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
20

任性过头

By xrspook @ 8:52:15 归类于: 烂日记

郑爽到底是谁?昨天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她是谁。张恒又是谁?我同样不知道。什么隐婚,离婚,代孕,弃养,反正法律不允许的东西,他们几乎都做了个遍。上面几个词里面,离婚是允许的,但如果没有结婚,何来离婚?继续让我搞不懂的是为什么那个叫郑爽的人会代言那么多奢侈品。她长什么样,我根本不知道。但经过了昨天以后,我记住了这么一个名字。

为什么我们国家会不允许代孕?因为一直以来,我们都有重男轻女的传统,这个东西就像是印度的种姓,是个恶习。男女平等这种事,过去很长时间,我都根本没放在心上,但是无论什么时候,说起生娃,所有人肯定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男丁。有些地方,只要生不出男丁,会一直生下去,哪怕不允许,他们也会偷偷生。代孕在我国之所以这么恐怖,是因为如果怀上的不是男孩,又或者怀上的那个婴儿有问题,就必然被要求打掉。其它购物场景,如果货不对板,我们可以退货,但代孕这种事,无法退货。也正是因为有这么大的风险,所以国家才禁止。毕竟打掉胎儿这种事,伤害的是两条生命。为了钱伤害两条生命,显然在我们国家,这种道德是无法被接受的。但是道德终归是道德,有些人还是不会理会,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强制的法律诞生。

完全从医学的考角度考虑,其实代孕是行得通的,尤其是对那些身体有缺陷的人来说,但毕竟那种情况极低。如果代孕正式放开,很多人会用钱买这种服务。既然他们出得起那个钱,他们就必然会对得到的那个东西有所挑剔。今天你或许会说,不是男还不要。如果那个胎儿有缺陷,那更加不行。更进一步,如果孩子生出来,长到一定岁数,觉得不够聪明不够帅之类的,孩子被遗弃,那该怎么办呢?对那个付钱的父母来说,孩子不过是一个商品而已,但是就伦理来说,那是一条生命。如果钱能解决这一切,肯定有人不愿意承受十月怀胎之苦。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支付得起那个费用,为什么那个叫郑爽的人会这么干?看看她代言的那些品牌就很明白了。从来没有人说过签下品牌代言之前必须得先考察一下那个人的来历以及人品。一个道德不及格的人代言自己的商品,怎么可能说得过去呢?是为老板倒米吗?但显然,选择代言人的时候,实际上他们没有考虑这些,谁的人气多,谁的IP流量大,谁就是他们想要的那个人。娱乐圈这东西,有些人既有钱也有权。大概因为他们什么都有,所以一定程度上也很容易处在浪尖之上,但我并不觉得他们做错事的时候可以被原谅。他们会影响到很多人,我们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当个人的任性凌驾于国家的法律之上,请把他们都处理掉吧!

2017-03
22

崇拜·信仰

By xrspook @ 8:42:18 归类于: 烂日记

当了粉丝十几年以后,昨天我突然明白到,当一个粉丝,最看重那个人的作品,而不是那个人本身。当然,从那个人身上,我们也能学到很多,但无论是他的作品,还是那个人本身,最多也只能让我们兴奋。他活在他们的世界,我们活在我们自己的,可以很遥远,也可以很接近。就像人们对各种信仰的崇拜一样,难道如果你是穆斯林,你就想看真主一面?难道你是天主教或者基督教你就要见耶稣一面?还是说,如果你是佛教,你就要去见观音菩萨或者如来佛祖?即便你睡在他们的庙里,睡在他们的教堂里,或者睡在无论什么存放他们雕像的地方,难道你就真的和他们接近了吗?其实让我们和他们去接近的方式是学习、理解那些流传下来的教悔。只要你心中有古兰经,你就和真主接近。只要你心中有圣经,耶稣就在你身边。那不意味着你必须就得带着那本书,而是说,那已经跟你融合在一起。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做某些决定的时候,你不做违背里面教条的事。如果把明星的个人崇拜也当作是一种信仰,我们生活的重心就不应该去八卦,他作为一个非公众人物的时候喜欢做什么,有什么不良嗜好,喜欢吃什么穿什么之类,因为那些都不是重点。难道你会纠结真主穿的是什么衣服?是什么牌子?出自哪个大师之手吗?估计也不会有人模仿如来佛祖的头发型,或者穿得像观音菩萨一样若无其事地上街。由此得出,信仰不是用来表面模仿的。

而之所以让我有这种感叹,是因为有些人选择故意的去看盗版,虽然正版显然就在我们可及的地方。而且他们还把看盗版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愿意到街上喝杯奶茶随便的花个几十块钱,也愿意到商场里买上千块钱的衣服或者鞋子。但他们就没想过,要尽自己所能去电影院实实在在地支持自己崇拜的人。看电影的花费甚至还比不上,他们在外吃的一顿饭。他们自己都不愿意那么做,就更加不会号召身边的人也那么做。情况就好像,他们迷上了某个宗教的某个佛像,但却对宗教本身不感一点兴趣。

以米叔为例,他是一个演员,所以电影是他最能施展自己所长的地方,也正是因为电影,让我们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人,并对其产生崇拜。但我们崇拜演员的是什么呢?我们喜欢的归根到底可能是电影的某个角色,因为我们觉得,那很能引起我们的共鸣。而对一个电影演员来说,基本上某个角色演过一次后,就不会再有第二回了。那个角色之所以吸引我们,是因为他穿的衣服吗?是因为他吃的那个东西吗?还是那个造型?平面摄影和电影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静止的,后者是运动的,后者之所以吸引力很大程度是因为里面讲述的故事让你感动。崇拜一个演员,如果脱离了他的作品,脱离了他的角色,他就什么都不是。于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选择一定必须想方设法去米叔的见面会呢?见上一面,那又怎样?!他不过是个五十岁出头的大胡子而已,而且还有不怎么喜欢洗澡的癖好。而我之所以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电影给我很多启发,让我确实在生活中做了某些改变。他在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习惯也很让人敬佩。当然,这里说的是某些而不是全部,任何东西一说绝,就肯定不对。所以对我来说,他的信念在指引我,这就足够了。情况就像,有人真的想见耶稣一面吗?如果他真有那个机会的时候,或许他已经上天了,他已经不再为人。

生活需要有追求,最好有一些执着的信仰。如果信仰可以轻而易举地cosplay模仿,那就不是信仰。

2016-02
25

成长中的口味

By xrspook @ 12:57:39 归类于: 烂日记

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别人说好的就是好?别人不怎么喜欢的就一定不好?就像世界上没有非黑则白那么分明一样,在好不好这个问题上也有各种判定规则。20岁的xrspook觉得很好的东西,30岁时看可能就不那么认为了,同样,20岁时看不上眼的东西,可能30岁的时候就能嚼出味道。对我来说最明显的要数电影《教父》,大三的时候看,看了30分钟我就觉得看不下去,也就没看了;但工作之后几年,到二十岁末尾的时候再去看,觉得教父三部曲实在太好了!第二部稍微逊色一点,第一部和第三部我都很喜欢。同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其实我们并不能判定人或事到底好不好,我们只能说某些人和事合不合我们某个特定时期的口味。年轻的时候总会犯爱恨分明的错误,觉得事情除了对就是错,我初中的时候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就觉得我有那个毛病,而且很严重。从观察中我发现我的某些看上去很博学的同事也有这种毛病,觉得别人的观点除了对就是错,和自己理解不一致的就是错。大概当时我的老师和我现在面对那些一根筋的人都很无奈吧。有自己的观点,有判断对错的能力,但同时也能理解明白和自己不一样的声音,那才叫成熟。

其实呢,这篇东西一开始我是想写有些非常有名的印度电影明星,甚至可以印度称为最有名有地位的印度影星我不怎么喜欢看他们的戏。电影要源于生活且经过夸张特写后高于生活,他们的电影给我的感觉是都拔高理想化到火星上去了,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画风。大概我是个现实主义者,所以你给我天马行空,而且是每部电影都开挂打不死或者爱情就是生命中的全部我会很反感。AK说得对,看外国电影其中一点是想通过那个作品了解认识那个远方的世界。你都在给我瞎掰月球的浪漫故事了,我为何还要那么辛苦地跑得老远辛辛苦苦地看语言不通的电影呢,我自己也能乱吹嘛,我身边那些神一般的故事家也不少有木有。另一方面我能理解为什么印度人民会那么喜欢那些东西,因为众所周知印度的贫富悬殊严重,社会的各种矛盾尖锐,电影院是唯一个不分贵贱大众同乐的地方,也唯有在那里他们才可以享有3个小时的开心,忘掉现实生活的种种不公和辛苦,去电影院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如果电影的内容不够娱乐喜庆天马行空,而只是赤裸裸地反映他们的悲惨,那还有什么意思?!这就是国内口味和国际口味的差别,要兼顾二者实在不容易。我觉得印度的某些大明星之所以有现在的地位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演技有多么厉害、他们的为人有多么的正义善良,而只不过是他们一部接一部的电影给人高大上的完美英雄幻想而已。遇到我这个反英雄、同情弱势群体的怪人,大概从我心底里就已经存在一定程度的抵制了。别人觉得好,但我觉得那不是我的菜。

有句话叫做“流血流汗不流泪”,貌似那有满满的正义感,但我觉得,流泪为何不可?从科学的角度,眼泪排泄出的不好东西可多了;从精神的角度,人不可能一直都保持巅峰打不死的状态,偶尔伤感很正常。

不能要求人人都做得好,但起码对自己的高要求不能降价。

归档:2016-02-25 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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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19

洪水猛兽

By xrspook @ 16:40:32 归类于: 烂日记

体育娱乐,以体育的方式传播娱乐。那些表演者被称作演员而不是运动员/摔角手。正是以这种方式,WWE的摔角才得以在全世界范围里遍地开花拥有无数多的观众,他们甚至要在美国以外开始他们的网络电视频道。我感恩WWE,没有WWE我根本不知道摔角这玩意的存在,根本不会分得清那些穿着花花绿绿奇形怪状衣服的人扭打在一起和传统的拳击摔跤之类有何区别。WWE是世界上最大的摔角联盟,也是运营得最成功的,他们有钱有地位所以无数人把进入WWE作为毕生梦想。看肥皂剧无论多热播,始终会有结束的一天,但WWE那个筋肉男肥皂剧长盛不衰,而且他们还没有一般美剧的神马冬歇夏歇,全年无休!电视上无休,现场赛事也是。如果你订了9.99美金/月的WWE Network你甚至可以7/24都看摔角。运动需要休息,需要超量恢复,难道摔角手不需要?观众也会腻的,观众也要休息。没有休息就没有期待,没有期待也就纯粹只是条件反射,难道说我一天到晚就只是盯着WWE Network看我的偶像啥时候出来然后鸡血一番?这无聊不无聊啊!

还记得2012年末我和一些摔迷已经在讨论WWE Network,当时这玩意已经吹嘘了好久,但一直都没上马。我当时就已经得出结论,那东西出现以后我觉得我会放弃多于死追,因为我没那么多的时间。如果Raw和Smackdown都变成3小时,其它东西越来越多,我哪有那么多时间耗在上面?!不用做其它?不用工作养活自己?这让我想起妈妈说从前的电视台不是一天24小时都有节目看,每天只有几个小时有节目,所以到点的时候大家都会准时收看,那是他们当时的所有兴趣。WWE也一样,如果一周只有一个Raw,一周只有一个Smackdown,都是固定时间,那我就固定时间疯一疯呗,但节目太多太泛滥,最终造成的就是我有限的时间里不知道该看什么,选择太艰难,直接不看更容易。

当大明星,受拥戴,做各种宣传,帮公司卖各种产品,这是WWE Superstars的常规工作。最明显的就是John Cena,他老人家就是一个彩虹TEE代言人,过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颜色及图案的TEE,因为他周边产品的销量非常大,所以他的这般操作就能给公司带来非常大的利润,而他的WWE头把交椅地位正是这般被奠定下来的。但是,摔角手?卖衣服?不能卖好衣服的就不是好摔角手?优秀的摔角手就一定能把周边产品卖好?这些根本说不好。在WWE,把摔角打好还远远不足够,角色的演绎很重要,因为没有其它途径,吹水就是唯一一个除了摔角以外能展现自己的途径,但如果因为英语并非母语,自然不能和别人一样非常流畅地表达,于是被歧视呢?观众歧视你,公司内部的人,尤其是那些工作人员(非摔角手,他们感知不到你摔角有多优秀,在他们的眼里你得不到观众的拥护就等于不会得到高层的重用,说白了就是可忽略可轻视)也歧视你,继续下去还有什么乐趣?!丰厚的工资当然很吸引,但为了钱得一直地忍辱负重这有必要?世间钱财是赚不完的,或者说即便你赚了很多你也没有时间甚至没有生命去花,我不觉得这是一个正确的人生选择——为了钱而牺牲一切。更重要的是有些东西是不能牺牲的,比如说,尊严!

之所以有上面的那些话,是因为我翻译了El Patron在TripleMania XXII上的那段promo。那是摔角手的角色台词,但那也是Jose Alberto Rodriguez的自身经历。当角色和真人融合在一起其影响力和感染力自然非同凡响。这让我想起3年前,CM Punk的某段坐在WWE大荧幕下的讲话。CM Punk当时为了他自己为了无数努力工作却不得志的路人甲乙丙摔角手说话,而这一次,Alberto Del Rio为的是他自己以及被歧视伤害过的全世界人民。纳闷的事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洪水猛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袭来,很糟糕的事件或许会引出一个你意想不到的结果,time will tell。

“他们可以夺走我的工作,但他们永远都夺不走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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