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
31

大侠,走好

By xrspook @ 19:12:55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我在微博上看到个消息,据香港媒体称,金庸先生去世了,享年94岁。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心里非常不好受。虽然,人总是要死,当其他名人死讯出来的时候,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我可能甚至不知道他们是谁,没看过他们的作品,连他们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当然就谈不上伤心。如果你让我给他们默哀,我只是走个形式,肯定不是真心的,但是,对金庸先生,我是确确实实地感到了悲伤难过。我一直觉得,金庸先生应该是我妈那辈的人,大概只有80多岁,但原来,他是我外婆那一辈的人了。

我活了33年,只买过三个人的传记来看,其他人的没看过电子版,更加没买过书。之所以要买他们的传记,是因为我喜欢他们的作品,我想知道创作那些作品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有了解了他们的背景、他们的生活方式,才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的作品。从购买传记的先后顺序,分别是初中时候的金庸先生,高中时候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然后是工作以后的印度演员阿米尔·汗。马尔克斯已经在几年前去世了,现在金庸也走了,还活得好好的就只剩下米叔。不知道连米叔也走的时候,我会有什么心情。相比马尔克斯的去世,金庸先生的离开让我更难受些。阿米尔·汗走的时候,我会是什么反应呢?他们都不是我的亲人,但因为我曾经花过很多时间去观看或阅读他们的作品,也花了不少时间去了解他们的生涯。一定程度上,我对他们的了解甚至比我对我的家人还要多。虽然我跟我的家人共同生活了30多年,但我们相处的就只有30多年,他们之前的那些故事我并不知道。这三个人我认真仔细阅读过他们传记一遍又一遍,虽然不确定传记那些东西是不是真的,还是有作者杜撰的成分,我已经尽我的努力知道了不少。

金庸先生对我来说是一个让我学会表达自己的老师。小学的时候,我是个非常讨厌阅读的人,但是四年级的夏天,我遇到了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当时香港电视台正在播《笑傲江湖》的连续剧。我开始读小说的时候要比电视剧晚开始,但后来我追赶上电视的进度,甚至超过了。读两三页纸的小故事都会让我感到烦厌,但是《笑傲江湖》每本书都有几百页纸,一整套下来得几本书。是金庸的故事让我战胜了自己对无数多文字的恐惧。读他的作品的过程中,让我领会到了一些很微妙的东西,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述,那个大概是把自己的内心活动表达出来。不知道读了他的作品,能让我的语文成绩提高多少,但起码,作文那个东西不再是我的痛点,而成为了我自然而然就能写出来的东西。

还记得小学的时候每次路过新华书店,我都会看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放的地方。那时我曾梦想以后有钱了,一定把他全套长篇武侠小说都买下来,但至今,我都没有这么做。初中的时候,第一次得到广州市优秀学生奖励的时候,我拿到了200块钱。我拿着那200块钱去了北京路的广州日报书店买下了当时刚刚出版不久的迷你版《鹿鼎记》和《天龙八部》。那时其实我只要再加一点钱,我就可以把一套14部的作品全部买下,但是我却选择了只买这两样。并不是因为我舍不得那些钱,而是因为这两个才是我最深爱的作品。也正是因为这样,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入手金庸先生的作品,但是这不代表我就没看过。一开始的时候,金庸先生的书我们都是从我表哥那里借回来,带回家以后,我看我妈看我爸看,一家人都在看,但跟我比起来,他们两个还远远算不上是金庸迷。后来,我们不再麻烦地向表哥借书,我爸从地摊那里买了几本翻版的金庸全集。我非常讨厌翻版书,那些书字非常小,排版非常挤,而且有错漏。但即便这样,我还是通过那几本翻版书又看了金庸先生的几部武侠长篇作品。初中的时候,我甚至把那几本翻版书借给了我的物理老师。

我不知道别人从害怕写作文到喜欢写作文是怎么转变过来的,但对我来说,金庸先生是把我救出火海的人。

2018-10
21

印度韦小宝

By xrspook @ 18:32:22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大概是米叔在中国的最后一天。上周的后半段他短暂来到了中国,因为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某个会议,但实际上那个会议的参加人员除了他和唐季礼导演以外,基本上那些都是各国领导人以及各种官员。米叔作为一个文化界的代表,当然也没什么问题,但为什么其它国家派出的是政府的官员,而印度却是一个演员呢?显然米叔不是一个政客,但是在中国,貌似我们的领导人非常看重这么一个人。我觉得最搞笑的是在某个大合影里面,他和唐导演都坐在第一排,两人都是排第三,一个是左数,一个是右数。最让人觉得欢喜的是坐第一排的人只有米叔一个翘着二郎腿。照相的所有人都穿着正式的西装,打着领带,米叔虽然那套衣服也是正式的,但显然不是其他人的风格。虽然那张照片根本看不清脸,但是你一眼就能把他认出来。对其他人来说,大概没有认清谁是谁,但对米粉来说,那是一眼自然而然就发现到的事情。因为要发现这么一个奇葩实在太简单了。

昨天下午,在他离开北京之前,又在新浪的一直播上面做了一个直播,时长是30分钟。除了那个翻译偶尔会有一些花痴的表现以外,其它内容都还好。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米叔学习中文,那些人教他的其中一句是“我很帅”。我觉得,“我很帅”这三个字是他模仿得最像的。相对于粤语来说,普通话的模仿会简单一点,因为粤语的发音比普通话更复杂。有些东西基本上米叔每次直播都会做,比如说唱Aati Kya Khandala,对没看过的人来说,那是很新鲜的事,但是对我这种每次都看到的人,一到那个情节我就开始在挑他哪里走音了。显然他是个唱歌非常容易走音的人,唱Aati Kya Khandala他必定会走音,就只是看到底会在哪里出错。对我来说,印度歌曲经常用半音,会让我很烦恼。因为那个东西虽然我们的歌里也会用,但用得很少,远没有他们频繁。米叔的走音可能是全音自动降调为半音。有可能是他条件反射,觉得唱不上去,然后就改调了。我觉得昨天的采访最有趣的地方是他提到了《鹿鼎记》。鲁豫今年5月去印度采访他的时候,他正在看《鹿鼎记》。他觉得今年排灯节他即将上映的新电影TOH他在里面的角色跟《鹿鼎记》的韦小宝很像。如果大家喜欢《鹿鼎记》,喜欢韦小宝,估计也会喜欢他那个角色。我觉得,如果在他开始拍TOH之前就已经看过《鹿鼎记》,可能他对角色的揣摩以及表达方式会有更多的理解和尝试,那个角色或许会变得更可爱,虽然现在的效果已经很可爱了。《鹿鼎记》是我最爱的武侠小说,没有之一。《鹿鼎记》是金庸的封笔之作,也几乎可以说,是我的封看之作,因为看过《鹿鼎记》以后,再看金庸前期的作品,真的几乎打不起兴趣。米叔之所以说他的角色和韦小宝相似,是因为那两个人都是两面三刀的人。当主持人问他那个新角色算不算是个英雄的时候,他说那个角色是个非主流英雄,或者说你不能称他为英雄。那是一个很自私自利的人,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他自己,但如果那个角色和韦小宝类似,在处理一些关键问题的时候,他肯定会以大局为重。绝大多数时候,他都会觉得自己的命比什么都重要,但是某些时候,他愿意为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难为自己。韦小宝最终抱得美人归,而且还是七个,一家人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不过我觉得,米叔这个角色如果要激起印度人的强烈爱国精神,可能他得死掉。

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写过一篇《鹿鼎记》的观后感,然后拿去《广州日报》的每日闲情板块投稿了。结果是没有结果。那篇东西是我手写的,所以投稿以后我自己没有留底,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可惜。如果当时就有电脑,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丢失了自己从前的某些看法,很惋惜。不过自从我开始写blog以后,这种惋惜已经降低到了最低。

一定程度上我觉得米叔好像特别偏爱中国观众。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演员对待粉丝居然是这样的。当他做直播采访的时候,他给出的那种反应很真诚,他就像一个小孩一样,他很想知道很多东西。那个表情不是装出来的,他的那些反应,就像《三傻大闹宝莱坞》里他的那个角色Rancho。50多岁的人居然还这样真,非常难得,因为即便是十几二十岁的人在面对镜头的时候,又或者在平时生活的时候,已经失去了那种探索求真的好奇心。“因为我们想知道,所以我们才走得更远”,这是北京探索频道广告里经常出现的一句台词。我觉得用在我身上很合适,用在米叔身上也很合适。任何领域、任何时候都会冒出一种我很想知道、我想去学习的欲望。

风风火火过后,一切又恢复平静。只要平时预留了有足够多的空间和时间,才能蓄力,才能在必要时候射出那关键的一箭。

2018-10
18

不应该期待

By xrspook @ 8:50:52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网友跟我说,如果米叔今年晚些时候要过来做宣传,会尽可能安排我们群里的人去见一面。他说那句话之前已经有其他网友说,他真的很想见一面,但是我却表态说,对这个我的心态佛系,能见就见,不见也没什么。因为见一面真的不会出现什么奇迹。对其他人来说,这大概是非常不可理解的。因为就我平时的表现来说,哪怕是一个广告,一张图片,我都会收集回来分享给大家,但说到要和偶像见面,我却如此随便,简直不可理解。一定程度上你可以说那是因为我害怕,我害怕见了面以后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实际上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可能够时间签个名已经很了不起,来个合影的话更加是无上的光荣,根本谈不上说几句话。所以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些事情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我之所以有这么佛系的想法,是因为之前我也跟其他粉丝一样,想去见一面,想拿个签名,甚至来个合影,但是当我真的见了一面,拿到签名以后,我又觉得原来没什么。真不知道该把签名放哪里、要怎么保存。见那一面,相隔的那个距离,比我自己对着电脑或电视机更远更模糊。说到合影,我从来都是照相渣。所以如果说我不想见面的一个原因是太害羞,估计可以说的过去。但是实际上,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是为什么我就非得要见到他本人呢?就见一面这个行为来说,不可能给我带出更多的好效果,但是如果我们从一个人的方方面面去观察,去琢磨一个人,我们的确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一定程度上,绝大多数都是娱乐,但另外一些东西,比如逻辑思维或者做事方法是的确可以让我们进步的。因为我认同这个人,所以我愿意把他的东西、他好的那些东西分享给大家,于是有些时候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喜欢那个存在的人,还是他所抽象出来的很多东西。

能见一面这种事情,就像做梦一样。除非那个东西真的能够成为现实,否则瞎激动一点用都没有。如果要跨越大半个中国才见上一面,那又何必呢。如果他真的来广州了,但是却碰上我单位那些根本不让请假的日子,这不是更揪心吗。对我来说,从一开始就抱着不会见上面的心态,到真的见不上的时候,就没有心理落差了。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要把他的电影以及他同行的好电影以正规的渠道传播到中国,以各种方式,无论是电影院上映还是视频网站上上架。不是每一部优秀的印度电影都一定可以在中国取得很好的票房。好电影跟好票房在中国从来都不是绝对对等的,但可以这么说,米叔算是印度在中国的幸运儿,他是喝着是头啖汤来中国的。也正是中国这个神奇的国度,让他在世界上的知名度更响当当。他应该感谢中国,中国也应该感谢他。因为在他的带领之下,今年到现在为止有七部印度电影在中国上映,而在那之前,有些年份一部都没有了。我们之所以能去电影院看印度电影,得谢谢米叔这个先行者。因为米叔的横空出世,让印度电影在中国的知名度重新振作起来。我非常有幸见证了这个神圣的历史时刻,而我在这过程中,也算是贡献过一些绵薄之力。我基本上不翻译电影,但我会翻译电影的周边,为的是可以推广电影,让更多人有想看印度电影的欲望。我跟那些不给我发工钱的印度人其实是一伙的,虽然可能他们不那么认为。我没有用他们的东西赚过一分钱,在这个问题上我问心无愧。我是中国无数的志愿者中的其中一员,非常渺小,但我觉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有时我也觉得自己挺厉害的,瞎掰也可以凑出一篇blog。

2018-08
4

大器晚成吗?

By xrspook @ 18:03:33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我发布了《三个傻瓜》的其中一个幕后制作花絮。那只是多个幕后花絮的其中一个,估计也是最被广泛传播的一个。这个视频的中文字幕我拖了好几个星期才终于做完。并不是因为它真的有多难做,因为这只有区区的五分钟。五分钟里面,某些画面是自带内嵌英文字幕的,但余下的那些,就只能靠听译,幸好他们绝大部分说的都是英语,所以我还能凑合着听懂。那些不是英语的词句,我会选择直接跳过,当作没听到。虽然说的是英语,但实际上还是有一些听不清、我听不明白的东西,我纯粹靠直觉感受出来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不再拘泥于句子本身,而是选择感受出那个意思,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了。只有真的做到这样,才能达到我所追求的效果,也就是,别人看我字幕的时候,他们甚至不会感觉得出画面里说的是外语。这样的追求或许跟一般人认为的好有区别。因为翻译讲求的是信达雅,但这样显然就达不到雅的要求了。尤其是遇到一些相当优美的词句的时候。大概现在我做的这种事跟当年老舍放弃一般作家的写作风格,而选择用白话写作有点类似。因为学生时代我的语文不太好,尤其是古文,我的现代文理解没有问题,但起码某些古文句子堆砌起来,你得让我感受得到那是什么意思啊。对我来说,看古文比看英语更痛苦。所以当某些高手把优美的英语翻译为优美的中文诗词的时候,实际上我也是看不懂的。看着那句话,我要想半天才想得出可能那大概是那个意思。既然我看不懂那个意思,我当然不会脱口而出写出来。写这些东西,需要很深厚的文化沉淀,而我没有。一直以来,我都着迷于故事本身。无论是中文,还是外语。

翻译完那个幕后制作花絮以后,突然我有了这么一个感觉,可能米叔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人。虽然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过很辉煌的成绩,但是就他整个演艺生涯来看,他的辉煌开始于《三个傻瓜》。而那一年,他已经44岁了,演的角色是一个20出头的小年轻。一个演员44岁的时候才开始爆红,如果这也算不上大器晚成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不是那种半路出家的人,他二十几岁就已经一鸣惊人地入行了,准确来说是24岁。但一直以来,他都浮浮沉沉,即便有名,那也不过是在印度国内而已,但是一部《三个傻瓜》让他红遍了全球,而且是产生了轰动的效应。于是,2009年以后他简直就像开挂了一样。尤其当他的电影被中国人看过、并且喜欢上以后,更加是一发不可收拾。所有这些事情不是一下子就发生了的,是他通过慢慢积累,最终爆发升华而成的。因为一直以来,他都对自己有很高的要求,一直以来,他都勇于尝试,不怕失败,所以相对于其他印度演员来说,他的戏路更广。只要他喜欢那个剧本,他敢于挑战任何角色。从前,印度的宝莱坞是三汗鼎立的状态。就早些年的情况看来,米叔不占什么优势。但近几年,他把另外两个汗直接甩远了。这是水滴石穿、日积月累的结果。一个汗是爱情片专家,毋庸置疑的情圣;另一个汗是masala英雄片代表,从来都是以一敌百的战神;但米叔什么都不是,随着年龄增长,他演的角色越发普通,普通得就像那是你身边的路人一样。也正是因为这样,你无法给米叔贴上任何角色特点的标签,你也永远猜不到他下一个形象到底会是什么。对另外两个汗来说,他们的角色都被赋予了他们的显著特征,但对米叔来说,米叔变身成了各种各样的角色。

于是,我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厉害的人一定有他的特点,但具体要说清楚是哪些,你可能数不出来,大概这就是无招胜有招。但通常,他们都默认标配了创新、坚强与执着。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28410161/

2018-07
20

开玩三阶魔方

By xrspook @ 11:19:43 归类于: 烂日记

几年前我就知道米叔是个玩魔方的高手。因为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就把打破吉尼斯纪录当作目标,还把她的姐姐和妹妹一起拉上。为的是可以在他复原魔方的时候帮他计时。直到前几天,在鲁豫有约里面我才第一次亲眼看到米叔玩魔方,让人目瞪口呆。之前我也看过一些神人玩魔方,但是他们在弄的时候你只会觉得那不是一般人,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人。所以他们做什么与我无关。但是,看到米书24秒还原一个三阶魔方以后。我突然有种,我也要征服的意愿。

小时候玩魔方很盲目,完全不知道那应该怎么整。把那东西搞乱很简单,家里那个被弄乱的魔方就从未被复原过。我还清楚记得小时候玩的魔方很难转,只要有一点点位置不对就会卡死。但看过米叔玩魔方以后,我确信现在的魔方技术已经进步了很多,正是因为魔方的构造变好了,所以他才可以在那么短时间内完成变换。米叔少年的时候玩的魔方肯定已经这么顺滑,跟我小时候玩的那种完全不一样,我小时候接触的估计纯粹只是个玩具。我小时候那个模仿是小学时买的,至于为什么会买已经不记得了。在我印象之中,我从来就没有复原过,哪怕是一面,我妈貌似给我演示过如何复原,但她好像也只会搞一面还是两面。直到几个月前我才知道原来玩魔方是有公式的,只要按照那些公式走下去,就可以把魔方复原。公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如果你能灵活变通,你就可以快速复原,当然前提是你的脑跟你的手转得同样快,甚至更快。

当年,我妈把魔方当做玩具一样买给我就是希望我学会在那方面思考,但当时我对那个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那只是一个五颜六色的方块而已。大前天看完米叔那个魔方视频以后,我马上自己入手了一个。然后今昨上午用了半个小时终于好不容易还原了一面,至于那一面是怎么还原的我也不知道,貌似是走过了某些流程,但你要我重新走一次我做不到。接着我又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不断轮流把六个颜色逐一还原,当然,我的意思是每次只还原一面。在我还原到两三个颜色的时候我总算有了自己的套路。但即便套路有了,实际上我只会还原底边的颗粒,中层的颗粒如何一步到位还原我还不知道,所以每次遇到中层的颗粒,我就只能来一招以退为进。放弃之前已经还原好的两个底片颗粒,然后再用我的套路把底边颗粒还原。没有自己的套路之前整个流程下来是慌乱的。因为很多东西做过一遍以后就不能再重复,你叫我反过来,我不会反。那些魔方高手除了脑子里有很多公式以外,观察力和记忆力也超强。我只还原一个面,但是当我搞定一个颗粒找另外一个颗粒的时候,有时真的要找半天,但那些神一般的存在却可以在一开始的时候看一眼整个魔方,接下来就盲拧。在别人眼里,如果你层次足够高,别人一定会向你投来羡慕的目光。但是,要从什么都不懂变成高手,显然需要付出非常多。我并不是要让自己成为高手,我只需要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还原一个普通的三阶魔方就可以了。

今天估计我得好好阅读一下魔方教程。儿时没攻克的,现在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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