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
24

低迷几重奏

By xrspook @ 19:12:21 归类于: 烂日记

正与邪的抗争无休止,心灵的挣扎时刻进行着。

大半天我都堕入了疲累、放弃、愤怒、不顺的谷底。好与坏总是形影不离,于是那本便携版的考研英语词汇红薄书居然成为了我今天的救世主,当我极端不爽的时候,那些乱来的联想记忆方法让我开颜了。

闹钟7:00AM准时又震又叫,我有去换男生取样的任务,我必须得起来,无论我是几点睡的。和我一组的男生算很不错了,2人担起了通宵取样的任务,从昨晚10:30开始到今早6:30共9个样由他们负责,真谢谢他们了!!!本来我已经打算通宵了,一天半天没什么问题,但如此思维只是从我的角度出发。我组就3人,2男1女,若由一个女生负责通宵任务好像不近人情,如果我偏执要这样在做的话只会把他们拖入尴尬的境地。我只能把那累人的通宵留给他们。大概我从来就不以女生的角度来衡量自己,在只有女生的组别里我们必须完成男生工作量的任务,所以,在有男生的组里我也想平等,但有些东西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抽样到今天中午12:30结束,虽然依旧没饭吃,但总算睡了个安稳的午觉。

早上默英语单词的时候有种强烈的不想考研的欲望。这种不想考的心理持续了大半天,直到我把想法告诉了别人。考研,对我来说是个仓促的决定,如果现在说不考,也是个很突然的决定。不考,对暂时的自己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对长远的自己来说是个或好或坏的选择,对给予我很多希望来说似乎是个恶号。用放弃一切的方法(没心思听课,做实验不能100%专注)为考研去复习,,简直是个垃圾选择。研究生,那个东西没有吸引力足以让我放弃那么多!

今天的糟糕心情还包括被同学临时“放飞机”,明天就去参观了,今天放我飞机。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得一个人抓住这本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机会。

只要有机会,每晚的游泳还在继续,前天、昨天和今天都有去。游水时算是我最清醒的时刻了。]

明天一定会是个好日子,因为没有什么会让我比今天更情绪低落了。

2007-10
23

往返跑

By xrspook @ 22:11:00 归类于: 烂日记

等待总是痛苦的,忙碌也是快乐。

今天进入了实验开始阶段最为恐怖的每小时取样,要取足24小时。从中午12:30,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取了10次样,其中9次是我的干的。取样意味着什么?从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奔向3楼发酵室,把其中一根样品试管从一捆中拆出来,插进一根空的代替(为了稳当,在摇床里一捆7根的试管只能说松紧还行),接着以豹的速度冲向1楼的109实验室。以最快速度打开那个恒温恒湿箱,从里面拿出笔和纸,看表,记录取样时间,然后为试管写上编号,最后把东西都放回4℃的箱体,大功告成。操作简直超简单,但真的很累人,简直在做往返跑。为什么那个该死的酵母要摇床才长得快长得好呢?!为什么一楼没有那个微生物实验应常有的摇床呢?为什么冷库不可以让非微生物系的师生共享呢?为什么牺牲通宵取样也要担惊受怕怕别人会把发酵室的门锁上呢?……我这孩子太多抱怨了:P

今天可以说是实验日,从早上8:00开始我就似乎没停过。也做了迄今为止最最简单的香蕉催熟实验,说你也不信,把香蕉拿去测一下色差,然后用水洗干净,再浸一下乙烯利溶液,用袋子包起来,放在某个地方,如此不到10min就完成了。简直是,哎~~~

相比之下,自己的首次尝试酵母血球计数就郁闷多了。开始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计数板的格子,大概是酵母菌太多了,因为满个屏幕都是密密麻麻的小白点。把酵母菌稀释了,好不容易在视野中找到了圈圈和格子,却发现我们所用的计数板是25×25的,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数左上左下右上和右下还有中间的大格,如此操作简直就是在加深你的近视,眩晕无比!接着我们又尝试了比色,同样是十分只不顺利,某个分光光度计坏了,而另外一个调零和有困难。微生物实验总有无穷无尽的未知问题等待着你。你先是很恼火,接着是得必须硬着头皮继续干,于是坚韧不拔就练就出来了。不知道本以为应该确定的事情是什么,在未知中探索,好像一直抱着“The truth is out there.”去探知黑暗,于是我很钟情于这种仿佛无边际的无知。

往返跑才刚开始,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2007-10
22

纳班惊现

By xrspook @ 16:28:01 归类于: 烂日记

David Nalbandian,一个星期之前我只知道他是个阿根廷的网球选手,如今我要用十分惊讶的眼光看待他了,因为在今年(2007)的马德里大师系列赛他的4轮比赛的其中三场掀翻了世界前三的选手。他所做的简直好像是只有神才能完成。

首先是八分之一决赛以6比1、6比2把主场宠儿纳豆打倒,而且是以吓人的气势搞定世界第二,Nadal的网球可以说是以激情和速度著称的,但纳班却可以把纳豆打到完全没有斗志、垂头丧气。然后,纳班再以6比4、7比6两盘直落搞定现在傲气十足、信心暴棚的世界第三小德。昨晚,我见证了那个可不可思议的1小时49分钟,纳班以1比6、6比4、6比3完成奇迹,眼睁睁地看着费天王被扯下马,实在,太神奇了!

好久都没有看过打球打得那么郁闷的费天王了,天王的非受迫性失误奇高,正手失误简直是多不胜数。很多人说费天王打球的时候表情好像扑克牌没有变化,但昨晚我看到的则是无边的郁闷。天王他老人家曾经尝试改变风格克制对手,但不行,反而使自己出错更多。天王厉害的发球,凌厉的正手,潇洒不凡而又很具有杀伤性的反手好像一点都不凑效,反而是纳班的超神反手占据上风。当纳班以反手击球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异常的“劲”,好久都没有见过在当今高手中反手比正手厉害的人了。除了利剑反手以外纳班球路的变化也出彩,他的变线可以做到很轻松自在,没有野兔和纳豆的疲于奔命,他不用跑动得特别多,因为他的变线做到了以攻为守。与一般擅长红土选手不同,他的发球也很凑效,这个筹码在硬地赛场很重要,纳豆之所以在硬地没那么厉害,他的发球拖了他的后腿。纳班同时也具有了红土选手十分出色的底线相持能力,大概很多人都曾想在底线对抽中等待纳班的出错,但他们往往都太急了,主攻不成反倒被纳班比了下去。就昨晚和费天王的比赛而言,多拍的对抽,纳班显得更有底气。现在的很多选手要不就是发球特出色,球发出去了就几乎是Aces,要不就是底线相持能力好,很少有人靠随球上网为主要得分工具了。费天王有很多的随球上网技巧,原来纳班也这方面也很不错。总的来说,这个我一直有听说过,之前却没见过其爆发过的阿根廷选手真的很全面!正如媒体们所说,正在状态的纳班能击败任何选手

世界网球,从2人独揽变成了3国鼎力,现在又杀出了个纳班,真的越来越有趣了哦!

2007-10
21

突现哥伦比亚

By xrspook @ 16:51:39 归类于: 烂日记

上个星期,Dr. Aimin Jiang讲课的时候居然说到了今年曾经有个哥伦比亚的交流生要来做他学生,老师他思索好久,答应了,但不知道怎么,那个学生又不来了。是南美洲的哥伦比亚,不是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的交流生哦!当时听到此消息我觉得稍微惊讶,在华农碰到黑人交流生一点不奇怪,但南美的,而且是哥伦比亚的的确就让我有点吃惊,我还以为华农不会和隔着个太平洋的南美高校有什么瓜葛呢,原来华农是亚非拉人民大团结。

好久不上华农主页,一上也是让我吃惊,看到了如此一则消息——我校与南美洲哥伦比亚国立大学签署学术合作协议书。晕~~~ 上回说到有交流生要跟老蒋,如今华农居然中国第一间与Universidad Nacional de Colombia建立学术关系,狂晕~~~ 大家可知道哥伦比亚说的是西班牙语?虽然,哥伦比亚国立大学是该国一流的大学(无论是单算公立还是公立私立一起算),那里的人应该英语还行,但大家毕竟有语言障碍嘛!

正如老蒋所说,非洲来的黑人交流生读的是硕士学位,但他们论文的难度只能和我们的本科生相仿。为何?非洲的官方语言大都是法语,英语是他们的第二外语,来到华农,除了外国语学院的少数几个老师,谁会精通法语呢?就我们自己而言,食品学院的老师懂很多法语吗?于是大家沟通的语言就只剩下英语,作为第二外语,黑人学生真的不咋的,对我们自己而言,要用全英语和他们沟通,我们也是捉襟见肘,毕竟不是个个都是yukind啊!于是你有点不明,他/她也有点不明,大家就不得不说一些大家都明的,降低某些东西的难度,于是毕业论文的难度就只能降低了。还有一个就是老蒋说他所见的外国交流生都不大勤快,为什么呢?首先,我所见的研究生大都一天很多时间泡在实验室里,哪怕在那里看书上Q什么的,用在实验室时间衡量勤快不勤快不太合适。其次,外国风俗和中国不一样,就西班牙而言,他们习惯晚睡晚起,天亮才睡觉,中午才起来,下午还要来个午睡,超过11:00PM才吃晚饭一点不希奇,如果已中国人的标准衡量的话,那可是懒死了,一天只剩下可怜的几小时工作。人家毕竟是交流生嘛,要给点面子,所以他们不用像普通硕士研究生那样给导师带实验课,的确可以很闲的,而你有必须得给人家毕业。

老蒋他说如果那个哥伦比亚的学生来他打算让他/她研究奶酪,原因是他认为虽然是哥伦比亚,但毕竟是外国,说到奶酪应该会比中国人熟一点,比中国人多吃一点。真的吗?从我所看过的加西亚的作品,就加勒比地区而言,香蕉和咖啡他们该更熟悉一点,至于奶酪,通常是和教会有关的什么的时候才偶尔出现。我们和他们共通的是香蕉、甘蔗和鲜花,为什么来个交流生就要他弄他可能懂可能不懂,我们则完全不懂的奶酪呢?既然对方飘洋过海来到中国,自然得学到一点中国特色,但你却用你自己都不懂的东西叫对方探索,那么能教会他/她什么呢?交流不是要把我们熟悉而他们需要发展的东西传授给他们吗?奶酪,我们可真的没有什么“真经”可以传授啊!大概那哥伦比亚人不来华农成为老蒋的弟子,奶酪课题是个原因吧。逆向思维,如果华农派个交流生去那里,对方会给我们什么研究课题呢?

没有巴西,没有阿根廷,没有智力,没有委内瑞拉,没有古巴,没有墨西哥,却出现了个哥伦比亚。华农这个拉美人民大团结可真让我惊讶的。

2007-10
20

blog念

By xrspook @ 21:30:39 归类于: 烂日记

blog如今已经相当流行,老师弄个blog,学生弄个blog,老板弄个blog,公司弄个blog,为了兴趣也弄个blog……有时我会不知道blog到底用来干什么的,反正我是把blog当作了日记本、电子收藏夹。

昨天看了个文章叫做41个博客经常犯的错误,其中说到:


8. 太个人化 — 博客不是日记,不是流水账,除非是有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
9. 话题不集中 — 突出博客主题,围绕主题写文章

23. 万事通 — 你不可能博客所有话题

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到底写blog是为了个人兴趣还是为了另外某些特定原因,比如说赚钱或者获取点击率赢得某个比赛?当然啦,那文章里得41个错误,我大概只犯了以上3条,其它的我都轻易pass。对我来说,blog是很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经常在这里发泄,说出我某时的感情,写出我看某个影视作品或书的感受,分享一些我所学到的技巧,这些技巧包括与IT相关的、食品专业相关的、微生物实验相关的、日常小节等等。我的blog可不是微软网站,不可能只发表与电脑相关;我也不是个专业评论家,不能天天写书评;我更不是个公众人物,让别人对我的普通生活感兴趣。和一些IT狂人不同,写blog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靠其赚钱,曾经用过Google AdSense,但很快我就把那东西从blog里撤掉,因为我觉得自己的blog加了那东西就好像不单纯了。

我的blog路从《丑女贝蒂》(Yo soy Betty, la Fea)开始,我第一个学会的就是分享。所以当我发表一篇扮IT把自己刚学会的技巧公诸于众的时候我是很兴奋的!不知道那篇日志会什么时候才被发现,但只要看过的人觉得有用,能对他们有帮助我就很高兴了。他们也许会沉默不语,或者会留个言说声谢谢,无论怎样,能分享、分享对别人有帮助就是好。如果特意要想从读者那里得到什么回报写blog将会很痛苦。我最不懂的就是猜别人到底在想什么,他们到底喜欢什么。写blog是快乐的事,写完以后应该有很愉快的感觉,何必为了写一篇可能可以迎合读者的日志而烦恼一天呢?!

对我来说,如果每个blog只能专注于一个话题,我可不是要开很多blog才能满足我记录的需要。blog = web(网络)+log(日志),据我的理解,blog最初是用于记录网络上的所见所闻,再加上一点个人感悟吧。有时我单纯把blog当做了自己的日记本,但当我无聊的时候浏览danzhu的notebook,我又会再次想起blog也应该用来收集资料,加短短的评论,让看日志的人可以从日志发散出去找到相关的东西,简单说来就是一个内容的搜索小总结。

我个觉得对blog而言——搜集+归纳+分析=成功。

专业的blog很有趣,但随意的个人blog充满很多很多,虽然有点杂七杂八,虽然对别人而言不是个个文章都是金石良言,我不能做到每篇日志对人有帮助,有经验分享,如果能做到那样的话,我肯定成为伟人了,成为再生孔子了,我可以靠写blog吃饭了。对blogger来说,用心过的,记录的N多记忆的就是好东西,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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