热,我才会在夏天的跑步里不至于觉得非常长想死。夏天和冬天不一样,冬天跑步你觉得冷你可以跑快点,给自己点音乐打打鸡血,但夏天,觉得自己在虚脱,看着自己的心率不受控制狂飙,难道你要提前结束锻炼?

办公室的空调,如果我在的话,我只会开个28℃,因为办公室里的三个人,相对来说另外两个去户外工作的机会更多,太大的温差非常容易让人适应不来而生病。室外随便就35℃+了,通常来说,室内外的温差最好不超过6℃,所以我开28℃已经是极限。在办公室里爽歪,突然转变环境,在室外热死,这是要遭殃的。身体不对劲不是因为夏天温度太高了,而是因为人造的环境太过于反自然,以至于本来很智能高端的人体困惑傻逼无所适从。

从来没想过居然会有那么一天,我倒行逆施。在空调横行高温高湿的时候居然斗胆反人类,回归最本源,而这个是因为我知道跑步需要我有不一般的自我调节能力。如果没有跑步,我肯定又是夏天空调病的一个患者。

还记得从前,鸿运扇还属于奢侈品的时候,我、外婆和表姐睡在一张床上,只有一台鸿运扇,根本不足以把所有人都完全照顾到,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外婆拿着大葵扇这个孙子扇扇,那个孙子扇扇。当时我们想都没想过会有那么一天家家户户都会把空调变成标配。因为就连当时我觉得那附近最高档的酒家也不过是大厅门口有个风幕,里面有若有若无的空调而已。至于低档一点的,为了不至于吃得满身大汗,请早找个有风扇照顾的地吧。外公直到离世那天都没有在家里享受到空调,外婆很健康很长寿,她也很怕热,她说现在每天晚上开空调睡觉就能睡得好。当年外公每天早上很早起来煮水清洗冷热水瓶泡茶然后去买报纸到茶楼早早霸位,而我们那些太阳晒屁股都不愿意起来的孙子总是磨磨蹭蹭,在外婆的带领下去跟外公汇合。记忆中,我的童年从未觉得过夏天有热得多可怕,因为夏天意味着暑假意味着可以不用上学很长时间的游玩。是因为空调开始进入了百姓家,我才逐渐开始觉得夏天难熬,人家有空调你没空调你很痛苦。

大概20年后,我居然会主动试图脱离空调的“襁褓”,好神奇。人本不应该依赖那个的,不是么?

2014-06
10

high起来~

By xrspook @ 16:33:45 归类于: 烂日记

我经常不明为什么有些人会high不起来,因为我是个非常容易就很high的人。据说运动和ooxx都会产生内吗啡,都会让人high,但我是做很多事都能high,或许都在产生内吗啡呢!

小学中低年级的时候,我的父母老是被老师投诉说我上课的时候咬手指,当时是出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种习惯?但肯定不是异食癖。后来我当然是戒掉了,不戒掉会被老师烦死,我是个好学生你知道么,因为那个污点而被降分不值。但当我成年后,我又开始咬手指了,那是不自觉的,情不自禁地,当我紧张当我high的时候我就会咬手指了,从前咬的是手指甲,现在咬的是手指皮。我知道那样不卫生也不雅观,但貌似只有那样才能让我的high稍微没那么过分。

今天中午在用最普通的度娘和Google搜索期刊文献,找到了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离开大学,离开那个偌大的免费数据库以后如何继续下载到免费的文献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希望在我30周岁之前成为工程师,还有1年半的时间,对我来说最拦路虎的是论文数量。现在我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是零,我起码要搞个2-3篇,而且还得有一定质量水平我才有可能通过中级工程师的评审。写论文除了需要我平时积累的数据还需要大量的文献支持。那不能说抄袭,即便是综述也不是抄袭,那是一个汇总,就像是为某个专题做了一个目录一样,给对那方面不熟悉的新手一个方向性的指引。当然了,如果你通篇都是试验,但试验数据完全就是东拼西凑各处复制粘贴的,那是抄袭,毋庸置疑的抄袭。所以,在综述里通常不会出现非常详细明确数字化的图表,即便是结论,通常都只是以高度概括的话去表达。找不到文献就不会有思路,因为书本或标准都是严重滞后于现实研究/状况的,所以完全依赖于那些东西而妄图闭门造车那是傻逼行为。近几天我才开始重新如饥似渴地大量进行文献搜索,突然找到了我很多想知道的东西我当然兴奋。心脏砰砰直跳我根本就没办法在平时我中午我应该去睡觉的时间安然入睡。我试图去睡觉,但心跳加速得厉害我根本睡不着,于是直接开始起来干活好了。

设计表格,我的大爱!设计试验方法,也是我的大爱!我不可能不爱做饭的,因为我爱做试验,我怎么可能讨厌那个无比接近做实验的做饭呢?!但时间花在做试验上那叫做正经事,时间花在做饭上那叫做家庭主妇,除非我的职业是厨师。

我已经大学毕业6年了,但近几天大学时期那些探索激情貌似又再次在我体内熊熊燃起,实在不可思议。很多东西已经变了,但某些东西貌似还在那里,未曾消失。

摸鱼的时候我当然能high,但做正经事的时候,我也可以!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2014-06
7

关于阅读的吐槽

By xrspook @ 22:59:56 归类于: 烂日记

跑步和阅读是我周六的主调,我不想丢下任何一个。近几年,周六对我来说就是去看病/刷屏Smackdown,但近几个月,周六就是跑步,近几周,周六就是跑步+阅读。如果说跑步是“肉”的锻炼,那么阅读就是“灵”的锻炼,但其实又不能这么说,跑步只有牛劲不讲策略是不行的,其中包含了各种心理挣扎,虽然我从未跑过42.195K的距离,虽然我从未经历过据说每个跑马拉松的人都会感受过到达30多K的时候那种被肉体嫌弃死,完全靠精神支撑着继续的境界,但如果每个周六你都得用11路车在路上颠簸那么2个小时+,没有“灵”,谁信!

今早我足足花了起码15分钟说服自己要穿上全粉Mizuno Wave Inspire 9跑步去。不容易,非常不容易,天气的因素,跑量的因素,担心大姨妈光临的因素,脚踝貌似略有不妥当的因素…… 虽然比之前晚了大概10分钟开始,但我今天还是去跑了,虽然不是平时周末的18K,但我也跑了14K。不是因为偷懒,xrspook是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偷懒的人,今天的克制是为了我以后还能长久健康地跑下去。关于跑步这个话题,这篇blog到此为止。

今天我真正想说的是——阅读。

比起图形和文字我更喜欢看前者,不是因为我看漫画看多了,说实在的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很多漫画。人家的童年或许是安徒生童话之类的开始,但我一开始看且非常猛力主动去看去研究的是折纸的书,所以我对图形貌似有天生的好感。至于文字类书籍的启蒙那就是我小学四年级开看的金庸武侠小说了。在那之前我非常非常讨厌看文字类的东西(我的语文成绩根本不可能拔尖),故事会也好,杂志也好,作文书也好,报纸也好。但实际上让我开始大量自主成瘾阅读文学类书籍是在我高中后期,尤其是高中毕业后,大学的某段时期也很疯狂。

阅读怎么可以只是学习模仿呢?!我无法接受阅读而没有自己见解这种神奇模式,但实际上我读的又都几乎是小说类,我思考什么呢?我思考推测的不是作者接下来要给我们什么故事情节,更多的我是去想象那个描述的场景,把自己当作主角一般去思考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又或许把故事里的很多东西跟我的人生经历和生活作对比。因为是这种大模式阅读,我怎么可能把注意力停留在字词句以及各种写作手法的运用上呢?!综上所述,即便到了高中,我的语文也都只能用糟糕去形容,因为我从书本吸取营养的类型和模式根本就不和考试大纲相一致。除非我有非常大的阅读量非常广泛的阅读范围,我做到了融会贯通无招胜有招,否则我考试必惨。

因为阅读的时候我从未停止思考,所以在某些写作文体里我偶尔能写出一些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比如说我写的观后感/读后感和议论文。在初体验这两种文体的时候,我让我的语文老师眼前一亮,但那只是一亮,一亮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因为我的积累/底蕴非常浅薄,所以偶然晃一枪还能稍微能骗人,但见多了就知道就那么回事了,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接受那些大段大段摘录,拼接起来尚且不流畅的人到底是怎么敢斗胆把文章发出去形成电子书籍让人下载让人阅读的?!写作的人要有良知,选编的人也要有标准啊,居然会有种不如我去写的感觉,某些电子刊物真心失败。

别说信达雅,单纯的通顺明了都做不到的话,我真心为写出那些东西的某些人的语文老师感到丢脸啊!

2014-06
3

孤独症深重

By xrspook @ 20:37:35 归类于: 烂日记

这个夏天应该怎么整我不知道,我可以hold住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不开空调,这可以的,无非就是睡觉的时候热一点,但如果不是我一个人呢?我真TMD的希望我只是一个人。你可以称呼这为孤僻,但一个人就无需考虑别人有何感受,一个人我会处理得妥妥贴贴,即便只有一个人我也不会让自己自暴自弃随便潦草过日子。孤独一般都被看作贬义词,随着时代的发展最多算是个中性词,但我这个神经病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肿么办,我觉得这非常好呢。孤独不等于寂寞空虚冷,孤独不等于我很需要谁谁谁来安慰关心神马。相反,孤独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平和的状态很舒服很安详,没有多余的忧虑。我只需做好我计划内的事而已,认真地思考认真地做事认真地问自己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孤独让我很开心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受干扰。

从工作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从丈夫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从爸爸的角度考虑,我爸是个失败者。他唯一一个让全世界都羡慕嫉妒恨的就是他几十年如一日都在潜心研究他语言文字类的东西,即便你们这些愚蠢的地球人没有一个懂他为之发狂发疯耗费大量心血抄写的到底是什么。人人都有癖好,但像我爸这样从我懂事以来就发现他一直没有停过的人我还没发现第二个。我知道癖好是什么,因为我自己也有癖好,而且还不轻,但我的癖好最多就是几个月几年,最多的也不过是差不多10年而已,但我爸的癖好是一!辈!子!他貌似从来就没有低潮期,从来就没有厌恶期,从来就不会花心在别的东西上而对原有的癖好动摇。综上所述,我爸是个重症的孤独患者,已经到达了无药可救的水平,但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难过,我们这些旁人也就不要没事找事为其忿忿不平各种评价了。如果多年以后科学家发现有些基因决定了一个人忍受孤独程度的话,我相信,爸爸肯定把那东西毫无保留地遗传给我了。

关于睡前的故事枕边书之类,对我来说那是高大上的东西。小时候我的确经常抓住爸爸让他给我讲故事,无论在什么场合,但唯独不在睡觉前。我不会嚷嚷要求讲一个故事我再睡觉,就更加不会讲完这个故事还要讲多少多少个我才去睡觉了。小时候,因为家里房间狭小的原因书桌就直接和床紧贴并排放置,房间里只有很高很高的照明灯和书桌上的台灯,当时我不习惯看书,但即便我习惯,我枕边的光线也不足以让我可以顺利阅读。直到初中,我搬到了新家我的书桌才算和我的床分离了,床头有了床头柜和床头灯,那时开始我才算有了真正的枕边书。枕边书我不是用来催眠的,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小说,但我也不能对他们痴迷到欲罢不能,睡前看书的时间有限,通常来说,只有20分钟,实际上如果我太困的话,5分钟我就会把书合上,当然当我还年轻只有15岁不到的时候,我拿着金庸的武侠小说可以一看就好几个小时,从晚上9点多一直看到午夜2-3点,妈妈半夜上厕所发现我房间的灯还亮着才威逼我必须关灯睡觉。我无法习惯在图书馆坐一天看书,对我来说,看书最恰当的时间是晚上躺在床上在略昏暗的灯光下阅读。阅读是种很私人的事,必须完全孤立隔离。无孤独,不阅读。

你或许无法理解享受孤独的人是怎样的,但我就是这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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