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
8

更强

By xrspook @ 19:26:31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我发了这么一条围脖“我的装扮和发型的确骗了不少人[偷笑] 除了多了点悲观和对人生的无奈,很多激情类的东西和我还和20岁的时候无区别,甚至,更强大了”。今天的某个时候,我在想,我哪里更强大了呢?主要是,我看到过的东西不一样,我知道的东西更多了,同样的竭尽全力,我做出的效果理所当然要比从前更厉害。

10年前,还没有完成高考的时候我就暗自想着为THE X-FILES做一个网站,但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干?我的目的并不强,我只是觉得我喜欢,所以我得做点什么。到底是做独立的网站还是做对当时来说有特定模式的blog我纠结了很久。若不是有danzhu关于BLF的blog的存在我不会认识到世界上有blog这种东西,更加不会在这个非常有生命力的发布模式上走那么的远。一开始,我觉得blog就是一篇篇日志的集合,其表现模式比较单一,无非就分成2种——主页和文章页,与之相比网页的形式显然多样化多了,但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入,尤其当我开玩WordPress以后我终于有了这么个念头——为什么要用FrontPage,Dreamweaver之类的做网站呢?WordPress这种基于blog模式的管理通过变换前台就能设计出你能想出来的所有网页,问题只是WordPress用的是php语言,你得乖乖地敲代码而不是可视化解决一切。因为不懂所以觉得可视化更方便,但一旦懂了,代码才是最终拯救世界的杀手锏。无数个日夜我都在问自己/研究到底我需要什么样的前台表现形式,从一开始的直接套用,然后是逐步替换到最终的完全独立天马行空。我经历了Blogger,BlogBus,WordPress和diandian,这几个是主流,还有一些非主流不blogcn之类的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因为不知道,所以以为不可以,但一旦明白了解了,你就会明白到世界均大同,问题只在于你怎么运用好手里的东西进行创造表演。这种深切的领会当你好好钻研过网页的前台和后台后就会明白,我足足用了10年时间去领会,但我并不是大师傅,我还有很多很多需要学习,尤其在现在这个智能手机/平板已经到来的年代,只守住我已经懂的东西远远不够。

写blog很简单,就是得有足够的时间敲键盘凑字数而已。但话题呢?怎么才能有每天各不相同的话题。blog可不是围脖那样突然兴起一句话或少于140字就打发走的玩意。如果只有短短的一条心情,何必写blog?社交网络(推特围脖微信之流)无法取代blog的位置,因为人不能一直只靠快餐文化过活。品牌不能只有社交网络的帐号而必须有官网来系统全面细致地介绍展示他们的商品。社交网络的某个新品发布/活动宣传非常容易就被铺天盖地地宣传开来了,但具体细节呢?你总不能每次都让人都凭借大概的印象去搜索吧。社交网络的信息流太多,要筛选出你想要的东西实在有点难度,但网站不同。

“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这是教了我高中三年的数学老师的一句口头禅,他老人家据说当年高考数学是拿满分的!他曾经一堂课40分钟就只给我们解答一道题,但用了N种方法。从我们耳熟能详到我们目瞪口呆的形式都有。作为一个自己也在关注网站前台表现和后台信息量的人来说,我自然而然就会对网站不由自主地进行各种比较评价。WWE的网站的设计是得奖的,我很庆幸Alberto Del Rio这个角色开始于那里,所以我就可以非常系统全面地把握摔角信息的方方面面。全世界最大的摔角联盟,他们有非常雄厚的资金力量,后台的工程师更加是多如牛毛,是他们让我在一开始就已经建立了一个该如何去了解摔角的框架思维,不得不说,他们的网站信息量真的非常大,信息更新的速度也非常快,没有足够清晰的思路和经过千锤百炼的准确分类肯定会一团糟。当你明白了网站后台信息其实都一个样以后如何分类标签信息显得非常重要。网站牛逼需要两点:足够多的后台信息量,足够合理的前台展示形式。离开WWE,开始AAA我简直有种倒退10年的感觉,但我理解明白,幸好是倒退了,如果是超前10年我必须的只可以理解无能。不过话说回来,摔角界的网站有比WWE更超前的?

强不强有时看外貌是看不出来的,但强不强自己心里清楚。

2015-01
26

怎么会这样

By xrspook @ 10:58:50 归类于: 烂日记

我用小米平板+软键盘写blog,我用10.1寸的Acer上网半写blog,现在我反倒很少用台式机和标准键盘写blog了这是肿么回事?每个工作日我几乎都在用10.1寸写,周六用小米平板写,只有周日是在家里用台式机。单位的台式机我用来干嘛的呢?到那个烂鬼OA上按提交收文,到各个网站上浏览完成各种消费支付以及更新ADR刷屏围脖神马,简单来说,从前那个对我来说工作生活都在用的单位办公室台式机现在对我来说几乎就只剩下休闲功能。对其他人来说,他们办公室的电脑就几乎只是那个功能,因为我从前的工作太特殊太多数据所以才会出现一个混搭的局面。现在,我把10.1寸常驻检验室,我在检验室的时间比在办公室还要多,与其不得不看到这个那个进进出出,领导每次路过都要瞄你那么几眼,我不如去蹲点一个他们从来都不去的地方。检验室对我来说不是娱乐,所以除了写blog我不会在那里做任何刷屏或更新之类的东西。我觉得要给自己工作的地方留点严肃。在闲暇的时候我会在那里写blog也有可能刻橡皮章,或许也会用手机打开Kindle看看书,但不会听歌看视频什么的,除非他们让我加班我又非常的不爽。不觉得自己使用上网本输入的手法有什么长进,我还是会不时拇指不小心碰到触摸屏,于是输入光标不知道哪里去了。我近期一直在故意训练自己的左手适应控制触摸屏,但进展缓慢。还需要更多的练习,估计得有超过100小时的熟悉估计就差不多了。

不知为何,敲键盘的时候我会比说话的时候冷静很多,敲键盘甚至会比我只是思考的时候还要冷静。或许对我来说,光是思考那叫做开机动车,说话那是骑单车,但敲键盘属于跑步。需要我太快作出反应我的矛盾细胞还没被调用起来就已经结束了,所以就会有不理性不经大脑式的情况出现。

有时我会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想要成为运动员,即便他们不适合。有些人被选进去是被迫无奈的,有些人一开始是觉得好玩,但开始动真格的时候当运动员又怎么会好玩!小时候有很多梦想,想当这个想当那个,那纯粹是“我觉得”很好玩的状态,因为小屁孩根本就不会考虑到从事任何职业都将面临的艰辛。还记得某电视台去采访读某幼儿园的小女孩,小女孩说她梦想成为贪官,那么她就可以轻松地获得很多很多钱了。我操!扭曲的社会,变态的思想!成年人们何尝不这么想,只不过他们没有小女孩这般口没遮拦说出心声而已。不劳而获真的好吗?不劳而获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和追求?到底媒体曝光那么多的贪官是好事还是坏事?到底媒体把如此多的制假售假公诸于众是不是会有一些人突然领悟原来还可以这样,我也可以去干干?在封闭的年代,在所有坏事都遮遮掩掩的年代,我们幼小的心灵里就没有那许多的阴暗面,一切都单纯幼稚得可爱。当我还是小屁孩的时候我完全就不知道贪官是什么东西,只知道三好学生是光荣的,家长会很高兴。

我一直活在这个社会却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变成这样。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2014-05
17

GAS10E24碎碎念[本季终]

By xrspook @ 23:59:27 归类于: 烂日记

可怕的不是困难本身,而是因为困难产生的恐惧。我是个复述渣,所以我只能理解个大意,然后以我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是Jackson老妈勉励April的一句话,估计这也是这集GA,这一季最后一集GA的核心思想。

2014-05-17我没有写blog,因为雷暴的原因,我回到家的时间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各种东西过后已经到了要睡觉的时间,所以我就把昨天的blog留到了今天中午,在我看完了GA再去写。这不是逃避,这也不是恐惧。对blog,我没有恐惧也不需要逃避,再过不到一个月,我的blog就10周年了!十年啊亲!!!2004-2014,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能这般孜孜不倦地在思考在输出在兴奋在吐槽,而且,这还是人生最黄金的10年(18-28岁),从懵懂的小屁孩、一个纯粹应试教育打造出来的四不像开始,我有了完整的兴趣安排时间目标以及很多很多。我的blog十年了,GA也十年了,虽然我不是2004年开看的(我是2009年开看的),我们都10年了。不厌倦不烦躁,我们都已驾轻就熟,试问,我又怎么会害怕/逃避呢?不过,必须承认,时间是把杀猪刀,苏轼《江城子》里面就有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即便你再怎么不愿意,十年间,不得不变化的真心太多太多,无论是我,还是GA。

George死了,Izzie走了,Alex只是个SGH的客串医生,Cristina阳光灿烂地去了更高更远的地方。Cristina希望Meredith不要走!按照Derek的思路,Meredith也得走了,那么GA最原始的5小强全部崩盘,这一集的最后Derek和Meredith吵架,于是Meredith确切留在SGH算是拍板了,而Alex因为Cristina留给他的股份,他也不走了。虽然GA已经从一开始的实习生变成了一个个的主治甚至是“学科带头人”,你可以说,这变味了不是么?从逻辑上说是这么回事,但从心理上说,老同志们能继续留下我们还是高兴的。我们都爱Cristina,Shonda大妈和整个GA剧组也一定很爱Cristina,这个血肉分明的天才机器人。纠结了一季,不愿意了一整季,Cristina最终还是走了。跟之前的离开不同,这一季走了3个人,一个Cristina,两个实习生,但他们都是以活着且阳光的方式离开的,没有遗憾没有悲壮,Shonda大妈大发慈悲。

这一集最震撼的莫过于最后部分Richard和新来的心外科头头聊天,卧槽!劲爆啊!这位跳级跳得连Cristina都觉得匪夷所思的神人是个被丢弃的孤儿,她的妈妈居然是Ellis Grey!她的肤色是黑色,那!还!用!猜!测!么!这分明就是Richard当年和Ellis滚床单的产物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Meredith已经老去,Lexie已经挂掉,Grey这个姓氏貌似在GA了已经没有了延续,但现在,突然冒出个黑色Grey,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和前几季的季末是两集连播以及非常重大的铺垫悬念不一样,这一季的最后一集显得有点紧张、哲理、安稳同时又让人对下一季略有期待(不是从前的揪心,揪心地等待后续故事),我甚至可以把这种感觉叫做小清新。

新的一周已经开始,我要在雷雨天为完成自己12+12+18的周跑量腾出时间继续挖空心思了。

2013-06
9

我的天9岁了

By xrspook @ 20:39:15 归类于: 烂日记

9年前的今天,我结束了高考,在同一天开始了我自己的blog,经过多番思量,我把这个blog命名为“我的天”。对头,从一开始我就是打算让这个blog有歧义的,因为这是一个中性感叹词,这也可以纯洁地理解为我的地盘。从BlogBus转到了自搭的WordPress,从xrspook.blogbus.com的二级域名用到了现在的www.xlanda.net顶级域名。当全中国都在叫嚣高考的时候,我知道我blog的生日快到了!但是,我不打算为blog送上什么生日礼物,因为如果每天都在反思自省、每天都在追求完美的话,天天都很美好。

9年,3287天!根据WP仪表盘的统计信息,在更新这篇blog之前,“我的天”有3581篇文章,3个页面24个分类,2557个标签!!!这些壮举,你可以在“鬼地方咋走”(网站地图)里见识到。一个每天都有blog的blogger,而且还blog了9年!

于是,“我的天”现在可以把“我的天”的两个意思完美融合了——这个叫做xrspook很变态地每天都坚持不断地写了很多很多东西,她的天地实在太令人惊叹了!!!

xrspook并不伟大,她只是一直都憋着一口气,一定要努力地把某事干下去而已。从前我说过,只要BlogBus不倒,我会一辈子都在那里blog下去,直到我倒下。但是,免费始终是免费,免费不可能一直都给你最好的服务,所以最后我不得不离开。现在,不免费了,域名要钱,服务器空间也要钱,而且还是一年一年续费的。所以,如果我某天挂了,这个blog也会不复存在。有些事不能永恒,但如果能撑住足够长的时间已经是胜利了。

2013-05-31晚上去投递的5个明信片,今天西安和北京的朋友已经收到了,尼玛的!居然是2013-06-06广州会展邮局得邮戳!上一次已经是这样,这次也是!那个邮筒写着上午10:00收信,我非常怀疑,那是星期四上午10:00收的信,也就是一个星期才收一回!!!!!6日广州发出的信,3天后北方的就收到了,说明送信速度非常可以,但信或许真的在邮筒里耽搁了太久太久了啊~~~ 我发誓,我不会再往那个邮筒里扔明信片了!我会直接扔到会展邮局门口的邮筒里!!!!!

还有很多事没干,我的节奏完全被这个7天工作日打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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