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
7

又到高考时

By xrspook @ 7:22:58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是今年高考的第一天,全社会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非常重要的事件上面。大概恢复高考这么多年来,这一直都是大家挥之不去的重要大事。今年的高考被称为最严高考,其中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作弊会入刑。为什么高考作弊就要入刑,而其它考试,什么事都没有呢!为什么要做这般区别对待?!作弊其实是一种很严重的事,那是在欺骗自己也在欺骗别人,得到一些自己不应该得到的事,作弊跟贿赂一样,应该狠狠打击。但作弊这种事,由来已久,而且这不只是中国特色,其它国家,也都一直存在这个问题。在反腐倡廉抓得非常紧的现在,作弊这种事,其实也应该零容忍,无论是大考还是小考,哪怕是在老师平时上课时的听写测验,作弊也不应该被姑息容忍。曾经有些人跟我说,她觉得作弊对某些人来说是必须的,不作弊,他就过不了了。有这种事吗?如果他不作弊就过不了某门考试的话,只能说他的程度还没还没到,他需要在上一层次继续学习。既然他不能把握现在的东西,继续让他读上面的东西,难道他就能反而把握得到吗?对某些人来说,作弊就是一个常态,一个跟吃饭睡觉没什么两样的事。这让我觉得非常厌恶。

高考其实跟千千万万的其他考试没什么区别,拿到份卷子,在上面拼命写。上面有自己会做的也有不会做的,有非常擅长的也有非常没底的。唯一的区别是高考的卷子质量特别好,你写的那笔可能也是你写过的笔里最好写之一。不同的结果是很多人都觉得高考就决定了人的一生,往后能上什么大学,非常重要。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并不是这么认为的。现在的人从幼儿园开始,什么都觉得非常重要,必须要读名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哪一个是不重要?!只要有钱只能办的事,什么都是重要的。这么看来对他们来说一直都很重要,大学当然也不例外。但其实,上什么学校,读什么专业,往后的就业和前程,没有非常直接的关系,因为工作的时候,学校神马,专业神马,只是一个敲门砖,你进去以后,你出自哪里根本就不重要,除非,你要靠那个学校的名气去博取某些东西。人应该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靠攀什么关系去实现目标的不是吗?在工作中,我觉得那些出自一个一个地方的人老是在称兄道弟,听上去很亲切,实际上,没有一点意义,因为最后,判定你的不是你跟那个人的关系曾经如何,而是你实际的工作能力,到底怎么样。在分分分的社会,高考并不是一个休止符,永远结束了。社会大学,每时每刻都需要拼搏,所以读什么学校,读什么专业,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RP好不好,能不能遇到一些能真正让你走上正路的好老师。那种事可遇不可求,在最好的学校,可能没有找到一个最适合你的老师。在一个不怎么样的学校里,可能只要那个老师跟你一拍即合,你的人生将就此永远改变。大学是一个让你学会自强自律的地方,如果你学不到这两点,哪怕那是地球上最好高等的学府最出名的专业,对你来说,也是白搭。你只不过是跟一堆学霸一起挣扎了很多年,痛苦了很多个小时而已。不是学霸,却偏要争当学霸,但无论如何都达不到学霸的要求,这是相当痛苦的事。

作为一个高考过来人,回过头来看高考,那不过是一个小case而已,只是人生千千万万个大坎之中的其中一个。那很重要,但光是高考这回事并不会完全决定人的一生。

2015-06
8

学生时代的那些事

By xrspook @ 12:56:20 归类于: 烂日记

有些人有些事你不必催,自然会发生,但另外的一些,无论你怎么主观努力,效果还是不好。对事的话你或许还可以改变一下方法,或许奇迹会发生,毕竟好不好神马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但对人的话,呵呵呵。为什么有句俗语叫作“烂泥扶唔上壁”,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自从入手Kindle阅读器以后我就在狠狠地读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我在家里的客厅读,在妈妈的房间读,在广医二院的皮肤科候诊区读,在外婆家读。越是吵闹的地方我反而可以读得越专心。比如说在家里自己的床上我就几乎没有读过。读得我最开心的是在医院候诊区,以及在外婆家妈妈和姨妈正在高声讨论或争吵的时候。我这种生于忧患的阅读习惯是不是得称呼为“贱”呢?这几天正在高考,全社会都在为考生们让步开绿灯。封路啊,禁行啊,禁止喇叭、建筑施工作业等等。新闻里说,有的家长为了考生能有更安静的环境还特意买静音的空调呢!而我呢,却偏偏得在人多嘈杂的场所才能自动形成保护罩专心读书。我能听到他们的说话,我脑子里的一些思路甚至是跟着那些我能听到的其它谈话走的,但我的主心骨还在我自己的书上。在学校,你能尽量找个僻静的地方学习,但那些地方通常是阴暗蚊虫多,要是留在课室,你就必须只能忍受其他人的嘻嘻哈哈各种打闹。这种情形在小学尤为明显。大学了当然通常不会这样,即便你要打闹,进入到安静的课室你也不好意思闹起来了,但大学教学楼的教室并不是一直都开放,尤其是没有课上的时候,所以很多大学生都喜欢蹲图书馆。大学图书馆一到考试前夕就人满为患,想找个位都难。他们并不是去那里看书架上的书,他们自己带着N多东西去,各种复习资料啦,各种MP3/MD/收音机之类啦,他们去那里是为了有个舒适安静的地方(图书馆通常有空调)。所以,当社会上的人不理解为什么高校以外的大型公共图书馆有那么多学生的时候,如果他们的年龄大于50,我不怪他们,但如果他们连40岁都不到都不明白其原因,我真的会觉得很哈哈哈。他们没上过大学?大学都这样啊好吗!有些人蹲在宿舍里就无法安心学习了:整这个,玩那个,即便约束好了自己,隔壁的同学还是不时会过来嘻哈,而且,宿舍里没有空调!到处是电脑和其它电子产品。夏!天!热!死!了!我没有这种烦恼,从来没有。不上课的时候我不会蹲课室,也不会蹲实验室,更加不会蹲图书馆。去图书馆我都是一阵风地去,一阵风地回来,因为我知道自己要借什么书,图书馆有没有,在哪个位置。当宿舍的同学都去了课室或者图书馆,宿舍就只剩我一个安稳自在了,尤其是在考试前夕,我就可以高声背诵资料了。对我来说,不能把要背要记的东西发声背出来才是痛苦的。

昨天在家里玩新花样,折腾出了南瓜馒头。跟普通馒头的区别在于南瓜馒头要先把南瓜削皮,切块,蒸熟,捣成泥,然后再加入酵母面粉和水进行常规操作。不知道那坨南瓜泥的含水量居然那么高,我用平时的面粉量和比平时略少的水和面根本就不行,太粘了,于是我又不得不猛加面粉。所以呢,昨天我那一大坨面粉的量等于我平时做2次那么多。一次性整了超过20个南瓜馒头,每次用2个24cm直径的的宜家蒸屉,得分2次才蒸完。南瓜馒头蒸出来是黄色的,比外面卖的窝窝头颜色略深,很漂亮。吃起来几乎品不出有南瓜味,却能尝出有一点点甜。南瓜的纤维本来很丰富,但我大部分用的南瓜是南瓜头部,所以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囊纤维几乎没有。那些玩意是捣不烂的,所以大面团上还是会偶尔看到。和普通馒头相比,南瓜馒头的确折腾一些,但我觉得折腾换来的是好吃一些,也值了。昨天早餐吃粽子,中午吃南瓜馒头,晚上才吃米饭。

今天天色比较多变,估计午后会下雨。

2015-02
28

糖痴

By xrspook @ 22:21:01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是正月初十,是外公的死忌。他去世的那年很冷,那年也是我高考,当离世和我的高考捆绑在同一年的时候我的记忆不是一般的深刻。2004年,已经11年了。他已经离开11年了吗!外婆已经一个人独自生活了那么久?外公比外婆大2岁,我一直记得外公属马,外婆属猴,但“龙蛇马猴羊”,马和猴是连着的,怎么会是两岁?几分钟前我才意识到十二生肖的顺序羊和猴我一直搞混了……很遥远很神奇,还记得被告知外公去世的那天傍晚放学回家在公交车上我一直有种非常忐忑的感觉,不好的念头不断涌出,内容是无厘头的,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那种事,那次以后我也再也没遇到过。

外公是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男人,比我爸还重要!

今天早上一起来刷牙洗脸后我就冲到厨房了,开干电饭煲蛋糕!在人生最后的日子,还能去喝茶,还能走去南园的时候,外公最喜欢点的是果汁糕/某甜食。无论是我的外婆,我妈妈姨妈阿姨之类的都知道她们的爸爸,最喜欢吃甜食。记忆之中,每到过年外公吃糖那是几乎不间断的。糖果盘里的瓜子花生之类他不会碰,但糖,他是恨不得一颗接一颗,其上瘾程度更甚小孩。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外公喜欢吃糖的呢?平时,他不会找糖吃,或许找了,但我们不知道。起码当孙子孙女们在非过节的时候吃零食的糖他不会也一起。小时候外婆要煲汤煲糖水之类的用片糖,我们总缠着她给我们一小块来吃,在那个时候外公不会也一起。他一直很克制,起码在我们面前是那样(街道茶话会时如何就不知道了)。他喜欢吃硬糖,那种得用口水慢慢融化的那种,他不是酥心的菜。记忆之中他总喜欢一颗接一颗地把五颜六色的水果糖往口里塞。一颗刚吃完从他的神态表情就知道他在瞄着进击下一颗了。过年可以说是他“解放”的日子。

外公不会再“偷偷地”吃掉家里的糖了,取而代之的是老鼠,不过老鼠也不怎么吃糖,它们更喜欢啃外婆的瓜子、花生和别人过来拜年送的最昂贵苹果。

记忆之中外婆是家里的超级能手,尤其是在做饭和记忆方面。现在,只要她的女儿们(我的妈妈,我的姨妈)出现,外婆永远是弱势,永远像是被挨骂的那个。尤其是我妈,只要一开口,隔几条街都能听到她说话,她的语调就是骂人,虽然她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她怎么就可以一直扯着嗓子骂人而从来不喉咙痛呢???我妈现在已经经常口是心非了。比如说心里想说好又多,但说出来的是家乐福。心里想的是微信,但每次说出来的都是围脖。她已经在担心晚年的时候会像外公那样老人痴呆。

我很幸运,我经历过外公没有老人痴呆前的时光。我也很心碎,因为那个老人疯起来你还真得用武力去制止他,幸好,当他疯起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虚弱,如果他还像从前那样能把70多斤的煤用箩筐挑上3楼的话,区区高中生的我无法阻止他。老人痴呆,意味着他根本不再认识身边的人,他要找的永远是记忆中的那些,很多对象,已经成鬼了好吗!所以说,其实外婆又何止孤单了11年?!因为我还在少年时代就经历过这些,在我幼小的心目中就不明白为什么明知有一天会如此痛苦,两个不相识的人还得相濡以沫几十载。如果小王子没有和他的玫瑰建立感情,玫瑰就只是千万朵玫瑰中的一支,她的死与活小王子都可以不清楚不了解不兴奋不伤心。

我还想再一次坐着小凳子在1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看外公刮胡子!但你知道吗,小凳子没了,10平方米的小房间没了,外公没了,连刮胡子的用具也不知道哪去了。那一切都只存在于遥远阳光灿烂的下午回忆中……

2014-07
25

自知

By xrspook @ 14:55:06 归类于: 烂日记

我并不聪明,我只是在你们思考到底要不要做的时候在地头猛做而已,正是因为我不聪明所以我没有在一开始就敢知道太多的困难和不确定性,所以,开干就好。不过我又不至于笨到神马都预测不到,知道不对的东西我当然不会开始。在做的时候顺便一起想,日积月累之后我就变得做了很多也想了很多。当人家羡慕嫉妒恨你的成绩的时候是因为他们完全忽略了曾经付出过的所有。久而久之我不再相信神马奇迹,没有什么运气,没有什么天赋,也许我被《钢之炼金术师FA》洗脑了,所以我只相信等价交换。当你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付出,收获当然只是浮云。

学校一直以来强调的只是分数,用同一段时间控制出一定量的东西,但不排除某些同学是慢热的,一篮子的教育模式并不适合所有人。所以,当我看到围脖某则消息说四川有个没有双臂靠双脚抓笔考试的高考生今年加分后成绩比当地的一本线多了3分,但没有被四川的重点院校录取,他决定复读,明年再来。你知道么,在这条消息里我完全看不到励志,我看到的只是死心眼,考上重本就那么的重要!你到底是为了证明什么呢!!!!!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如何,如果家庭本来就不咋地复读简直就是个糟糕透的决定。你能养活自己?你能照顾好自己?你把一年的光阴再次用在对付独木桥考试上这到底何苦?!身体出现这种缺陷却仍要和普通人一般思维一般去比这到底何苦,这根本就是没必要,他最重要的是活出自己的特色不是么。诚然,在四川这种大省,别说加分后比一本线高3分,即便裸分比重本线高30分都未必能保证一定能被当地重点高校录取。这条消息的用意我唯一能体会得到的就是某人想通过媒体途径让重点高校开绿色通道破格录取。这种缺陷注定要被歧视,就看当事人要怎么选择他的路了,因为有些工种必须四肢健全,承认自己有缺陷得改变模式是首先需要的觉悟。已经见过太多这种,或许他们原意根本不是这样,但经过媒体的过分宣扬后什么都变味了。

今天早上按计划做完了3个小麦样品的物理指标,速度相当快,如果不是被两个实习生“监督”速度会更快。然后就开始磨蹭,开始试图搞实验室的网络,因为我昨天就已经为实验室申请了163的免费邮箱以及坚果云的帐号。但让人无语的是我当初以为那是我翻墙小路由的问题导致无法上网,但我把办公室平时在用的路由拔过去测试还是发现无法连上,在服务器那头根本就没有上传下载的流量显示,我那个去!之前第一次测试的时候还好好的,但现在却挂了,肿么可以这样!无奈单位负责搞网络的人全部都不在。在写这篇blog的时候我又去检验室里考察了一番,看还有哪个口是可以用,结果居然是零!我那个去!要不被桌子挡住,要不根本就没装,那片区域命中注定是片荒岛!!!!!早上花了大概1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完成了715食味蒸煮评分的录入工作,一共多少个数据呢,60个样品,每个样品8个数据,有6个评分员,共2880个数据,谢谢。实习生说我录入数据的速度简直就是神了,其实也不是很神,如果键盘高度更靠谱我的出错会更少会更神。小键盘的盲打是个很普通的技能而已,尤其当我录入这种数据已经好几回了以后。我一点都不喜欢实习生这种存在。

好吧,回家时间倒计时1小时启动!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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