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
8

重读了

By xrspook @ 22:12:26 归类于: 烂日记

花了两个周末的时间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又看了一次,这是非常少有的事,我好久都不重读小说了,即便重读也是节选而不是全书,这次却是全书,的确有点不同。原因何在呢?2004年夏天我在实体书店(图批?)买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书的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在2003年7月,当时买的版本算是靠前的吧。2006年10月,第一次把这书读完,然后借给了大学同学看,结果呢?一去不回,经过多次催促,自己催了,也叫朋友帮忙催了,但到我毕业离开学校,书也没有回到我手中。2008年8月,在99read下单再次购回一本,也就是刚看完的这本,样子一样,同一版的书,但已经是2008年1月第21次印刷了!非常热销的一本书,图书再次来到我家后就一直像它出库时那样,包着胶纸,立在书柜里。

虽然是我出的钱,虽然是我的书,但若没经过我手翻阅的话,它和我始终建立不了某种联系,它仍旧“不属于我”。

上周,在收拾书柜,把部分书清理出来拿去捐的时候,我终于留意到寂寞的它,于是就把它的包装给拆了,让主人认识它,也让它熟悉它的主人。

一直以来,看书对我来说都是很私人的事,所以绝大多数的小说我都是躺在床上,在睡觉前用昏黄的床头灯阅读的。书的故事通常能让我着迷,把书购进,收集起来放到书柜,也算是我的一个嗜好,我喜欢读属于自己的书,这也是为什么我很少去图书馆的原因。大四的时候曾有段时间常去学校图书馆借书,基本把那里拉美国家的小说都借遍了。看过觉得有必要收藏的书后我会买回家来,比如说《城堡》(卡夫卡的著作)、《深谷幽城》(多年以后肯定不会放行出版的,即便出版也会被大幅删减)、《死在午后》《危险的夏天》(后两本是斗牛专著)等,但即便如此,它们都没有享受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待遇——重读。

由于基本都是看翻译小说,于是对人民文学、上海译文、浙江文艺我情有独钟,每当遇到陌生的出版社都会有种不踏实的感觉,事实也确实如此,即便其它出版社的装帧有多漂亮,但翻译小说的核心始终是翻译的内容,如果译者和读者无法统一步调的话那将很杯具。

今天在卓越下单一批米兰·昆德拉的书,但只是那14本系列中的其中6本(我已经有一本),其它的还有待观望,等待掉价,但不能等太久哦,毕竟是2003、2004年第一版的书,一不小心卖光了,那可很囧。我喜欢一个横向看书,嗜好把一个作家的书都揽了,朋友说这样不好,毕竟同一个作家也有创作的起伏期,但或许我就是那么一种人呢,我接受低落平淡的他们,因为人生本就如此,不可能一直高歌猛进,蜿蜒曲折何尝不是个境界呢。

书柜里还有枕头般厚的上下册、里面的字超小超密的《追忆似水年华》(状态就像翻版书,但那的确是正版啊)没有看,作者的跳跃让我有点吃不消,而且那些不知哪个世纪的法国生活对我来说较飘渺。

趁年轻,多看书,而且,要支持正版哦!

2010-08
7

正在&已消逝的书戳

By xrspook @ 23:40:54 归类于: 烂日记


上图一律点击放大,用700万像素相机拍的,部分印章本来就较大,所以有的能达到1948*1948,吼吼。

三联书店,一个是经典的中文,一个是缩写,前一本印于Colombia Handbook(一本关于哥伦比亚的旅游书),买于大学期间(2004-2008),后一本印于National Geographic January 2005(啥,你不知道NG是什么?你肯定是火星人!)

购书中心,从前的章和现在的章,第一本是牛津书虫系列的《A Christmas Carol》大概在1999,上初中的我买了不少书虫系列图书,开始几本都在购书中心买;第二本是《中西文化之鉴》大概在2006,我大二,选修跨文化交际的时候。

新华书店,第一本是《南美洲》(中国地图出版社的科普书),于2005,北京路新华书店;第二本是《金庸传奇》,于2000,新港西新华书店(珠影厂附近)。

下面开始的来自已经消失了的、对我有影响的实体书店。

经典了,这对堪称经典之作,是翻老书时翻出来的。第一本是《韦小宝启示录》,于1998,在已经被拆掉的原万国广场(平房仓库型的)里的小书店,当时我小学升初中,刚看完金庸的《鹿鼎记》,热血沸腾ing,看到《广州日报》有评论过这书于是就到处张望,居然无意中发现,央求爸背着妈偷偷买给我(为什么要背着呢?摸头);第二本是《安徒生童话精选》,大概在1996,当时位于前进百货商店(已拆)旁边的海珠书店准备要拆,所以,书折价出售,妈就给我买了这本,五六年级的时候基本把里面的31个故事都看完了(选看的),但有些我不怎么喜欢,比如《拇指姑娘》,但有些却让我异常有feel,比如《踩着面包走的女孩》,小学时写的很多读后感的灵感都来自它。

海珠书店,印于《动物农庄》,在2004,当时是为了认识乔治·奥威尔而买的,这本黑色幽默、高度讽刺的书里有很多彩色插画,被放到了儿童书籍区,哎~~~ 老天啊(见日志买书,打开杀戒?);南方书城,印于《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于2004,高考完的那天晚上(见日志真实的我),有人知道南方书城曾经在哪里吗?就在广州购书中心对面,现在的广百中怡店,它的场子很大,4层楼以上的营业面积(比现在的广百要大,但那些地方呢?被历史那只老鬼吃掉了?)。

看到这许多印章真让人感慨万千,若不是现在记录下来的话,再过多十年、二十年、几十年,大概什么都真的会被时间那只魔鬼吞噬掉。这可是我们80后读书的集体回忆啊!

你们的收藏呢?80后的同仁们!

PS:飞奔至相关日志念逝去的你们

2010-08
6

终于得左啦

By xrspook @ 23:59:03 归类于: 烂日记

认识我的人都应该知道,我一向是个游戏白痴,唯一算过得去的就是最最经典的俄罗斯方块,而且还是在经过长期训练后才算过得去,其它游戏,特别是动作类的,什么魂斗罗、超级玛丽、超音鼠,或者说格斗类的,我都是白痴中的白痴。曾经用过很多时间用模拟器,以存档的方式玩超级玛丽,但仍旧很不乐观,用手指控制,那个时间点我总把握得不好。电脑方式还好一点,在红白机的年代,我可以说是30秒杀手,能坚持一分钟那简直是奇迹,从前要是我要是能用3条命玩玛丽过一关,那可是要杀鸡还神的。

几天前,准确说应该是从星期三晚上开始,我在别人的电脑QQ空间里玩了个叫兔子吃萝卜的动作游戏,兔子在不停奔跑,随着难度增大,速度不断加快,我们则用鼠标左键控制弹跳,其中摸索出来的技巧是鼠标的滑动能控制兔子起跳后的抛物线,刚刚悟出的新道理是,利用鼠标还可以使兔子稍微慢下来,状态貌似原地慢跑,必须做到的是把鼠标一直控制在游戏窗口的左边,那么右方就有一大片的区域让你事先做准备。

不知为何,单位的个人电脑怎么都开不了,于是昨晚就发狠下了个离线的flash版本。回到家里,更神经,游戏中的加速在这电脑毫无作用,兔子的动作都变成了“慢-动-作”,于是,虽然最后分数不高,但我居然第一次在动作类游戏里实现“爆机”!!!你或许说我有作弊成分,但我也不想,抓头半天都不明白为什么家里运行的这个游戏会像吃了猪油跑不动,显然,这个弊不是我作的,而是老天有意帮忙的,嘿嘿。

兴奋之余,心情大好。

这个爆机,证明了我鼠标的控制还可以,手腕的滑动还是挺到位的,但至于手指的灵活性嘛,糟糕,一直很糟糕,所以,如果游戏是单纯由键盘控制的话,那惨了。这也说明了个问题——为什么我用笔记本电脑的摇杆或滑屏的时候比没碰过电脑的人手感还差,哎~~~

终于可以摆脱沉迷游戏的日子了,呵呵呵。

2010-08
5

awesome

By xrspook @ 17:51:16 归类于: 烂日记

什么叫awesome,同样长的时间里,昨天做了一份东西,今天做了三份,这就叫awesome,嘿嘿嘿,把操作的间隙都填得满满,awesome就诞生了。

今天把两份干面筋小饼吃了,真的不一样哦,面筋吸水量高一点的那个貌似好吃点,有麦子的香味,而另外一个则只有总量没有质量,淡而无味。其实这些东西是不应该吃的,因为所有操作都是用手捏来捏去,很不卫生的样子,不过,加起来也不到3克,小试又何妨呢。

又到星期四,时间继续以准光速开溜着。马上就到9月,很快就到感恩节,接着,我又会大一岁,于是,四舍五入后就奔三了……

中午做了个很恐怖的梦,梦见在宿舍里我见鬼了,听到切切私语,看到人影浮动,自己却动弹不得,看来我是有点上火,且由于近段时间太过“怀旧”,于是就发生了这等事情。可知,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快乐。

装有的所有浏览器(Firefox,Opera,Chrome,The World,Maxthon2,IE8)无一能把QQ空间里的游戏刷开,看来这电脑真是深受我影响啊。不是网速的问题,因为隔壁正在疯,也不是flash版本太旧的问题,因为其它网站一点问题都没有。只能叹一句——这电脑会让小盆友绝望,大盆友失望的哦。

明早上终于可以悠哉游哉地煲药了。

2010-08
4

heel与face

By xrspook @ 18:10:42 归类于: 烂日记

一代又一代的摔角手,被分为heel和face,永无休止地斗争着,而最让人激动的莫过于那些众所周知的“暗斗”,明争都是赤裸裸的,淡而无味的,但出阴招、损招就不一样,或许只有那样才能激起粉丝们的正义感,呼喊得更带劲,做更多的标语,买更多的相关商品,更重要的是买票进场或者抱着电视机不放。

相比其它娱乐节目,什么电视、电影、唱歌跳舞什么的,WWE来得很极端,是暴烈型的。一个“娱乐性”的体育节目。它属于很专业的体育项目,一般人你想都别想,要偷偷模仿的话纯粹找死,但它又不是一般的体育节目,因为它的前提是“娱乐”,仗没打,结果就定了,是属于剧情类体育节目,输赢不用一般的强弱来定,而是由编剧、观众来下命令。如果你用体育精神去衡量这项运动的话,你会气得直拍桌子大呼乱来。所以,在WWE中的比赛也不存在下注,因为根本没有必要,如果要下注的话,WWE自己绝对是大赢家。

年复一年,电视节目有分播放季,有闲时和忙时,但WWE的时间表永不停息,巨星们全米国、全世界周游演出。这般设计有点像马戏团哦,的确,擂台上的他们就像用很暴力的身体接触来博取观众们的$$。可以想象,那些恶贯满盈的heel走在大街上会遭到什么样的待遇。

他们是卖肉的,他们是卖笑的,他们的即场演技可谓是巅峰至极,有剧本,没有排练,英雄和恶棍从来没有任何的怯场。

在夏歇的这段时间看看WWE,大概是为了找回那种简单的黑白正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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