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
6

简单就好

By xrspook @ 20:00:00 归类于: 烂日记

突然发现自己很孩子气,发现自己的blog太多花俏的东西了。真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反正就留在那里,当时放上去的时候真的很有原因,真的觉得很好玩,如今,自己追求的却是一种简单。

因为自己的“花心”把:

In 24 hours, you are linked from:

Google [35]
百度――全球最大中文搜索引擎
[27]
BlogBus论坛
[9]
游荡在心际边缘
[4]
本站网络实名:3721
[2]
http://search.sohu.com/websearch/websearch.do
[1]
http://search.qq.com/cgi-bin/search
[1]

Find out who linked to you!. —Booso

放在主页上,导致现在主页超级变形:

都是自己做的“恶”果。但如果那些东西不放在这里,我放到那里去啊!这里是我唯一见人的地方,我不在这里我可以到那里?

很在意自己blog的可观性,但却忽略了自己很严重的饿一点。自己电脑的分辨率是800*600,但如今更多更多的人用的是1024*768,结果主页的title图片不成样子。大概自己的朋友都是用800*600,所以没有人向我提出过这个问题。

如果把这里作为见人的地方,我必须要考虑到这点,我的对象是别人,而不只是自己。但作为自己的blog,一个用来抒发感情的地方,一个用来放收集东西的地方,我根本不用考虑别人看到什么,自己喜欢,自己觉得好就好。

还记得blog刚开始流行的时候是用来给一些IT行业的人员作为一个存放随手收集资料的地方,请注意,是“随手”,但现在,有更多更多的人把一大堆精神放进去,为了美化,为了更多更多的用途。突然很想问一下自己,到底自己blog的定位是什么呢?我已经将大把大把的“心机”放进去,但我自己的blog里面的内容却更像一个杂物箱,在网上生活上的东西都放进去,不但有自己的日记,而且还有自己搜集的网文网事,使用技巧,甚至还有新闻。

时代在发展,谁也说不准现在的blog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了什么。随它而去吧。

很随意的机会,发现了一个叫做斌斌 De 有声 Blog, 首先应该是斌斌先来我这里留言我才发现了他的。开始我还以为是我的同学(因为的确从前有个好朋友叫做斌斌,不过他现在应该正在烦恼高考)。发现了什么叫做“专业”。开他的blog真的要好久好久,因为里面有个播放器还有版头是flash来的。也许对他来说,flash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而我却是怎么都不会想到该怎么去做的。也喜欢他的东西,平实,生活其实很简单,也很单纯。

一向认为“高手们”都是深藏不露的,所以高手们的blog都超简单,他们需要的是速度。但看完斌斌的blog以后,我有一点点改观,其实他们要把一个blog做得漂亮根本不需要如我们那样前思后想,又或者前思后想已经是他们网页设计的一部分。

他是唯一一个我觉得不高深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生活其实也很简单。特别他把写blog比喻成“裸奔”,有点绝,不过不无道理。所以,会常去的。

生活原来可以如此简单。是时候收敛一下自己花俏的页面了,简单,就好。同时,自己好看就行了,别人看到什么是别人的事,因为我是我的天——我天地,我胡来!

2005-05
5

做一个好人

By xrspook @ 19:21:29 归类于: 烂日记

无聊的时候会到BlogBus帮助, 看看自己有没有问题或者看看别人有没有疑难,如果力所能及,就会出手。当然,自己也是一个初级的新手,只能力所能及了。

好容易找到一个话题自己会的,就会努力回答,一边自己看自己的BlogBus设置,一边回答问题。正如以前老师们所说,帮助别人其实也是帮助自己提高。如果不是那样,我不会学会那么多,也不会盯着模板找啊找。自己的东西可以随便设置,乱来没有关系,但别人的东西,我不敢乱来,更不敢胡言乱语,我不要“教坏别人”。

最喜欢看到的就是被帮助的人的问题解决。谁叫那些斑竹们现在全部玩消失,然后各个用户就自食其力。互相帮助好重要啊!自己的帖子没人管然后问题始终是问题,好痛苦的啊!

尽几天一直在若干问题这个帮助帖子纠缠。提出问题的cherrytiger是个比我更初级的会员。看看他/她的blog宽衣藏海还是很初级的阶段。但是他/她的问题好像很容易,但是他/她却好像解决不了。心里很想帮助,但用尽自己的语言总是好像力不从心。有时甚至在想为什么我说得如此详细他/她都不能修改呢?看着他/她的成长如此曲折,我真的害怕,BlogBus因此会失去一个blogger,或者他/她再也不当blogger了。所以我对自己说,无论用什么办法,我都要给予帮助,留住他/她。 

于是无计可施的时候只好再开一个blog:为人民服务,看看题目,自己都觉得很好笑,不过我开她的原因也的确是如此。如果没有要帮助的人,它就白费了,但是现在她的确有开的必要,因为cherrytiger需要她,我没有办法用语言说服,我只能用一个和他/她情况完全一样的事例说服他/她。

到此为止,在那个帖子已经回复了6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不觉得自己很伟大,力所能及而已。

想做一个好人,但好人不易做,特别是自己有心无力的时候。

2005-05
4

曲折网球记

By xrspook @ 21:30:14 归类于: 烂日记

很早很早就打算和sunfruitfish在五一假期打网球。然后是天意弄人,首先是不知道大学城里面有没有场,然后就是当我们准备好的时候,在今天早上11点多,下雨了!当时的我只有一个思维,想起了以前的一个广告“打波先黎落雨,唔通个天都黎玩我……”然后那个广告还有下面一句“信我啦,听日一定会好天的……你点知今日会好天架……希望在明天啊嘛!”我也希望会好天气,但就只有今天了,会好起来吗?

终于我无奈地去睡觉。半糊涂之下,sunfruitfish来电话,说我们今天看来都没机会了,真够黑的。然后我无奈,继续睡觉。但奇迹发生了!睡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居然出现了蓝天,还有太阳。刚才还是乌云密布,天上的云厚得不能再厚,马上现在就如此好天气。于是再次约sunfruitfish,网球之旅总算在波折后开始了。

到大学城中大的网球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5:30,因为不认识大学城里面的路,因为我俩从来没有去过。大学城总体印象还过得去,就是没有树,没有可以遮荫的树,除了高大的教学楼就是高大雄伟的教学楼,有点幸运不是中午来,要不肯定晒死。相比之下,华农的主校区比它好多了。起码有很多很好的树,还有一些旧建筑配合当地的景色。虽然说很多学校都建在大学城里面,但是由于太大,根本如果想交流几乎是不可能。我们五山校区下雨的时候我们很有意见,但他们的教学区和生活区比我们离得更远,有点幸运自己不是在那里读书。

里面中大的网球场一共有6个,我们去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于是开始打。突然发现,超有问题。虽然是橡胶地板,但是总觉得怪怪的。看上去不平整,和我们一向打的华农里面的华山网球场不同。摸上去是橡胶,但感觉就是不一样。球要么就下网,要么就打飞,而且打飞的程度还很高。以我俩的技术,只有可能跑不到位,绝对不可能判断错落球和弹起的位置。但在那里,这一切真的发生了。

我有很多很多的球的位置都判断错误,一个高抛球来了,马上退后,但球却在落地后弹到了我预测的前方,简直就吓了我一大跳。更过分的是反手,我无论如何都打不出好的双反手。落点都判断得过后了,当我的步子走得刚好,在那个地方“扎马”了,但却发现球在我预测的前一步才是打击范围,每次都只能勉强去接,怎么会有好球出现!

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场这么有问题,即使是超烂的华农五山场我们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状况。真是邪门啊!难道那些胶的网球场是“豆腐渣”工程?据sunfruitfish说之所以这样,应该是场少铺了一层胶,所以我们会搞成这样。而且网的中间还缺少一个支承点,因此网的中间很明显比两边低,起码低10厘米,难怪我们这么少下网。即使是最普通的网球场也应该注意到这点,但为什么这里的却这么“不专业”呢?因为这个球场是赶进度“赶”出来的?还是设计者根本就不懂网球?怎么打,怎么不适应。大了1个半小时,超过6个来回的应该还不到5次。我的天啊!

最后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00,我们怎么也看不到球了,直到球过了网才看到,所以离开了,结束了今天的旅程。

开始是兴致勃勃地打算打网球,然后是下雨,然后是好天,然后是找大学城里面的中大网球场,最后就发现那个场很有问题,不能适应。

一切一切,都是如此的曲折。打网球的路,不好走啊!

2005-05
3

日记伤人了

By xrspook @ 21:00:32 归类于: 烂日记

很久很久我就想到会有这么一件意外会发生。日记写多了,不免会对身边的人做出不同的评价,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在骂人,还有埋怨,怨天尤人,还有很多很多不好的东西会在里面出现。所以其实我真的很害怕这样一件事会发生。其实即使是自己的日记,所代表的也不一定完全是自己的意思,因为我知道自己容易激动,情绪自己也不受自己控制,说出来的话语无伦次。经常说错话,这就是年轻气盛的表现了,我自己很难改变。试想一下,如果连这点火气都没有了,我还是xrspook吗?所以其实自己的日记是用来发泄的地方,很多很多地方表现了我的过激情绪。如果不是这样,也许生活中的真实的我就不能如此沉默了!没有发泄的地方,我会发疯的!

所以各位亲人,个位朋友,不要太在意我日记里的言语,很多都是我的意气之话,很多都是发泄完就忘记了,我不想因为这些意气之话因此伤害任何人,也不想因此让人觉得我是多么的憎恨某些东西。所有东西我都毫无恶意。All the articles here are just a output of my heart, I write it here, and forget at once. If it really hurt someone, I’m so sorry to that, I really didn’t mean to. Please don’t put it in heart. I hope all the people see the feeling of me, and if it adjusts to you, you can remember it, and if not, just forget it. I’m very afraid that somebody read it and feel upset, I will feel more upset for it. 我再重新一次,我的文章写出来是用来分享感受的,而不是为了伤害别人的,伤害了别人,我自己真的万分内疚!!!!

但是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我不想发生的事果然发生了。日记写多了就不免出现如此的问题。因为不免出现身边的摩擦,不免埋怨身边的人。

很清楚,我的blog的名字叫做我的天,她的说明是“我天地,我胡来”我就是想无拘无束地写我自己的东西,纪录自己的胡言乱语,纪录自己的成长还有“心”路历程。开始的时候,的确可以这样的,但随着日子的长久,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我觉得自己写日记的性质也变了。为了点击率,我不惜把自己的blog告诉身边的人,当然,到现在为止,我的blog的点击率提升的原因也不是身边的人看多了,而是被搜索引擎搜索到的东西多了,因为内容多了。

每天写日记都要再三掂量到底应不应该写,到底这样写伤不伤人。但不免会有埋怨的语句,于是就在日夜祈祷那些被埋怨的人不要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但是纸还是包不住火,最不愿意发生的总会很不情愿地发生。然后我就会害怕该如何解释……I can’t heal that wound, the wound is in somebody’s heart, and that was made by me. Only time can heal all that wounds, but I didn’t have some much time to wait, I don’t know how to face that fact!

因此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我天地,我胡来!”了。因为自己的虚荣心,我不得不付出代价。但我没有后悔的余地。既然写了,我不会删除自己写过的东西,已经成了历史,即使它伤了人,我都要勇敢面对事实。我要自己承担自己造成的恶果!

唯一希望的就是被伤害的人能原谅我!各位,理解我吧!我也是个有感情的人,虽然我的发泄成了你们的痛苦,但我仍旧希望你们可以理解!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2005-05
2

阔别已久上下九

By xrspook @ 23:33:00 归类于: 烂日记

好久都没有和妈去逛街了,真的好久了,几乎一年了!阔别上下九这个地方已经好像好久好久。今天为了买衣服,终于又重新在这个老地换了新颜的地方出现。

似乎想找会从前的感觉,但好像已经不再了。以前熟悉的东西都不见得差不多了。熟悉的店子,没有的没有,尚存的都变得感觉很别扭。唯一觉得没有变的就是

 
一直都是老样子,老店不如前了,“莲香楼”变得如此的……我都不知怎么说了。现存的快餐店就只剩下“M记”和“K记”了,突然很怀念当年满条上下九都有的“大快活”想找那个熟悉的小丑LOGO,但连网上都找不到了。原来在无声无息之中,它已经离我远去。

其实也不是很大,也不是很成熟,但如今,以前很渴望去的“M记”和“K记”如今对我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它们卖广告就卖广告好了,我宁愿看看电脑,看看咖啡,看看网球杂志。如果是以前一定把它派的优惠卷收藏,但如今我已经可以视而不见或者随手就成垃圾。我改变了。

说起网球杂志,原来在康王路向北方向的左手方向那个小建筑物里面有免费的网球杂志,于是就站在那里翻阅(不准拿走的),最后妈不耐烦了,于是只好马上放下走人。要我买绝对是不可能的,只能翻阅。毕竟它不是我的生命,我没有了它,我一样可以活。他们只是消遣。

最后收获是4件衣服。夏天的衣服也旧得差不多了,我不得不买,如果可以再熬下去的,我真的不会花钱在那个问题上。

回来以后,我的挚爱Monk有开播了,我真的很喜欢看那个有洁癖的神探探案,他真的带给了我不少快乐。没有The X Files的紧张悬疑,更多的是他的搞笑。

Monk (III)
Monk 神探阿蒙
 
10:35p.m.


今集的「神探阿蒙」裡,阿蒙將與Disher聯手追查一宗案件,因為當Stottlemeyer和Disher嘗試截查一名男子時,該男子竟開車襲擊他們,而Stottlemeyer亦因此不幸受傷。當Stottlemeyer在醫院休養時,阿蒙便加入幫手追查。而他們的頭號通緝犯便是那槍傷了Stottlemeyer的男子,而其實該男子正嘗試保釋期間逃走。但當阿蒙和Disher差不多成功逮捕該男子時,阿蒙的精神病又再發作,更把疑犯放去。被自己的內疚感不斷侵蝕,阿蒙決心試新藥,希望自己的精神病可以有所改善,但新的藥物卻令他查案及破案能力大大降低。

Captain Stottlemeyer and Lieutenant Disher are making a routine arrest when a mysterious man in a car drives up and shoots at them, wounding Stottlemeyer. With Stottlemeyer in the hospital, Monk joins Disher in an intense investigation. Their prime suspect is the man Stottlemeyer and Disher were trying to arrest at the time of the shooting, a biker who was attempting to skip bail. When Monk and Disher try to apprehend the biker, Monk’s 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allows the suspect to escape.

同样,今晚他也带给了我在沉默之中的一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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