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
21

幸好我不懂

By xrspook @ 13:33:04 归类于: 烂日记

去年读书活动,我的搭档上去说的是老子的《道德经》。他的意思是要是能读懂读透那本书就神马乱七八糟的都不需要了。哲学就这样,当你抓住了核心问题后,总体方向也就算是OK了。他说的乱七八糟不需要再费神的意思是无需再去看各种这样那样的教人做人的书,他把那些书归为两类,一种是给人打鸡血的,一种是给人喂鸡汤的。打鸡血的就是让你激动无比,看完之后让你觉得自己很厉害很有干劲战无不胜;喂鸡汤就是各种安慰,我知道这样很辛苦很受伤,但会好起来的之流,看完之后让你有满满的安慰感。不过(转折来了,哈哈哈),他说那些东西是看的时候很有效,效用也会持续那么几个小时,但当睡醒一觉以后,我还是那么的懒惰,还是什么都不想干,人还是那么的萎靡不振各种悲观看不到希望。那些读物就像是镇静剂甚至是毒品,只让你某段时间high起来,但过后的原来是怎样还将继续是怎样,然并卵,本来多糟糕的还是那么的糟糕。我的搭档说他大学的时候看过很多那些书,看完的时候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简直神了,但实际效用却呵呵呵,所以他才最终得出了打鸡血和喂鸡汤的书是没用的,还不如细细去领悟《道德经》。

小时候我很抗拒读书,大了一点后是武侠小说把我领进门的,后来我又沉默了一段时间,但在大学的时候突然爆发式地狂吞外国小说,现在呢我中文外文小说非小说都会去看。有些是我觉得是实用性的必须看(可以把那些比作说明文),比如说跑步的各种原理机制以及训练模式等等;有些书我是用来休闲兼思考的比如说小说,但我从来不去看社会上最热门的那些。就像小时候拒绝看作文书一样,我对那些东西有莫名的抗拒。所以当社会上非常流行各种鸡血鸡汤的时候我知道它们的存在却从来不去触碰。为什么我会喜欢小说呢?因为那就像一篇记叙文,有什么含义会或你能从中参透些什么都不是直白的,一百个人看就有一百种感受,那不是议论文,通篇就是为了让你信服某个道理。一样米养百样人,本来每个人就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是机器,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即便我们是母体里的同卵双胞胎因为生活环境和接触东西的些许不同,两人还是会有差别。差别是件好事,如果人人都一样也就无需那么多人了,折腾出机器代替千篇一律的人不是更高效么。小时候我觉得参考作文书里的东西就是抄袭,当时我说不出为什么我那么认为,现在看来,估计是因为我觉得我看了他们的东西就会按照他们的思路去类比我自己的,以相似的思路和句式表达我的故事那跟在网上找一篇工作总结回来,换掉其中的关键工作描述有何去别!我只是去“填表”而不是在自由不定形态地表达出我的看法。不过当时有个疏忽,如果我看的不只是几篇文章,我已经看过上百甚至上千篇了,我就根本不会记得住每篇的细节和结构,而那些文章只会在我的脑子里混合构成一个大概那样的东西,经过大脑的筛选和条件反射再加工我就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最终形成我的东西。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哪会想到那么高深的把书从薄读到厚再从厚精简为薄。这需要积累,需要时间,需要经历,为了最终的精华,那些可以无招胜有招的东西,需要无底洞般的先付出。如果一个小学生知道必须得这样才能写出好作文,TA会那么干吗?肯定不会!但如果一个成年人知道必须走这条路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更成熟,有些人却会愿意踏上这段坎坷路,我是其中一个。

若不知道自己最终目的是什么、要怎么干,自然做事的时候就会各种松散随意,更加谈不上会有钢铁意志了(棉花都不是,钢铁简直就是呵呵呵)。不能要求人人都最终觉得自己值得那么付出,那是非常不现实的,因为人总会有不同。

归档:2016-01-21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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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
29

出乎意料地

By xrspook @ 22:37:09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第一次看我爸穿着我2014年初用Nike+赢回来的BETTER YOU BEST白色TEE,给爸的那件是L,给妈的那件是S,我自己还剩下2件XS和1件S。爸爸穿着L好合身!那件衣服的确很长,非常长,但我爸穿短裤,把衣服束到了裤子里当然也就看不出来,神一般的搭,比我穿XS还要搭,因为我不把衣服束起来,XS对我来说肩膀刚好,但还是太长了。妈妈跟我说她的那件S只穿过一次,原因也是太长了很难整,但她说那件衣服很薄很透气,我说我没感觉到,我纯粹觉得那是一件有点坑爹骗人的DRY-FIT,摸上去的手感就是全棉。我也很少穿我的XS,开封了的唯一一件一直挂在单位的衣柜里,首先是因为我的工作挺脏,穿白色,尼玛的洗衣服洗死我,而且那件衣服白色且薄,湿了以后就是透,外加我觉得是全棉的节奏,贴在身上你懂的。热得贴身的时候我直接就只穿bra跑步了,不算太热的时候我为毛要穿一件我觉得过长的衣服?今天我们一家三口少有的一起出门,我穿着Nike Women’s 15K Guangzhou 2015的特别版荧光TEE,于是,在某个程度上,我居然和我爸穿通类型的了。我爸几乎不运动,更加别说跑步,但他却穿着我送给他的后背还有Nike Running翅膀标志的TEE,虽然,准确来说,那算不上专业的运动服饰,只能算是运动类的文化衫,但我觉得这也足够神奇的了。

今天很热,非常热,热得有点匪夷所思了。今早我只跑了9K,Bryton C60显示的配速是545,Strava显示的配速是531,搞不懂为什么可以相差这么远,今天我只带了白开水,我确信,如果以今天的这种模式跑明天的18K我必死无疑!肯定跑崩!!!到最后冲刺的时候,我又有点感觉到从前觉得不妙的那种耳鸣+几乎喘不过气,不过呢,当时我的配速已经相当高了,在400以内,虽然我非常明白今天自己跑的距离不长,但出门的时候家里阳台的温度计已经显示30℃,这可以不是开玩笑的!温度30℃,湿度85-90%,这就意味着体感温度会在35℃以上。夏天跑步,到底是傍晚的时候气温高(通常会超过30℃)湿度低(可能会低于80%)还是早上气温相对低(低于30℃)但湿度高(大于90%)更让人想死呢?其实,都想死。两种情况下你都是还没开始跑步,甚至还没开始换衣服就已经在琢磨退缩能不能不跑?能不能迟点?不跑是不可能的,若是傍晚,越迟开始理论上会越舒服,但早上,越迟开始意味着可能会死得越惨。夏天的晨跑是和日出时间争先。今天东往西折返,在阅江路接近珠江琶醍的路上,一阿伯故意骑单车在我身边路过,向我吼了一声:“好嘢!”,满满的感激啊啊啊啊啊啊!!!为什么我说他是“故意”?因为他吼完那句以后就转弯横穿路中央的花丛分隔带去了。今天我在阅江路的南侧跑,阿伯和我同方向,他可是在机动车道逆行啊亲!当时,我很远就听见了“千千阙歌”向我靠近,毋庸置疑那是某个人正在用收录机之类的大喇叭播音乐,阅江路和滨江路上总有一些老人家在骑车或散步的时候喜欢这样,但让我没料到的是可能从前已经在这条路上遇见过很多回的阿伯会给我打鸡血!

当你还是新手的时候,你一心只想跑好自己的路,从这条电灯杆跑到那条电灯杆已经是很费神的事;好不容易能一直跑了,你又得在意你的姿势你的落脚你的呼吸…… 现在,我终于能够不用把那些基础事留心在意,于是我终于有机会把心眼放在别的地方,现在,我甚至觉得我也应该主动和路人跑者们打招呼或打鸡血。我是被这般鼓励过来的,所以我也应该以我的力量鼓励更多的人!

明天还有一场艰难的18K,这个夏天还有无数回让人死去活来的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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