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
24

跑鞋退役这一说

By xrspook @ 9:32:41 归类于: 烂日记

跑鞋过一段时间就应该换一双,比如说Brooks他们在天猫卖鞋的时候就已经有告诉你600公里就要换一双鞋。那双跑鞋你不应该再拿来跑步,尤其是长跑了,但是你还可以继续通勤的时候穿着。实际上我是怎么干的呢?我正在服役的跑鞋里面有四双已经超过了800公里。那些鞋我还在正常穿着,虽然有些部分已经被磨得不成模样,比如说鞋跟的外侧。在开始跑步的第一年,我穿的那些跑鞋跑了700多公里我就觉得有问题了,因为如果还继续跑下去,跑完以后会觉得不舒服,而那种感觉会在我换了一双新鞋以后消失。现在的情况等于是我把那个要换鞋的里程又延迟了一百公里。

一百公里是个什么概念?如果你只有一双鞋的话,可能半个月就已经够那个数了,对我来说,通常来说那是大半个月。但对那些跑百公里的人来说,一场比赛下来就已经超过了一百公里。如果跑鞋只是在单位跑,通常来说我每次的量是十公里,一百公里就可以跑十次。也就是通常来说我在单位跑一个月,那双鞋即便每次都穿,都达不到一百公里。同理,在家里跑18公里的情况也一样,一个月下来,同样达不到那个数。而且,我通常不会只穿一双鞋,尤其是在单位跑步的时候,我的办公室放着七双跑鞋。其中有一双是我很早就已经把它放弃,不拿来跑步的,因为,大底的脚跟内侧不知道为什么磨损得特别厉害,大概是因为,我不适合那种物理减震的模式吧。平时的鞋我不觉得我脚跟的内侧会磨损厉害,但是那一双鞋却是个奇葩的例外。余下的鞋我会轮流穿,有一些已经超过800公里的,我会选择在下雨天才穿,一方面是因为下雨天我舍不得穿比较新的鞋,另一方面是因为下雨天的时候我觉得水泥的地面会比平时软一点点,没有积水的事时候尚且如此,有积水就更缓冲了。但实际上这是个赌博,如果鞋底大底的花纹已经被磨得差不多,鞋底的防滑性糟糕,下雨天穿旧鞋等于是申请去医院。相比于下雨湿滑来说,我更讨厌路面上有沙子或者石头,那些情况是无论我穿任何鞋都会打滑,因为路是水泥的,而不是大山里面的泥路有沙子石头,下面还有软绵绵的泥地作缓冲。水泥地上有石头和沙子情况就像踩在弹珠上一样。非常容易打滑,而且完全控制不住,必要时你只能靠身体的感觉去做最好的平衡,但万一有些时候做不到呢。

每次跑完步我都会做详细的记录,以前做得更仔细,现在很多时候我只是谈一下自己的感觉。但是最基础的数据一个都不会少,完完本本地会保留下来。我把这些都记录在Excel里,当然我可以轻而易举地翻查出鞋子穿了多久,以及鞋子已经跑过了多少里程。这个数据我觉得对跑者来说非常重要。一方面该不该换鞋是一个很主观的自我感觉过程,但另一方面,如果有数据支撑,可以让我们少犯错误。我并不计划要把鞋跑到超过一千公里才让它们退役,我的底线是九百公里。体重的减轻以及跑姿的改变让我鞋子的寿命更长。轮流穿,一周之内穿的跑鞋不重复,也是让这些跑鞋寿命更长的另外一个因素。我不会一直都冷落一双鞋,因为那样鞋子容易老化。

今年的双十一,我看中了Brooks的一双鞋,但是那双鞋不打折不降价,没有说可以用什么购物券,价格非常坚挺的990元。既然这样,就随它去吧,我会等到他们降价的时候再出手的。又或者其实那双鞋可能海淘比在天猫买更便宜。

2017-10
23

RUN NOTE

By xrspook @ 22:16:47 归类于: RUN NOTE

星期一 2017-10-23 19:11
平均心率147,最高心率177,平均配速557。神了我的哥!今天最后1K的平均步频有197,最后那几十米的平均步频更是达到了199,差一点点就200了好吗!高步频外加1米以上的步距确保了我最后1K的冲刺能做到500以内。今天8K震动的时候我刚好准备冲刺,冲刺结束的时候顺便看一下,原来冲刺的距离有120米,即便顺时针跑的时候我会早一个沙井盖结束,估计也有100米,而不是我估计的50米左右。#xrspook未行够#

2017-10
23

不寻常的寻常事

By xrspook @ 16:03:19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我做了一些,普通人都不会去做的傻瓜事。比如说,花好几个小时打出了接近34分钟的时间轴。虽然,其中的大概26分钟之前我已经做过了。时间间隔是一样的,但开始的时间不一样,所以要对那些进行进行平移,具体来说那里一共有六首歌。第一首歌我发现做那个全曲歌词的时候,我没有留下单纯印地语的歌词,所以我还得想办法把中文和印地语双语显示的歌词只留下印地语本身。因为我是个很懒的人,所以我一直想用查找替换的功能把那些改掉,但是有些地方不能用通配符,有些地方对括号的理解不相同。所以那个看上去很简单的事折腾了我一段时间,但总算我做到了。打一首歌的时间轴不难,但是如果34分钟加在一起,你会觉得莫名烦躁。一首歌五分钟,打轴顶多七分钟,加上微调大概15分钟,就可以把全曲过一遍。加上后期校对,估计30分钟之内能完成。但问题是如果那首歌变成了34分钟,就等于你只是校对一遍就没有了半个小时。但显然校对一遍是不行的,起码得两三遍。昨天晚上把所有时间都平移好以后,我一边播着视频看字幕一边在那里各种原地跳34分钟。压制之后的那个视频我没有完整看过一遍,我只是拖拉的抽着来校验。我觉得自己的这个做法有点不负责任,但是我真的看累了。不知道哪个神经病可以这么闲,看完34分钟只有一个背景画面的所有歌词。不管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这种事我还是得去做。对我来说很痛苦,对别人来说也一样。

昨天中午吃饭之前,我就已经调好了两首新歌的时间轴。然后我拿出摩拜app看了一下附近的红包车,发现我家不远处的一个点有一大堆红包车,几乎在那里的车都是红包车。而在离红包车不远的地方居然有个七块钱的定点停车。红包车过一段时间还会在那里,但是定点停车的价格是不断变化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所以后来我决定平移时间轴那事等我踩完红包车回来继续干。当我到达那个地图上显示有很多红包车的点的时候。我傻眼了。因为面前有两堆共享单车累成的山。可以说那是单车山,也可以说那是共享单车的坟墓。我随便开了附近几台不在单车山的车。发现它们都不是红包车。我又开了一台单车山外围的车,也不是红包车。当我点开那堆红包车,仔细核对车牌以后,我看到了单车山中间压着一台红包车。红包车之所以会成为红包车,大概是因为它们可能好段时间都没有人使用了。入目之处,这些车怎么可能还被再次使用呢!其中一堆扔在了一楼平台的楼顶,另外一堆仍在一个建筑工地的对面。我站在那里,看着那台红包车,纠结了半天,我到底要不要把它救出来?我应该怎么把它救出来?为了抽出了彩虹包车,我先搬开了三台车。那个操作有点危险,因为首先我得站到一个墩上,然后再站到一楼楼顶的边上。摩拜单车都不轻。要从错综复杂的单车山里抽出一台轻骑版的摩拜,智力方面完全不亚于解开一个孔明锁。而同时,这项工作也很考验体力,最后一项就是单车山上的车已经有好些时间了,都是脏兮兮的。最后,我还是把那台红包车抽了出来,而且,把它推到了一个定点停车3块7的地方。本来我打算就那样回家了,但是,在上楼之前我又看了一下app,红包车居然又出来了,而且还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就找到了。那台车看上去车况不错,但问题是,无论是前面还是后面的二维码,都是无法识别的,不知道是不是被人做了什么手脚。二维码下面的号码也很模糊。链条盖那里的车牌直接不见了。显然这台可能被动过手脚的车是被别人当做私车使用的,因为嫌麻烦的人通常不可能把这台车解锁。因为我发现它的时候它是一台红包车,我能看到车牌。从隐隐约约的二维码下面的数字,我能猜到就是那台车,所以,我手工输入了车牌号,果然车锁打开了!都说共享单车是国民照妖镜,经历过昨天的事以后,我觉得说得实在太准确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你不管它也就算了,但是对共享单车,很多人的做法甚至是无情地残忍虐待。这到底是什么变态心理?国民经济不断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国民素质呢?别说乐于助人了,即便只是要他们不去害人也变得有点难。

别人不去做的事,如果我觉得是好的,起码我还会去做。

2017-10
22

吃螂蜂

By xrspook @ 20:30:10 归类于: 烂日记

什么样的观察力才能成为科学家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观察力方面越发强大。一开始,这种能力是被迫练成的,但后来,那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自然而然就会那么干。还记得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最讨厌英语考试最后的那一题,在一篇文章的某些行中找出错误的部分。我总是不知道哪里出错了。直到高考,我能答对一半已经很神奇。毕竟,那又不是律师信,又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不过是篇东西而已,你看明白其中的意思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纠结于那些细节呢?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交流不并不需要那么计较。当然,估计也是当时被迫练出来的那种计较,才会让我后来很自然地就发现了正常中的不正常。

昨天中午,我在啃一条已经拆过肉的鸡腿骨头的时候偶然发现地上的蟑螂尸体在动。因为我是坐在外婆家门口吃的,蟑螂在外婆门口的公共空地上。据说近段时间街道到老是喷药,所以屋里屋外有非常多的蟑螂尸体。正在动的那个是众多尸体里的其中一个。当时我的第一感觉是,难道蟑螂还没完全死?走近一看,我震惊了,蟑螂死了,之所以那块东西在动,是因为有一只蜂正在吃蟑螂的尸体,那东西不像马蜂,也不是蜜蜂,我不确定是不是黄蜂,反正就是蜂的一种。之前我就已经听说过有寄生蜂那回事,但是那只是给蟑螂来一针,然后让其处在僵尸状态,昨天我看到的那个蜂正在吃蟑螂的尸体。我不知道那蜂是不是觉得那个尸体比较新鲜,所以选择了那一只蟑螂尸体而没有选择其它。我过去看的时候,蜂已经把蟑螂的脚全部咬了下来。正在吃蟑螂的上半身。我一边啃我的鸡骨头一边观察着那里的状况。丢完骨头,我发现那一坨不再动了,进而发现,蜂飞走了。但过了一阵它又飞回来,继续吃。然后又飞走了。它飞走的时候,我特意过去看了一下那个残渣。蟑螂的上半身几乎被吃空了。只剩下腹部以下以及脑袋和不完整的翅膀。我觉得蜂应该不会回来了吧。但是我错了,那蜂又飞了回来,继续在那里折腾,我觉得它想把整个蟑螂的尸体都带走。我看到它很努力的咬住蟑螂的尸体想飞起来,但是那个残骸还是太重。蜂飞起来了,但是蟑螂的尸体还是一直拖着地。就那样蜂带着蟑螂的尸体到了不远外。当蜂飞走的时候,我看过去一看,半个蟑螂的脑袋已经被咬了出来。但显然即便这样,那个残骸很很重,蜂没办法带走。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妈喊我去吃午饭。我吃完午饭回去一看,那个蟑螂尸体不见了。地面上有蟑螂的半个脑袋以及腹部以下的部分。其它的部分我在那个地方以及附近看了半天都没找到,估计是蜂把那些带走了。蟑螂是杂食动物,所以它们会把同类吃掉。也正是利用了这个,蟑螂药才可以起效,让蟑螂回到窝里发病,然后死一窝。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原来蜂也是吃肉的,而且把蟑螂吃掉的效率还相当高。看到这么一个现象以后,我就去度娘搜索,结果发现出来的东西基本没有一个跟我所见的类似。这到底是因为我发现了很奇葩的东西?还是度娘这个搜索引擎实在弱爆?

如果蜂可以用这种方式把蟑螂干掉,它们遇到危险的时候也就不用拼了它们的命给我们一针然后同归于尽,它们只要咬住我们不放,我们就会很惨。

2017-10
21

RUN NOTE

By xrspook @ 20:44:40 归类于: RUN NOTE

星期六 2017-10-21 07:35
#十九大,19K# 平均心率152,最高心率175,平均配速608。昨天我就看到19K的号召,觉得好玩,有点心动,但最终还是看今天自己的状态。可以,于是来了一发!有谁看懂了我手表上的46了呢?我巅峰曾去过49啊啊啊!正常应该有47。#xrspook未行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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