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
5

天沟扫地

By xrspook @ 17:57:47 归类于: 烂日记

扫了一天的地(上午8:45-11:45,下午2:30-4:30,合计5小时),于是我连今天的力量训练也不用做了。因为中午午睡起来我就坐在那里,发呆了。扫地属于一种什么程度的锻炼呢?在现在25℃左右的天里,不至于让你大汗淋漓满身湿透,但一直持续冒汗是一定会的,不过,这也看你到底在用什么程度的努力去扫地,还有就是你扫地的对象是什么。今天我扫的地不一般,在露天30米的仓顶,今天扫的是浅圆仓的天沟,天沟说白了就是仓顶斜面下的排水坑。那个地方积累起来的主要是粮食和灰尘,粮食粒几乎没有了,但灰尘很多,什么稻壳麦皮也很多。那些灰尘类的东西遇到水就容易在那个地方结块,你不去处理就会微生物滋生腐败发臭神马的。下雨天或者潮湿的天气去处理那里的东西简直会让人有恶心到吐的感觉,只有在天气干燥的时候处理,但天气干燥扬起的灰尘,呵呵呵。扫那个地方,得先用铁铲都把表面铲一遍,然后用扫把扫,接着再装走。我们的浅圆仓内部直径25米,外部大一点点,半个圈能扫出30-40斤的“垃圾”,所以大概半圈多一点就要换个编织袋装了,灰尘类的垃圾,40斤起码得10铲以上。天沟不是想象中那样平坦的,老化了的沥青表面、凹凸不平的水泥表面、为了补漏还有很多“膏药”状的沥青块。灰尘很多,但扫把却难以轻易推进,,虽然天沟的宽就只有半米左右。除了以上所说的地面不平以外,因为浅圆仓顶是一大块一大块的预制件拼装起来的,预制件之间有接缝,那是个比我膝盖还高的坎,一圈大概有6个,还有就是排水口,遇到排水口要小心别把垃圾都扫进去了。浅圆仓之间是基本连接起来的,但要走在那些地方就好像在翻山玩越野。早上没戴口罩,吃灰吃半死,下午戴口罩了,但普通的活性炭口罩已经大大地减少了空气的摄入量,闷死。多年以前,我们还试过扫仓顶的斜面,那个坡度约45的玩意非常容易扫烂很多扫把,但现在日子久了,反正斜面都那么的丑陋,没看到明显的问题也就不理了。那已经是快5年前的事了。当时,所有人之中只有我一个女的,今天也是。虽然我的科室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个女的,但在粮仓仓顶干这种事的过去只有我一个,现在只有我一个,未来5年内我觉得仍只有我一个。

如果天天都像今天这样劳动改造,我哪里用去跑步啊做其它额外运动什么啊。

还记得我来这个单位实习的时候,这里还在建设还是一个大工地,当时总工程师带着我们几个实习生兜兜转转沿着斜坡走上30-40米高的地方,AUV,当时觉得真是爽歪了。不过其实也有点恐怖,因为当时很多防护区都还在修建加固中,有些下面是空的,有些没有护栏,有些差不多有我人那么高的落差,我就只能靠他们帮忙把我拉上去了。

关于浅圆仓的记忆还有当年曾经扛着30多斤的药沿着螺旋梯走上30多米高的浅圆仓顶。尼玛的,光是空手上去都想死了有木有,居然还能扛着30多斤上去。我记得,那一天是扛药上去,第二天我是扛了一箱24罐的可乐上去,可乐比药轻多了。而当初之所以让我把药扛上去是因为本来预计扛药的那人是畏高的,他不敢上。这种仓型理论上不是用这种熏蒸方式的,理论上的那种熏蒸方式不需要大家干这种变态体力活,但是呢,在天朝,理论和实际是两码事。

今天,嘴唇的另一个粘液囊肿在困扰我,这个东西位于我上次做手术切掉的那个的另一侧。杀人的心都有了,为什么这种恶心事总要在我身上发生?!活了接近29年,我身边的人从未有过这种问题,但这样的概率也让我碰上了,无奈。除了祈求那东西能自动缩小以外别无它法,否则就得又去医院手术切掉了。上一次的噩梦作痛还没停止呢!

今天开始连续3天不跑步,希望星期五回去做血常规的时候血红蛋白能有105以上,但如果没有,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说明,今年我是不能去献血的了。

密云+灰霾+天沟扫地,我整个人都混沌了。

2014-10
29

爱什么

By xrspook @ 11:23:36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早上,同事把快半岁的女儿带了回来。正常人,一个正常的female的反应应该是立马兴高采烈屁颠屁颠地去玩,但我没那个兴趣。甚至可以这么说我有点畏惧年龄太小的小孩,因为我感觉根本没办法和他们交流,除了能把他们搞哭。我不是一个喜欢言语的人,和普通人在一起的时候尚且话不多,你叫我如何逗乐小孩呢!又或者说我根本没那个心思吧。我乐于看一堆外文做翻译,也乐于千辛万苦地为我觉得有意义的视频配上字幕,一个字一个字抠着来做时间轴,但我却不愿意把时间花费在逗乐小孩上。我愿意花时间逗汪星人,无论是大汪星人还是汪星人BB,但对人,我真的是无感。估计是我没有察觉到逗乐人类小孩的意义,当我花时间做事的时候我一要很清楚我这么做的意图和目的。当我逗汪星人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可以交流,汪星人和我都会感到高兴,但逗乐小孩?我压根儿就不知道那玩意到底想怎么着。做一些傻乎乎的事尽量让小孩高兴这何苦?我不享受那个过程。

今天终于看完了《跑步时该如何呼吸》这本书,我买的这本是是kindle的电子书,这已经是我在kindle上看完了的第三本关于跑步的书了。但我觉得,我还是喜欢沉甸甸容易“受伤”的纸质书,估计是因为我喜欢闻书纸张和油墨的味道吧。所以书开封了就得快点看完,否则味道消散了,就不是那个调调了。现在家里我的枕边书是龙应台的《目送》。我喜欢靠坐在我妈的床上看,也喜欢侧躺在自己床边的台灯下看。文艺的书就该用文艺的方法去阅读。如果教科书/用来备战考试的书这般看我保证翻不到5页我就已经睡着了。

今早看了石头做的ADR某个小采访的翻译,里面说到ADR觉得他出生在体育世家,他从小开始就是被浸润在体育世界里面的。对我来说,估计我得说我是出生在比较文艺的家庭。至于为什么我会老坐不住老喜欢蹦跳玩体育或做一些比较奇葩的“体力活”,这就比较难解释了。我小的时候我家真的可以安安静静看报纸看书我自己玩这个玩那个什么的。虽然电视机收录机都有,但那却不是我们的全部。尤其是当我迷上看武侠小说的时候,书对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那个电视,对我爸我妈来说也是这样。但我的阅读“本领”却不是从小养成的,虽然我就生活在那么个环境下,但有些东西叫做越习以为常你就越会抵触。小时候我不喜欢看很多字的书,不会主动看,更加不会抓着爸爸妈妈要他们给我读书。是武侠小说敲开了包裹着我阅读本性的外壳。至今我仍对把报纸从头到尾仔细阅读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作者我会买一大堆不同版本,或者买全一整个系列。我不喜欢宽泛地阅读,骨子里我就有种想专的念头。

光是输入没有输出是不可能的,但我又是一个不想言语的人,所以敲键盘就成了我的输出神器。多年以前,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如果老师已经发现了这点,或许我的人生会大不同。

2014-10
18

第一次自己做馒头

By xrspook @ 23:19:52 归类于: 烂日记

没人会预料到当年那个非常低调不吭声的会发一个如此高调的电子邮件;没人会预料到一个一直都生活在广州的人会喜欢吃北方馒头且屁颠屁颠地喜欢自己和面去做;没有人会料想到那个从来听说长跑就逃之夭夭恨不得钻洞躲起来的人会持续不断地跑了一年,总里程超过2200K,对,是K,也就是公里!

如果我能被你们预料到,我就不是xrspook了!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这种特性并不明显,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但其实很早以前已经有这个苗头了。从我开始在家里上网,一切都不再一样,小时候隐隐约约的偶尔要追求特立独行变成了做不出有别于他人的东西我自己感觉就没做到位。在骨子里,我想当第一,但那种第一又不是在千军万马做同一种事里脱颖而出的那种,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我就已经觉得跟别人拼同样的东西没什么乐趣。我的激情所在是杀出一条别人不曾走过的血路来。本科的毕业论文再次提醒了我,导师的金石良言是做别人的第二没意思,咱玩跨学科的,玩别人从未玩过的,那才意义重大。我最喜欢的就是在未知领域里探索,然后把没有常规可言(因为别人不去做,或者没做过)的东西从偶然变成必然,进而形成一套标准的流程,白手起家,从无到上正轨。到现在为止,我的能力所在都只能做到“上正轨”而已,如果过能把“上正轨”继续推上“成精华”的层次,估计我就会成“伟人”了。我不苛求那些,因为那些天马行空太遥远,踏实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是一切的基础。

今天,我这辈子第一次用干酵母和高筋面粉做出了馒头!用完了1公斤的高斤面粉!从开始和面到最后全部蒸煮完成一共用了3个小时。妈妈一开始怎么都不肯说该怎么干,于是我就自己干了。她不告诉我更好,我就不用担心过程里有哪个步骤没按照她的意思执行而被训一顿。我啥都没有,但蛮力一大把。大姨妈在今天早上大驾光临,起床后我纠结了半天要不要去跑步,因为我知道即便我只跑很慢还是会影响大姨妈的正常发挥,各种心理暗示不要跑的作用下今天我只跑了12.5K就收场,因为有些时候我能感到一波一波的热流,到我真的出丑被提醒时才停下那就真的太丢人了。不能跑步,也不能做力量训练,普拉提也不可以,除了走路,我啥都不能做了,于是今天我一直很想找个地方来发泄一下我本该在跑步时消耗掉的东西。1公斤的高筋面粉和面够牛逼!我足足折腾了1个小时才全部搞定。如果和面的盆子大一点,如果我能双手动起来会快一点,但盆子只有那么小,我只能单手操作,有种空有一身蛮力无处使的感觉。1公斤的面粉,最终做出来了13个拳头大小的馒头。拿去蒸的时候样子不咋地,但出来的效果还真不错。口感好,非常弹牙且完全不黏牙齿,馒头里的孔相当整齐细腻,有馒头的香味,嚼久一点能感觉到甘甜。高筋面粉做馒头真是太棒了!从前我用普通面粉和自发面粉打鸡蛋做过蛋糕,但我感觉几乎没有一次做出来的东西是靠谱点的,硬邦邦,香味不错,但效果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但今天的馒头,我简直得用perfect去形容!馒头是在外婆家做的,晚餐的主食就是吃馒头,外婆、姨妈、我妈和我都相当满意那些东西,外婆一直说,比外面买回来的还要好吃。据说用面包机能省很多事,但如果你们喜欢,我愿意一直都用我自己的双手做给你们吃。拖地也好,做馒头也好,这些貌似辛苦活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要是在从前,我会觉得这是什么,我绝对不会想着我要去做,但现在,在我已经把运动当作生活中绝不能少的一部分的时候,这些活儿相比于要我去跑个半马距离,做个1000卡的workout来说太轻松太简单了,我甚至汗都没出到位活儿已经干完了。

运动有啥好?运动让生活变轻松了!

2014-10
8

恋母癖

By xrspook @ 16:32:05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回到单位,插进钥匙打开办公室门的时候我忽然想妈妈了。过去的7天里,我们一直朝夕相对,我是不是恋母癖了?把妈妈当作情人了?两天前,我把妈妈带回了单位,她就那样和我一直在一起,呆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小时候我也经常去妈妈的单位,吃饭神马,玩耍神马,妈妈在单位卡拉OK和跳舞我去凑热闹神马。她已经退休十多年了,从前她所工作的部门也已经不复存在,同事们要不退休要不内退要不买断工龄,当年我们那些小屁孩也都全部长大甚至成家生出小孩了。这次,我把妈妈带回单位,纯粹是有种让她“渡假/图新鲜”的意思。但原来在这个我已经不倾注任何感情的地方因为有了妈妈的存在,有些东西反倒有趣起来。晚上,我对着电脑写日志,妈妈坐在我身后拿着平板看我的围脖。安静单纯,晚上,我俩躺在宽1.35米的床上,妈妈跟我说了很多她从前对我只字未提的东西。那些东西,如果不是在那种如此私人幽闭的环境根本不能说,在家里也好,在大街上行走也好,在坐车的时候也好。不知道像那样能和妈妈独处的时光还有多少,不知道她还有多少需要说但未曾说过的话要向我倾诉。我才不要等到她去世的时候我才得到她的托梦!

面对死亡,妈妈是乐观的。她会尽可能地让自己不那么早死,因为她知道她离开以后就剩下女儿孤单一人了。身边的家人和从前的同学同事的离去会让她自然而然地担心,感到不舒服。现在,她估计能理解外公当年为什么老是发呆,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说出来的人全部都是已经离去的,脑子里只有那条早已随着时间消逝了的2311。日子过得很苦,但其中也有很多乐趣。小时候盼望着自己能快快长大,但长大以后却觉得还是当小屁孩好。同样的思路发生在家长上,从前渴望着经常生病和哭喊的孩子快快长大,但当他们真的脱胎换骨振翅高飞的时候他们却仍想念那种能把孩子搂在怀里教他们唱歌写字背唐诗的日子。

我才30岁不到,没有谈恋爱、结婚,更加没有生孩子。我的脑子里却早已超越考虑那些东西想到更深的层次去了。当身边的人还兴高采烈地讨论找男女朋友买房买车生孩子的时候,我完全就不把这些东西放在眼内。长在一个超级晚婚晚育的家庭,摆在我面前的是家人们的老去,甚至离开,我无法逃避,我也不能逃避。我实在不想为自己增添麻烦。谈婚论嫁是一个非常严肃需要认真和时间精力去投入的东西,但对不起,那些我都没有。

前天晚上终于看完了库切的《夏日》,昨晚开始看龙应台的《目送》(三联纸质版)。看得我一把鼻涕一把泪,我明明就没到龙应台的那种年龄和深度,但那种共鸣怎么就那么多强烈。《目送》是本好书,我曾向我妈推荐过,但我担心的是妈妈看了她的同龄人(龙应台比妈妈小3岁)写的东西以后哭得比我还要厉害。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龙应台《目送》节选

“不用追”,这三个字是那么的真实且无奈。不是你不想追,是你追上了也无能,你永远都追不上时间,你追不上父母老去的脚步,你也追不上孩子要离你而去寻找自己世界振翅高飞的决心。热热闹闹地来到这个世界上,热热闹闹地建立自己的家庭,最终,还是回到书中的某个标题“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目送》这本书我很想看,但我却又很担心去看,因为这是一个本前所未有让我落泪不止的作品。

乐观向上阳光 vs. 灰暗伤病别离。

2014-10
6

亲生神马

By xrspook @ 17:46:28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是我值班,于是第一次带着妈妈回单位,因为和我一同回去值班的同事会开小车回去,所以这次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从前也有值班,但绝对不是在这种秋高气爽的日子,也试过加班,但那是加班不是值班,所以我有正经事做。这次最难得的机会是值班刚好卡在国庆假期中部,而不是平时那种双休日里占一个,哪里都会沾边。所以,这次,带着妈妈回去,车肯定是有去有回的。

带着妈妈骑自行车在库区里兜圈兼偷菜。她说她十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了,自从退休后就没有骑过,所以她一开始上车有点困难真吓我半死。在我的心目中,妈妈骑车很牛逼,还在读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是用自行车接送我上学放学。别人的自行车前杠或后座架子上有给小盆友准备的各种椅子(藤的、铁的、塑料的),但我没有,也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比如说腿绞进车轮),妈妈让我把腿绕在座位下的竖杠上,这样不影响她骑车,我也安全。昨晚临睡前的长谈,她才说起当年她是怀上了我在孕期时才学骑车的。这个高龄妈妈(37岁生下我)太牛逼有没有!爬什么解放牌大客车、搬煤气、托单车神马我妈除了怀孕的最后3个月一直在做。我就像是命中注定,死缠烂打,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在这个家庭诞生的人。

带着妈妈去偷菜,然后在检验室里把菜煮了吃了。因为那里有锅有炉有油什么的,要什么有什么。当一个粮油检验员,这就是我的优势。别人没有检验室的钥匙也不能随便进入,但那是我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可以从中发掘很多好玩的东西。晚上,和妈妈步行去角尾渔村吃饭。叫了2个菜,一个蒲瓜虾米粉丝煲一条黄脚蜡鱼,一碗米饭,合计85元。从价钱上来说,这个河边的大排档一点都不便宜,但从前这是我单位的“第二饭堂”,几年前有好些时间我经常被迫在这里醉生梦死,而这个小小的大排档经常有人大老远的开车过去吃饭,那是麻涌,甚至是东莞的名店之一。大概晚上6点从库里出发,吃完走人大概7点,去的时候还有很多位,桌子任选,外面的车位也有很多。但当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有人要等位了,外面的车位也已经挤满,水泄不通。

昨天最让我难忘的事莫过于晚上我们躺在床上进行的长谈。对上一次单独我和我妈睡一个房间已经是323李宁10K在深圳的那个晚上了,但因为第二天我要比赛,所以并没有说多少,但昨晚,我们1030没到就熄灯上床了,但到妈妈说完可以睡觉已经是接近午夜1200。小时候总觉得我不是我妈我爸亲生的,因为我觉得他们怎么不像其他爸爸妈妈那样爱他们的孩子。昨晚过后,我确定自己是爸妈亲生的,因为很多很多的细节根本无法编得出来,我妈也不是那种闲得蛋痛编这种故事的人。但在我身边,原来有那么多的人不亲生的,是抱养或领养回来的。我爸爸是我奶奶抱养回来的,这我早就知道,原来我的2个表姐和我的一个姑婆也是。那两个表姐被我的姑婆称为“瘦鸡掉入肥汤锅”,能进入这个家族能被这里的人疼爱是她们的福气。毫无例外地,两个表姐的爸爸都非常溺爱那两个并非亲生的女儿,甚至可以这么说,我是我爸亲生的,但我爸也从未对我那么好过,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妈妈说出了这个非亲生的天大秘密以后我才理解明白为什么在过年团聚的餐桌上和平时家人的闲聊里被谈及出生前出生时是如何如何的只有我和表哥。我和表哥都觉得谈及我们自己的血型没有问题,但我表姐那一家却从来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插一脚。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不孕不育的问题在我身边如此普遍,从前如此,现在也如此。我一直以为从前的污染没那么严重,从前的人比现在的人容易怀上并生下,但原来,这种通常来说难以启齿的“丑事”从来都很普遍。

知道和不知道都一个样,一切都只能埋在心中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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