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
23

逻辑

By xrspook @ 9:50:53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看上去比较无所事事,我做了很多跟工作貌似没什么关系的事。上午我花了好些时间去重新去看我的Java入门书,去下载Java软件,以及集成开发软件月食。使用Java除了安装以外还得配置系统,这个在之前我已经做过几遍。已经不记得上一次配置是什么时候的事,大概是一年前的夏天吧,我到底放下了这本书多久,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一开始的时候什么都很顺利,任何程序运行起来都没有问题。虽然不能说我是新手,但是我还是尝试到了新手的运气。只要我每天都抓紧时间,估计都可以挤出一定的时间来学习那本书。要重新回到我之前的进度,估计几天之内就能搞定。

昨天我看了一句话,纠错是程序员的家常便饭。虽然我不是一个正规的程序员,但是程序员的心态在我的骨子里。我要纠错,纠错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不要把错误找出来,还要知道为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只有数学优秀的人才适合去玩程序,这是高中的时候电脑编程给我的第一印象。小学的时候我讨厌死编程了,那个神马logo语言。现在回想起来归根到底是当时对我来说编程就只有每周上的一次电脑课,而且还是2个人一台电脑,实操的时间严重不住。因为不熟悉,所以害怕。数学好跟逻辑好是一回事吗?对数字的敏感程度和对逻辑的顺序编排灵感,我觉得使用的是大脑的两个部分。数字的运算在计算机时代,基本已经不需要人去过多费心,当然即便电脑再强大,也正如书里面说最基础的东西还是要知道,否则某一天集成开发软件出毛病了,我们难道就不能继续写我们自己的程序吗?数学运算必须遵循一定的逻辑。我的运算能力糟糕,但是我的逻辑思维还行。所以对我来说,只要设定好所有的公式,然后交给电脑来做,我会觉得很爽。回想起来,小学的时候,数学老师在讲应用题的时候,只需要我们列出公式,而不用计算,就是这个原理。正是因为我有过这么个数学老师,所以从小学开始,我的逻辑能力已经在被特殊培养。几年的奥林匹克数学的学习,让我知道了很多新技法。那是一个发散思维的过程,让你知道原来还有这种思考方式。那种用法就跟玩孔明锁一样。在那里被强化的不是数字运算的能力,而是让你知道别的解题思路。所以如果你知道那该用什么方法去解决,几步简单运算结果就出来了,但是,如果你不清楚流程,那道题目按照一般思路,基本是无解的。逻辑真的是太好玩了,而且逻辑这种东西还不是一个固定的,根据你的经验你可以调整。我遵循逻辑,但我更着迷于创造逻辑。在做到下一步之前,先去认知了解很重要。只有把所有东西都融为自身的一部分才能最终无招胜有招地自在最优输出。

昨天我去看了一下我移植到单位门口樟树下的薄荷。在花盆里长得最好的胡椒薄荷几乎死光了。之前长得很好的一大片猫薄荷也很多都卷叶了,只有之前状态不太好的留兰香薄荷大部分还保持得不错。胡椒薄荷为什么会死光我说不出原因,但薄荷集体都感觉不太好的原因是太久没下雨了,太久的持续高温了。只要有水,那些奄奄一息卷边地头的薄荷能在十几分钟之内恢复过来,但要不不下雨,要不下台风式的狂风暴雨,这也太死变态了吧。如果只是放在室内的花盆里,阳光欠缺泥土给予的营养欠缺,但如果种到户外任由其自然生长却不能保证水这个因素能100%到位。生存在任何时候都不容易。

活着不容易,要活得好那更难。

2017-08
13

爱上孔明锁

By xrspook @ 17:27:33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的梦比较神奇。我和我高中的一个同学都到一个企业,那个企业的雇员有我初中的老师。这两个都是从前我非常信任的人。他们有智商,也很勤奋,跟我的关系不错。终于,我们都到了一个干事的企业,为的是把事情做好,而不是为了其它目的。那个地方的待遇怎么样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地方的环境很好。但至于那是一家什么企业,我至今没想明白。之所以有这样的梦,大概是因为理想和现实相差太远。过去十年我的遭遇让我对好的企业心存向往。只要我不肯放弃现在的安逸,我就永远都实现不了那些愿望。如果我不肯放手,我就根本没有资格在那里评头论足,而只能默默地忍受现状。于是,这些东西的实现方式大概就只能在我的梦里。

上个周日中午去海底捞的时候,服务员送每桌小朋友一个小礼物。我们那一桌要的是孔明锁。我第一次玩那种东西,觉得很神奇。但实际上你说我完全没碰过,那又不是。因为我记得很早以前,就有一种钥匙扣,由五颜六色的塑料块组成。如果拆开,那只是普通的塑料块,但如果拼起来,那就是一个圆球。把那东西拼起来,靠的是每一个塑料块之间的巧妙结合,各种搭接锁死,就像中国古代的那些建筑物,不需要用钉子或者胶水,就能建得很稳当,所以孔明锁又叫做鲁班锁。第一次见那种钥匙扣的时候,可能我只是在读幼儿园或者小学。与这个类似的,还有一个叫七巧板的东西。这些小东西,虽然看上去都很简单,但实际上要靠自己的力量,不看说明书玩起来,非常地烧脑。上个星期在海底捞玩的是塑料的孔明锁。只有两个,一个是笼中取宝,一个是三通锁。我们那一桌五个人,其中四个大人一个小孩。能按照说明书,拆散了再重新装上回去的人只有我。有些人看着说明书折腾过,却没有组装成功,有些人直接没碰过玩具和说明书。其实,小孩从服务员那里接过玩具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很心动。直到大人们都没有真的把东西拼回去,我才主动把说明书和所有塑料块要了过来。最终,三通锁和笼中取宝都被我复原了。觉得这个很神奇的就只有小孩。大人们大概觉得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也一定可以做到。而我这般专心致志在吃饭的时候折腾那个东西显然有点奇怪。我觉得,这不只是小孩的玩具,对大人来说,也很有挑战性。如果大人不是亲自动过手,整个世界对他们来说都很简单。我是看着说明书才最终把那东西还原的,但那套玩具的说明书很简陋。虽然我一直都觉得,自己看说明书的能力还不错。但我成功地把实物和说明书对上号却花了不少时间。玩过那一个以后,我对这孔明锁很感兴趣。所以昨天,我突发奇想要给我表哥的儿子买一套。但搜索过才知道,原来孔明锁博大精深,有各种类型。一开始我默认要买的是塑料的。但显然网上木头的要比塑料的品种多很多,但问题是木头的都不是模具定做出来。所以每块木头都存在一定的误差,这种东西只要有误差,就会有松动。所以非常有可能,即便你拼凑出来了,也是颤颤巍巍要散架的样子。实物没看到,光看图片就有那种感觉。所以最终,我还是买了一套十个塑料的。并不是因为那个价格最便宜,而是因为用作入门,还是用比较紧凑的塑料比较好。我已经很久都没给表哥的孩子们买玩具了。显然这一次,我送出的是一套烧脑货。玩这个过程是一种非常规的逻辑学习。

人如果不思考,跟咸鱼有什么差别?

2017-08
11

神逻辑

By xrspook @ 11:10:06 归类于: 烂日记

还记得第一天作为统计的时候,我的字有多丑,丑得我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汉字丑,数字也丑,因为平时,我要写的汉字不过是我自己的名字,那种汉字又不是正常的字体,会有个人风格融到里面。签名的时候可以这样,但平时写字的时候就不能这样了,而至于数字,虽然平时在做检验的时候原始记录写得很多,但是那时只要求我速度,能辨认出来就好,哪怕辨认不出来,大概能猜出来也可以。因为有些数是可以估计的,即便当时我写的很丑,实在无办法辨认写的是什么,但根据大体的规则还是能事后根据逻辑把那个补回去。虽然说原始数据要严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实验中原始数据在一定范围之内其实是可以商量的。但是统计的数据不一样,小数点后三位,一个都不能错。原始数据不能错,用原始数据汇总出来的东西也不能错,哪里都不能有0.001的差别。对我来说,这个难度在于我经常是心手不一,看一个数抄下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还有一个情况是在很急的时候我的字就会乱写,乱写以后连我自己也辨认不出那到底是什么字了。也正是因为这两点,所以在还当学生的时候我的计算经常出错。如果只是要求我写个公式,说个思路,我随时可以拿一百分,但是要每个计算流程最终结果全部正确,对我来说难度就很大。不是因为我不会做,而是因为我在草稿纸上的计算太混乱,字写得太丑,我自己也搞不清那到底那是什么。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字体我会被误导一次,外加心情有起伏的时候心算会出差错,我又可能犯错第二次,两种情况叠加起来,我的笔算又怎么会正确呢!于是,在完全手算的时候,要我计算正确实在太难为我了。大学允许我带着计算器去考试,于是情况又好了一点。,纯数据的计算对我来说是种折磨,但如果是必须写出过程的,字母公式运算又会好一点点。前两周在收拾我房间里书柜的所有书本、试卷以及练习册的时候,我发现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我写的字在一步一步地变得比较好看。工作以后,基本除了自己的名字就不用写其它的字。所以字又开始写得越来越难看。大概因为字写得好看一点计算的时候不会因为字体的原因犯那么多的错误。从前的草稿纸花得连我自己都搞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回事。其实我完全没必要那么抠门,但是我却总喜欢挤在一个角落里整。于是这一次的计算叠加在上一次计算那里,到底谁是上一次的谁是这一次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或许我每次都这么整的话,连老天爷也会被搞糊涂。

调岗到财务当统计,到今天为止是第三周。我觉得自己的字体越写越像个人样了。在抄写数字的时候也总算有了一点感觉,数字看一眼以后,不知怎么就可以缓存住,然后写下来。至于写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改观。当这份工作要求我抄写必须不能有丝毫犯错。对其他人来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对我来说,要完全做到,不太容易了。

昨天等了一个上午,京东的快递员还是没有过来,直到昨天下午上班的时候,我仍然没有收到他的短信或者电话。当我去查快递单的时候才发现中午一点多他派送成功了。如果是其他快递公司,肯定会有所表示,但是京东的人太老油条了。那部新手机总体感觉很不错,但是有一些细节却让人很抓狂,比如说那个指纹开锁。放在口袋里每一次我都很纳闷,明明我没有按开关键,怎么掏出来的时候就亮屏了呢?原来是那个蛋痛的指纹感应,只要被触碰到,如果你没有设置密码和指纹,就会自动亮屏。,如果你设置了密码和指纹,当然你乱碰的不是录入指纹的手指,而是其他东西,黑屏下会震动,震动三次到第四次的时候会自动亮屏要你输入密码。这个智能功能很烦人,却居然不能关掉,于是你还得真想办法,怎么把手机放在裤兜里,又不会被其他东西触碰到。整搞不明白那些设计者是怎么想的。既然他们能有防止触碰的功能。距离感应器感受得到手机在裤兜里,开关键不会亮屏,为什么指纹键却会亮屏呢!天知道他们的是什么逻辑,难道说他们的手机就永远不会放在裤兜里,而容远都只会拿在手上吗?!

地球人的逻辑太怪异~

2017-08
10

选中红米NOTE 4X

By xrspook @ 9:07:37 归类于: 烂日记

买手机对我来说,每次都是一个纠结的过程。虽然品牌基本不用选择,肯定是小米。如果只是我自己买手机,我肯定已经关注了那个型号的手机好段时间,所以纠结的东西就是什么时候出手,在什么价位的时候出手。如果某个机型一开始我就已经关注了很久,最终出手时间就只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我要不要等待下一代的新机出来,这一代降价,还是在这一代刚上市的时候,我就马上去秒杀。还记得小米1小米2的时候的抢机经历。每一次都是固定的时间点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的去抢,一开始只是在电脑上抢,后来发现用手机app抢得更快,于是就用手机app去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手机app开抢的时间要比电脑客户端早那么30秒左右。就是这30秒足以让你在大批人开始疯抢之前就已经抢到你的心头好。后来显然这些技巧已经被大家发现,小米也再也不用以这种方式力推他们的网上商城,所以用app抢跟在电脑上抢效果一样。再到后来已经不需要抢了,因为一开始他们的发货量就很大。不只是不用抢,另外一个是你抢也没用。

这几天我纠结的是该给我爸买什么手机,因为上周日我实在觉得他的手机慢得我不能忍受。程序慢是一个原因,连屏幕也花屏了,这是我不可忍受的。可以这么说,我爸装app比我还狠,我装了一大堆app都是运动相关的,他装的一大堆app都是新闻和阅读相关的。我装app喜欢把它们放在不同的文件夹里,他装app直接就摊开在一个页面。我向来觉得把所有东西都平铺在一个地方找起来很困难。所以我不喜欢那些总把文件堆满整个电脑桌面的人。找的时候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或许他们觉得他们用习惯了,但实际上,如果电脑卡机或死机,一个错手就删掉了其中的一些。,如果那些文件还是自动排序的,你根本就不知道删掉的是什么。文件安全保护非常重要。为什么就不能把文件放在别的地方,然后做超链接过来呢?显然,在文件夹里可以用列表或详细信息的方式呈现,比用图标好找多了。因为你可以做各种排序,可以是文件名的,也可以是修改时间的,甚至可以是文件类型。但是如果把一大摊东西以不规则的方式排列在桌面上,基本上你用不了这些招,但其实你也能用这一招,只要你打开桌面的文件夹就可以了,但问题是那些人摆了一桌面的人不会知道如何打开桌面的文件夹。

跑得有点远,回到买手机的话题上。我默认给我爸买的是红米,因为他的手机根本不是用来通话的,而是用来看各种东西的,所以与其说那是一个手机,不如说那是一个多媒体的智能终端。我在红米4X和红米NOTE 4X之间纠结。从性能配置上说,红米NOTE 4X要比红米4X要好。但配置好了,另外一个问题肯定是价格贵。就在我纠结要不要买3G+32G的红米4X时候我发现了一个红米NOTE 4X 3G+16G的版本。那是我在红米NOTE 4X的参数页面看到的,官方称之为超值版,另外还有标准版和高端版。超值版已经在小米官网买不到,天猫也没有,唯独京东有,京东把那个版本称作为特供版。本来这个配置官方价只需799,但因为变成了特供版,其它地方都没有卖,一个多月前仍然是799,但到我昨天看的时候已经升价为899。但即便这样,我还是选择了这个版本,因为我知道现在的手机闪存3G才能正常流畅,尤其我爸是那种喜欢开一大堆东西又不关的人。至于内存只有16G,这是个问题,但是手机配套的卡槽是三选二代,如果只放了一个手机卡,另外一个可以放内存卡。于是,这就能解决手机内存不够的问题,内存卡即便你买32G也没多少钱。

今天手机就会到,估计我又得花一段时间去研究那新玩具了。

归档:2017-08-10 Fanaa

2017-07
13

撕掉结痂

By xrspook @ 14:37:11 归类于: 烂日记

昨天我撕掉了左手的一大片结痂。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前天我已经发现结痂那里裂开了一道,昨天裂开的位置越来越大,已经达到了3/4个。结痂是很坚硬的,但是里面刚长出来的皮却很嫩。如果我任由其不管的话,可以移动的结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戳破那很嫩的皮,造成二次伤害。结痂刚刚开始裂了一道的时候,我曾经很担心,因为天知道那是因为伤口愈合了,所以结痂裂开,还是因为伤口里面感染,所以结痂裂开,这两种情况之前我都遇到过。据说从前用紫药水和红药水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外面已经结痂了,但里面还在发炎的情况。直到后来我知道结痂里面是干的,结痂裂开越来越大,已经能看到里面的小鲜肉了,我才终于觉得安稳。让我觉得很神奇的是两只手的多个伤口,居然是之前伤得最重的地方先开始把结痂撕掉。因为那个地方的结痂首先自动裂开分离。其它地方的结痂还都贴得紧紧的,我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开始的时候,伤口的那个部分流出的组织液是最多的,一直保持在湿润的状态。难道湿润真的非常有利于伤口愈合?如果这样,为什么不开发一些凝胶状的半固体的涂抹在伤口上面呢?都说伤口结痂这种东西要等它自己剥落,而不是手动撕开,但是几乎每一次我都忍不住。出于职业习惯,一开始的时候,一些很细小的东西就已经被我留意到。显然那个时候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但是我却没办法控制住自己,不去关注那些东西。所以当手上有伤口的时候,我忍不住每天都花不少时间去看,其实看不看都一样。如果双手是好的,我肯定不会去看。不只是看,我还像狗一样用鼻子去嗅。尤其上周当一只手在不停的流组织液,而另一只手几乎不流的时候。我总是嗅完这一次就嗅那一只,试图从气味上分辨出二者。正常来说,没有发炎的手应该是没有味道的。因为无论是碘伏还是那种很贵的抗菌敷料,都没有味道。如果闻到了蛋白质的味道,就意味着可能有麻烦了。让我觉得很神奇的是组织液还没有收干的时候,有些时候,那个伤口会有点味道,弱弱的蛋白质味,但有些时候却没有。一天之内,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交替出现。在消毒换药的前后,这种情况也可能会发生。我实在说不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有细菌附着在组织液上,但那只是很表层,甚至只是液体表面的微生物繁殖?但为什么过一段时间那个味道即便组织液还没有完全收干,也会自动消失呢?这个东西很费解,我至今都没想明白。

昨天撕掉了左手的一大片结痂,小鲜肉露出来了,但问题是露出来以后,我又有另外的烦恼,因为小鲜肉太脆弱,所以,某些手指的动作会导致那里有不适的感觉。尤其是小鲜肉外围一圈的其它结痂还没有掉。硬邦邦的结痂和软绵绵的小鲜肉碰撞,会出来一种很怪异的感觉。与其说那是痛觉,不如说那是触觉。看到新长出来的皮就只有非常薄的一层,感觉一戳就会破的样子。昨天下午撕掉结痂后没过多长时间,我就贴上了止血贴,覆盖住那个柔弱的地方。然后在晚上洗澡之后,把它撕掉,因为基本上晚上不会有太多的动作。今天早上我再次贴上止血贴。记得上一次烂手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我也不得不进行这个操作。大概这种事要持续一周或者以上。

时间是神奇的魔术师,一切都会好起来。

归档:2017-07-13 舞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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