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
10

kindle版和纸质版

By xrspook @ 13:45:42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收到了前天在亚马逊中国下单的两本书,一本是健身(其实我觉得称呼为各种运动类的集合更恰当)一本是瑜伽。瑜伽的比健身的便宜,但无论厚度还是面积都要比健身的大很多,虽然只是黑白,但¥20不到的价钱我觉得物超所值。那本厚厚的瑜伽枕头里除了动作以外还介绍了瑜伽的历史与种类,所以名字叫做《瑜伽大全》。至于健身的书,名字叫做《硬派健身》,有kindle的版本,但我觉得买纸质的会舒服些。如果纸质版和kindle版都有的话,我是如何选择该买哪个版本的呢?通常来说,kindle版都要比纸质版便宜,便宜起码50%,有些特价很夸张的甚至一两块钱就能买到,但纸质版的通常要¥20-40。如果书本主要是文字,没有图表和图片,我想都不想,一定是入手kindle版,如果是外文版的话就更加应该那样,因为kindle看书的时候查字典实在太方便了!查过的词还会被记录在生词本里,是英语学习的利器,对我这种如果看纸质书会懒得在手边放一本字典翻查的人来说,kindle的查字典能让我看书的时候不囫囵吞枣。有图表的书,尤其是表很大的书kindle就挺无能了,毕竟客户端的界面就那么一点,如果有图那更死,如果那完全是图,漫画式的,可能得用大iPad才能看得爽,反正我用小米平板看也无法看清图里的小字,必须放大来看,但小米平板的配置尚且在图片缩放的时候表现出秒卡,更不用说用kindle的阅读器那是怎么一个痛心疾首的状态。有图、有很多图的书通常是彩印,通常都不便宜,但除非你有大于7寸且分辨率不错的平板,否则kindle客户端看那书会让人弱弱痛苦。综上所述,遇到小说类的书,我大多会买kindle版,这里说的是大多,因为还有例外的情况,比如说某本书我很喜欢,某本书我是买来收藏而多于买来看的,我就一定会买纸质版,甚至如果纸质版有多个版本我也会收下。这是一种情结多于阅读本身。至于多图的书,我会通常会买纸质版,尤其是那些什么“图解”的,比如说整本书都是画力量训练的肌肉图并且对每组肌肉都有做标注,图是主要文字注释是次要的,我一定会买纸质版,因为那些纸质版看上去字体也很小的注释在kindle里简直就会让你抓狂死。

别人听说我买书,第一反应觉得我是书呆子,但我现在买的书里面却很多都跟文化/文艺无关,很多时候跟计算机技术、运动等有关,这又马上会让他们O嘴。我也买过漫画,我买过全套的圣斗士星矢,也买过两本《炭烧老广》,但除此以外我几乎不买漫画。我得承认我书柜里图书的种类跟普通女生很不同。3年前,那里的书几乎全部都是文艺的、文字的;现在,多了不少运动类,尤其是跑步和健身的。时代已经不一样了,现在的优秀人才应该有书呆子的渊博和阅读量,也应该说动就能动起来,即有强大的体魄。书呆子=病歪歪,那是从前的事了。有人把钱投资在各种理财投资上,我则把我的精力和金钱都用在自己的心理和生理强化上,这是一门无底洞投资,很难说收益会有多少,得多长时间才见成效,可以肯定的是一旦发生质变,那将是一鸣惊人的。大概也只有我这种大龄单身才能做这么悠哉淡定的投资,因为同龄人大多都在忙家庭忙买车买房买股票。太年轻的没有意识到历练的重要性、也没有足够坚实的经济基础(富二代官二代除外);年纪再大点的家庭和工作方面的压力已经很少机会让他们再潜心地发掘自己些什么了。

时间在推移,很多东西都在发生变化,但我的生活轨迹却和过去差不多。从前是别人告诉我推着我该那么走,现在是由我自己说了算。

归档:2015-12-10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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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
7

关于阅读的吐槽

By xrspook @ 22:59:56 归类于: 烂日记

跑步和阅读是我周六的主调,我不想丢下任何一个。近几年,周六对我来说就是去看病/刷屏Smackdown,但近几个月,周六就是跑步,近几周,周六就是跑步+阅读。如果说跑步是“肉”的锻炼,那么阅读就是“灵”的锻炼,但其实又不能这么说,跑步只有牛劲不讲策略是不行的,其中包含了各种心理挣扎,虽然我从未跑过42.195K的距离,虽然我从未经历过据说每个跑马拉松的人都会感受过到达30多K的时候那种被肉体嫌弃死,完全靠精神支撑着继续的境界,但如果每个周六你都得用11路车在路上颠簸那么2个小时+,没有“灵”,谁信!

今早我足足花了起码15分钟说服自己要穿上全粉Mizuno Wave Inspire 9跑步去。不容易,非常不容易,天气的因素,跑量的因素,担心大姨妈光临的因素,脚踝貌似略有不妥当的因素…… 虽然比之前晚了大概10分钟开始,但我今天还是去跑了,虽然不是平时周末的18K,但我也跑了14K。不是因为偷懒,xrspook是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偷懒的人,今天的克制是为了我以后还能长久健康地跑下去。关于跑步这个话题,这篇blog到此为止。

今天我真正想说的是——阅读。

比起图形和文字我更喜欢看前者,不是因为我看漫画看多了,说实在的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很多漫画。人家的童年或许是安徒生童话之类的开始,但我一开始看且非常猛力主动去看去研究的是折纸的书,所以我对图形貌似有天生的好感。至于文字类书籍的启蒙那就是我小学四年级开看的金庸武侠小说了。在那之前我非常非常讨厌看文字类的东西(我的语文成绩根本不可能拔尖),故事会也好,杂志也好,作文书也好,报纸也好。但实际上让我开始大量自主成瘾阅读文学类书籍是在我高中后期,尤其是高中毕业后,大学的某段时期也很疯狂。

阅读怎么可以只是学习模仿呢?!我无法接受阅读而没有自己见解这种神奇模式,但实际上我读的又都几乎是小说类,我思考什么呢?我思考推测的不是作者接下来要给我们什么故事情节,更多的我是去想象那个描述的场景,把自己当作主角一般去思考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又或许把故事里的很多东西跟我的人生经历和生活作对比。因为是这种大模式阅读,我怎么可能把注意力停留在字词句以及各种写作手法的运用上呢?!综上所述,即便到了高中,我的语文也都只能用糟糕去形容,因为我从书本吸取营养的类型和模式根本就不和考试大纲相一致。除非我有非常大的阅读量非常广泛的阅读范围,我做到了融会贯通无招胜有招,否则我考试必惨。

因为阅读的时候我从未停止思考,所以在某些写作文体里我偶尔能写出一些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的东西,比如说我写的观后感/读后感和议论文。在初体验这两种文体的时候,我让我的语文老师眼前一亮,但那只是一亮,一亮以后就没有以后了。因为我的积累/底蕴非常浅薄,所以偶然晃一枪还能稍微能骗人,但见多了就知道就那么回事了,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接受那些大段大段摘录,拼接起来尚且不流畅的人到底是怎么敢斗胆把文章发出去形成电子书籍让人下载让人阅读的?!写作的人要有良知,选编的人也要有标准啊,居然会有种不如我去写的感觉,某些电子刊物真心失败。

别说信达雅,单纯的通顺明了都做不到的话,我真心为写出那些东西的某些人的语文老师感到丢脸啊!

2013-10
2

在家,想家

By xrspook @ 17:35:51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我哪都没去,或者说我去过,我出门过,大概15分钟,去家里附近24小时自助服务的建行进行了住房公积金的存折补登,因为我想知道我现在那玩意上到底账上有多少钱,还有就是我每个月到底有多少。然后发现,那个数或许比和我同龄的普通年轻人的存款还要多,但那个数用来买房子的话,纯粹就只是杯水车薪,毫无存在感的说。

今天我在家里看完了《激战》《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根据豆瓣的记录,对上一次我看完一本书是在大概半个月前,而对上一次我看完一部电影不过是数天前而已。所以,到我写这篇blog为止,在豆瓣的记录中我只看完了100本的书却看完了252部电影。如果不是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如果不是休息在家,如果不是发懒散慢不去主动寻找更新ADR的各种信息,不制作各种橡皮章或橡皮章相关,我根本就没时间悠闲地躺在床上看书。看书一小时,以我现在的阅读速度和现在纸质书本的字体和行距,我可以看40-60页。所以的话,看完一本300页的书大概也只需要5-7个小时而已,但偏偏,现在和从前不一样了,那些晚上、那些下午我不会花2-3小时躺在床上,在昏暗的台灯下如饥似渴地读书,取而代之的话,我通常会每周都瘫软在床上看电影。

秋天对我来说是味道最丰富的季节,那些回忆中的味道。有时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时候的记忆,但我知道那就是某个味道、让我恋恋不舍的味道。过去的亲情、友情还有自己的各种奋斗往事涌上心头。我喜欢秋天的味道,我也喜欢秋天的阳光。

或许,今天就是我国庆假期最后一天了。因为据说明天开始就会有省储小麦的货柜到,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我加班,我也不知道如果需要加班的话到底是从几号开始几号技术。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没有计划性的无休止等待!

昨天,从妈的话语中,我知道她想换房子了,换一套电梯楼,因为她和爸年纪都不小了。新楼,她想都没想,因为肯定买不起,至于二手房,市中心也是很贵的,于是她甚至问我如果要搬到黄埔区可否。再过2个多月,我就28岁了,1年多以前我就告诉我过妈,说我不会结婚。所以的话,她没有催促我谈恋爱结婚什么,她更加是完全不考虑如果我结婚了就会搬出去住或者一起住新房子什么的。我们要考虑的只是我们需要换到有电梯的房子。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1999年头入住的,还没到15年,刚搬进来的时候这里略显荒凉,但现在这里已经发展非常迅速的了,基本上是靠近广州新中轴线,这里步行到广州新地标广州塔大概30分钟的路程。所以的话,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楼梯房,而我们又住在6楼这么高,他们是不会考虑搬家的。小时候我想搬家,是因为那个家实在太黑暗了,也因为各种奇怪的布局根本无法装空调,所以我希望搬走,但现在,我并不觉得现在的这个家有什么问题。这里是不大,或者说是很小,但我们只有三口人,这里已经足够大让我们进行足够多的各种活动了。

我觉得,很多东西不在于到底那玩意有多好,而在于,你对他有多恰当的适应。

2012-10
5

游离在气场之外

By xrspook @ 16:54:00 归类于: 烂日记

如果当实在没什么事好干的时候就把可以干的事以最详尽的方式完成吧。数量不得不浮云时候,质量得上去。

这就是我昨天做的某事。如果这只是我每天铺天盖地新闻中的其中一条,我绝对没有心思把它处理得如此“丰满”,毕竟,这只是一个一句话就能带过的信息。不过,我很无聊,我又有能力,为神马不把更多读者可能知道或不知道的东西真刀真枪地show给他们呢?挺无聊,也可以说挺用心,就看你怎么看待了。

我这几天超乎寻常地强迫自己稍微减少一点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看《霍乱时期的爱情》去。是不是我对女翻译有偏见呢,虽然从字句翻译上说,没有问题,语法没问题,也表达了要表达的东西,但我总觉得缺少了一种让你欲罢不能接连不断读下去的某种东西。那叫做译者的风格?译者的气场没有狠狠地打动我,这是真的。我很难feel到某些幽默和荡气回肠。

我不知道别人读我的翻译时什么感觉,但起码通常来说我都会把自己融入到其中,有时甚至会过程和结果都high了。这个译者在翻译《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有high过吗?我是一个弱弱学西语中的人,但我对那些翻译的名字表示非常的头大。为什么可以结巴得我脑子一片空白?我明明非常明白那些发音规则。这让我想起,在我开始翻译的初期我为了输入方便,把人名都翻译为中文了,但后来,太恶心了,即便麻烦点,我宁愿把名字都以原文输出。不过哦,如果一本翻译小说里满是字母,那该多么的恐怖。

昨天晚上我弱弱地从我房间的窗户偷窥我对面房间的某人的老爸正在拿着哑铃做运动。这不能怪我,我的显示器背对着窗口,那家人的阳台和客厅就正对着我的窗口。我的疑问是是那个大叔很特别,还是我爸很怪异呢?我爸从未在家里或外面主动地做运动。不过,我妈会,我还记得小时候妈每天晚饭后都会在电视机前扭上好些时间,而我呢,会在旁边试图模仿地蹦蹦跳跳。我爸,永远只会躲在某个角落里看报纸或者抄字典。为什么?????????

不寻常的东西做多了就成寻常的了。

2012-01
29

你很囧但你很优秀

By xrspook @ 20:19:56 归类于: 烂日记

用了3天不到的时间看完一本小说,我很久很久都没做过这样的事了!什么小说能重新让我如此“loco”呢?[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

这本书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引起我多大的兴趣,虽然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作品,是孙家孟翻译的,但那些抽象到甚至让我这个见识西语近10年,学西语也有好段时间的人分不清角色的男女、身份,囧。还有一点很囧的就是书本的排版,通常来说人民文学出版社都是很豪爽的,会留足够多的页边距让你感觉舒适,但这本页边距最多就1-1.5cm,真的很像翻版书啊~~~ 外加这本书有点特殊,除了一般的描述以外还有不少书件原文,而这些文件采用的不是一般的宋体,而是楷体,楷体是相对来说小一点清秀一点,这样的字体在本来已经由于页边距小显得版面拥挤的纸上,痛苦啊~~~

不过,当时你渐渐习惯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名,接受那没办法的页面排版后,《劳军女郎》是本很好的书!略萨的东西很合我的口味!

我是一个统计控,《劳军女郎》里的潘达弟上尉也是个统计控。他无论是计划、总结、观察、管理、执行力都非常到位,如果不是被强行派遣用在这个组织劳军女的囧任务上,他会是个很出色的陆军军官,但即便被派遣在这种可耻到极点的任务上他也完成得非常出色。我真的很同情这个角色,他一开始就是一个正直的好人,到最后也没有改变,他竭尽所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哪怕牺牲自己——牺牲自己的健康、牺牲自己的名誉、牺牲自己和睦的家庭,如果让他献上自己的性命,他也会心甘情愿的。直到最后,我都没有觉得他做错了!

妓女,处于卑贱社会地位的一群人。当人们在痛斥她们的存在,当人们觉得庇护组织她们进行某活动的人应该下地狱的时候,人们真的有想过为什么那些恶心的人会存在么?劳军女为什么会存在?因为小说中秘鲁陆军强奸民女的数量已经到达了一种疯狂的地步,所以上级不得不找来潘达弟,这个优秀且忠直的军人担起这个组织劳军女以满足如饥似渴士兵。但结果呢?潘达弟的任务完成得很好,劳军队伍很出色,那些被服务的人也很满意,但却因为社会的强烈反对,因为莫名其妙几乎和劳军活动同时兴起的邪教活动,辉煌的劳军活动嘎然而止。

第一次,我第一次觉得妓女并不是真的那么让我恨之入骨。她们也是为了吃饭而已,大男人可以出卖劳动力,但她们可以做点什么呢?故事发生的那个亚马逊小镇向来就是那么的恶气横行,不过从来没有潘达乐园这么盛大而已。因为在潘达弟之前,那些只是乌合之众,他们纯粹是为了钱而经营,但潘达弟不是,他真的是为了军队的幸福,为了士兵的幸福,为了劳军女的幸福!所以,我佩服他,尊敬他。他让妓女们第一次觉得安稳、幸福、举得自己正在做好事,正在做奉献,而不是无所事事卑贱的一群。让不堪的行当从业员军事化、纪律化起来。这一切一切推翻了我对这个黑色行业的一贯了解。

潘达弟是个聪明人,非常聪明,他接受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让他即便在混水中也一直是个好人。同时必须称赞的还有他的家人!他那个天真可爱的妻子,他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支持他的老妈。潘达弟是个好人,认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妻子知道,他的老妈知道,他的上级知道,他的下级更是200%的明白。所以,全书最窝心的是最后,他被迫结束湿热亚马逊的任务后,并没有被撤职或降职,而被派往高寒的安第斯高原继续执行任务,他的妻子原谅了他,带着女儿回到了他的身边。无论在哪里,无论在什么条件下,沿海也好,热带雨林也好,一毛不拔的高原也好,潘达弟都会是个非常优秀的军官,他会非常出色地完成任务,无论你信不信,无论你认不认可。

他一直在努力,他的能力很强,他从来没有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怀才不遇,无论到什么环境都努力地让自己适应过来,这简直是一个神人!神人就意味着一定会成功?这很难,因为他爸不是李刚。这种天才被埋没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们除了无可奈何还是无可奈何。

潘达弟不会后悔的,因为他已经尽力了,只是我必须地为他惋惜而已。不过,生活就是这样,所以,为了让自己随时都心安理得,努力就好,做自己觉得是公平、正义的事就好,其它的,就让其他人指指点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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