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
9

伟大且暴力的妈妈

By xrspook @ 22:24:42 归类于: 烂日记

当我9-10岁的时候,爸爸没有带我去埃及看金字塔,但我9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北京。都说不到长城非好汉,才9岁,我就好汉了!当时,在xrspook的心目中,中国的万里长城比埃及的金字塔牛叉很多!

我没有试过在家的窗户往外扔钱,但我却经常邀同学到家里,向窗户往外扔各种纸玩意。什么飞机,什么小飞飞。记得有一次我们扔了好多好多的小飞飞,大的小的,当时我住二楼,一楼地面基本布满了我的恶作剧,那个扫地的环卫工人一定怨念死我。不过,当时我想的完全不是要整他们,我不过沉迷小飞飞飘落的样子罢了。

跟我妈比起来,我爸很很菜。所以,虽然我妈只是在阴暗的车间里当一个很辛苦的车工,但我崇拜她!我甚至想过长大后,我也要当车工。无论工作多么辛苦,妈都总能handle一切,回到家她就是一个好妈妈,虽然,不时会对我使用暴力。谁说成绩不是逼出来的呢?如果没有当年的各种打骂,现在的自觉神马都是浮云。当你真的爱某些人,你就能够克服所有障碍给他们最好的

我妈没对我使用过地狱金刚臂,但她老人家的五指山是常用技。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她拿裁衣服的木尺教训我,于是我的手臂上的瘀青足足1个多星期才褪掉,更可恨的是,她还把那个亮出来给别人看。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被打伤”了。疼不疼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觉得看上去比实际情况要恐怖。难道我妈就是我从来不去physical上bully其他人的原因?因为我如果我bully他们,他们会痛会哭的!当年,如果我在我妈bully我的时候哭我会死得更惨,因为我妈从来不受那套,她直接觉得我在装逼,在鳄鱼泪。老天啊,原来忍耐力是这么练出来的!

如果我不曾做过ADR的采访翻译,我不会联想起自己从前也经历过这许多,如果这些不被忆起的话多年以后那或许会不复存在了。

看看别人,再看看自己,其实,我们也挺多难忘的过去的嘛。

2012-01
27

关于文艺关于respect关于摔角

By xrspook @ 23:45:38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文艺

昨晚,看完了[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我不是来演讲的》。开始看[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译者是孙家孟,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看这个译者的书了,不知道是略萨的问题还是孙家孟的问题,《女郎》的人名让我抓头不已。

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我读小学四年级,看的是《笑傲江湖》,所以,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的启蒙老师,他老人家教会了我如何表达自己,如何酣畅淋漓。如果不是有金庸的武侠小说,真不知道我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跳出被作文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怪圈。无招胜有招,这是真的!学校老师的确教了我很多如何去欣赏如何表达的文学手法,但我实际上却是从武侠小说里体会到应该怎么把所谓的手法和我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融合在一起输出。在小学四到六年级里我读了金庸14个长篇小说的起码5部,而且是最有名的那些。在书桌前光明正大地看,在午睡时偷偷看,甚至到洗手间蹲着大大的时候我也会把书带上。我看书并不快,至今我都做不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但我总是挤出一切可挤出的时间看,当然啦,我从来不会把书带到学校。

但最终奠定我阅读风格和做人路线的是高中、大学时期阅读的外国文学作品。那些文学作品基本上都是现实主义,大部分出于拉美作家之手。仿佛是destiny,我对现实主义、对拉美作家的东西就莫名地有好感,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看一个人喜欢什么书就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知道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书和写blog一样,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人表层和深层的东西,可以说,分享自己的blog和分享自己阅读过的书跟裸奔毫无差别,那是心灵的裸奔。

关于respect

《我不是来演讲的》加西亚·马尔克斯(南海出版公司,2012年第1版),在《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xrspook:这里说的阿根廷人指的是胡利奥·卡塔萨尔)1994年2月12日,墨西哥城,马尔克斯的演讲稿里,有这么一段话(P88)

偶像让人尊敬、让人崇拜、让人依恋,当然,也让人深深地妒忌。而科塔萨尔正式屈指可数的几个能唤醒所有这些情感的作家之一。此外,他还能唤醒另一种不太常见的情感:虔诚。也许,在不经意间,他成了人见人爱的阿根廷人。

尊敬、崇拜、依恋、虔诚!偶像哦~~~

我从来都试图不承认我有偶像,但直到几天前,和一位网友的聊天我才突然领悟到承认我有偶像没什么。我的确为他们痴狂过,马尔克斯说的4个境界在我非常respect的那些人里都轻易达到了。因为xrspook的心很小,每次只能容得下一个人,所以当xrspook转移兴趣的时候并不能说我抛弃了,我见异思迁了,我不过想进步而已。我的确为每一个偶像都尽心尽力过,即便是偶像本人知道曾有这么个粉TA也会非常认同我的转移重心。

偶像是要放在神级的地方的,永远的高高在上,我会试图努力地向上超越,但超越的对象不是TA,而是带着偶像给我的各种“武器”和“精神”KO掉我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敌人。

光模仿是没有好结果的,我要做的不是要复制出第二个我的偶像,我是要把我的偶像都融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别人为之惊叹的xrspook,成为其他人的偶像。你可以不崇拜我,你甚至可以不respect我,已经尽力的我也会一直感觉非常良好。

关于摔角

今天把U盘插在朋友家的电视里测试电视机USB播放功能,呵呵,里面居然有ADR的German Suplex专辑的部分,太厉害了!x264-rudos.mp4版本在41寸的电视里帅呆了!反而那些720p的效果相对而言更逊色。x264-rudos版本的视频在电视里的效果无论是颜色、画质都非常好,比朋友家那个珠江数码机顶盒播放的数字电视漂亮很多!!!!看来啊,如果往后还要聚会,我们别找大显示器的电脑了,也别找什么投影了,找个电视就好!

因为我的U盘里只有摔角,所以朋友就等于为了看电视的各种播放效果被迫看了。她先是看了大半场Hustle 2004年的比赛(Satoshi Kojima & Kaz Hayashi vs. El Solar & Dos Caras Jr.),然后看了WWE Smackdown 2012-01-13里面的Heath Slater vs. Justin Gabriel,她觉得美摔(后者)更痛一点,墨摔和日摔(前者)有非常明显的配合。我个人更喜欢前者,各种技术都非常到位——摔技、固定技、高飞、击打技,而后者,明显的只有美摔仿佛很痛的击打及鸡毛固定。对一个不看摔的人来说,后者更吸引,对摔迷来说,前者让我更震撼。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假的东西你喜欢看呢?嘿,其实么,配合不一定就假,不痛不一定就不真实。摔角手可以装B,可以装得很痛,可以装着哇哇大叫,但在他们真的受伤真的痛了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装作若无其事,或者只不得已地露出身体语言而不会叫出来。看摔角不是因为我心理变态,我喜欢看他们受伤,要看他们真的很痛。一年365.25天,可能超过330天都在路上,有接近甚至超过200场的表演,请允许我用表演而不是比赛。如果每个动作都痛,每个动作都“很伤”,这跟印度苦行僧有啥区别?他们不是一帮喜欢自虐/被虐的人,他们只是一群通常光着膀子用各种配合博取我们惊叹/一笑的表演者。因为,摔角是sport entertainment。

回到原点,为啥我喜欢摔角?

我是看武侠小说入门的文艺少年,屁孩时我就开始迷恋招式了!摔角我能轻易地看到、学到、领会到各种招式,摔角招式就像化学式一样世界通行。而再看看其他的体育,如果你不是非常精通,你根本不可能掌握他们的招式,摔角门槛低,零基础,所以我可以一年间就从rookie变成world champion。多年来的梦想实现了!

不同时期的xrspook需要不同的偶像。我粉西班牙语,我粉摔角,这就意味着我不可不能不粉Alberto Del Rio。摔角让我有了respect的动力。respect让我从更多个方方面面认识摔角,那不是一种照单全收,那是一种拿来主义。你可以让我不吃饭,但你不能剥夺我的精神食粮!

喜欢摔角,那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喜欢摔角不等于我就不喜欢其它,我也喜欢看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跳水、体操、柔道、X-GAME…… 不过我最喜欢摔角而已,虽然这项运动根本不由得我去模仿。

到此为止,xrspook又完成了一次心灵裸奔,喜欢看暴露的人应该满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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