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
16

周末杂谈

By xrspook @ 20:02:06 归类于: 烂日记

算是很快地完成了每个周末都要干的事,但实际上呢?也花掉4小时了,4小时是个坎,难以逾越。吼吼,这次是4700字,难怪觉得没什么空闲,感受多了技术少了还是那么耗时。但总算,在天黑之前完成了,可以安稳地先去洗澡,然后吃饭,再看个新闻。

今天早上我在装没睡醒,然后妈的“魔掌”就伸进了我的被窝,抓住我的脚,口口声声是想知道我到底“暖了没”,万恶的行为啊!我装没醒是我的错,但那个触摸的动作更是令人发指……

今晚应该有时间看完好几场ADR debut后的比赛,然后做个详细的招式记录。不得不说,很很享受自己空想出来的规则然后去遵守。我大概是个很会自我疯狂的人,只有不停地找出喜点人才能疯狂下去,而我,一直努力着,越努力越多喜点,越多喜点越努力。太努力不行,这个星期,医生一句话飞过来“不要熬夜”……我已经没有熬很久了,除非,晚上11点睡觉也算熬夜。激情会让我忘记时间,说不定激情某一天会杀死我。

我在乎论坛里的那些回复评论,但显然我不是靠那个活的,无论回复的数量多还是少,是同意还是否定,观后感我是为自己写的,本来这就是只代表一个人的想法。不过,作为一个Total Package型的人,我应该照顾到大家的口味,仅此而已。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希望一定程度上用我的观点去感染他人,因为我不是圣人,所以我说的做的肯定不是100%正确,100%完美。在一些我不同意的观点上我选择的是沉默,而不是像一些90后那样必须得发泄出来。我不介意当出头的小鸟,但显然我不会很主动那么做。

昨天在大街上偶尔看到某个沙发和小时候家里的一模一样,还记得屁孩时家里没有弹簧床垫所以喜欢在那个长沙发上蹦蹦跳跳,在那个短沙发上做直角支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夏天到底有多热了,为什么那时能吹吊扇坐沙发呢?真是个谜。怀念那个触不着摸不到的童年。

想看看这期Impact!里RF的talk show,听说很劲爆疯狂,得见识一下老油条的出色表演。

2010-10
11

给自己一个早起的理由

By xrspook @ 18:05:46 归类于: 烂日记

还是学生的时候,很早就起床,因为晚上被迫最迟10点就睡觉。小学时,6点闹钟,马上弹起来,为的是看香港台6:15-7:00的电视剧或动画片。初中、高中,因为学校远(45min-1h车程+步行),也是6点或6点15分起来。大学,没人管的年代,但由于学院苛刻的要求(早读?!都什么年代了,都什么学生了,也强制早读!),还有自身的需要,6:45-7:00起床。

工作以后,由于就住在单位里,宿舍和办公楼相隔不到5分钟,所以,工作以来,我的起床时间变成了7:45-8:00。起床时间的推迟,意味着睡觉时间也推迟,晚上待到12点才从办公室电脑前撤人,或者躺在床上和室友长谈至半夜1-2点平常得很。但其实这样不好,这样不健康,外加被迫吸二手烟、偶尔喝酒宵夜,进入了一种垃圾的生活状态,虽然,那些不好的东西我已经尽量避免,但身体在抗议。躯体里的女人在不停地反对我这种放任自流。

于是,2010年国庆开始,我打算重新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每晚10:30睡觉,早上7点起来。早睡是必须的,但早起呢?怎么才可以很高兴,不赖床砰地弹起来呢?我给了自己一个新的早期理由——19977。我是图片区的版主,WWE的新图通常是半夜放出,有时是北京时间凌晨12点,有时是2、3、4点,早起,刚好。再者,早上的速度比晚上好多了,没人,网速飙得超快。每天都渴望去看看有什么新消息能让我持续兴奋。

人不能不为什么而活着,所以,你也为自己找个能激发自己肾上腺素的早起理由吧。

2010-10
3

准备

By xrspook @ 23:59:01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跟60多岁的3位大妈准备着比我大5岁表哥3天后的婚礼杂活……

今天,恰好我的一个表姐又去相亲了……

很多时候,稍微对我有所了解的人都说我很成熟,很会想,在某些问题上的成熟跟我的实际年龄不相匹配。大概,那是源于长期的“相隔40岁左右”女性长辈们的影响和熏陶。而今天,不懂英语的大妈3人组居然用着憋足的发音教导我关于谈恋爱时的“feeling”问题。¡Dios mío! 曾经经历自由恋爱和N场相亲的她们得出的结论是,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是不由自主的,那种感觉和其他人不一样。这个feeling我那已经结婚的前室友大妈也曾经告诉过我。人人都说结婚生孩子要快,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但问题是,生活中还不曾有如此一个实体异性能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小学时,当孔(恐)龙老师首次给我引入奥林匹克数学的时候我有那个感觉。

2003年夏,第一次接触互联网时,我有那个感觉。

2004年夏,我开始做系列翻译的时候我有那个感觉。

接着,很多很多东西都让我有那个感觉:blog、CSS、YSBLF、JEA、西班牙语、C语言、网球、微生物、ionic liquid、G*W、GA、WordPress、YTET、WWE、ADR……遍及范围之广,发展速度之快已经到达了准光速的地步。我为这些狂,而正因为这些狂而带出我更多更多的狂。我是这些东西的粉,我钟情于它们绝不亚于情侣为自己的另一半癫狂,疯得乱七八糟,毫无道理。如果某天,我不再为这些主题疯了,大概我就有时间,可以把更多的洞察力投入到身边的异性身上,但现在我的状态是身不由己的“目中无人”。“心有所属,唔怕孤独”,既然不孤独,何须再找个要捆绑一辈子的老伴。我这大概叫做年轻在张狂吧。起码,24岁10个月暂不能让我害怕。反而,让我更害怕的是当有了另一半以后我现有的生活该怎么办?没有足够的时间就不能完成网络世界里各个实在的任务,作出我个人觉得很重要的贡献。除非,命中注定那人能跟我分担,或者,能容忍、给予我足够大的自由。

外婆现在89岁10个月了,约8年前做过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手术,按照起搏器电池的正常寿命算,那个机器应该快没电了,这就意味着要再做一个换起搏器的手术还是……我希望,在外婆有生之年让她看到3个孙子女都成家双双对对,甚至能生出个第四代,但显然,那对我来说不是个构造简单的结。

因为,我还没准备好/打算准备在爱情的问题上放上心思,主动出击!

2010-09
11

再次撞头

By xrspook @ 23:51:55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网盘的悲情速度让我不得不开着电脑睡觉去,睡到模模糊糊起来看看下完了没然后关电脑,接着非常随意地往床上一躺,杯具了!一头撞在床头突起的直角部分,砰的一声,喉咙没发出声音,但脑袋大喊了一下。刚开始的一刹那还不感到痛,接着,疼痛慢慢来了,整个人都清醒起来。又是直角,又是后脑,2005年秋天我已经狠狠地在水泥地上试过一回,那次以后我发誓撞哪里都不要紧,千万不能撞头,但这次,我又中招了,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我不要看急诊我不要去缝针啊~~~

马上在头上摸摸,还好,没有湿。于是,在惊恐和疼痛中我又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今天一整天都在下雨,让人挺无趣的,什么地方都不想去,妈抱着电视机看韩剧,爸揽着字典抄生僻字,我呢,抱着被子枕头蒙头大睡,还得注意不要乱动压到凌晨撞头的地方。其实呢,说到睡觉我是个很乖的孩子,能一个姿势睡着不动,除非睡不着才会翻来覆去,这大概是因为小时候睡在父母身旁,我扭来扭去就会被揍而养成的吧。

说到被揍,让我想起了小学3年级的时候有次数学测验拿了七十几分,于是偷偷摸摸地找爸签名想绕过妈,结果还是被逮到了。看到那个分数妈火冒三丈,抄起她平时裁衣服1米多长的木尺就左右开弓地向我的手臂狠狠地拍来,也不知到底拍了多少下,当时,我只是在默默地哭,承受着那一下下不知为何能忍受得住的拍打。最后怎样呢?瘀青了呗,那是我第一次被打成那样,也是我这辈子到此为止唯一的一次。平时妈通常只是臭骂一顿,或者给几个巴掌就算了,但那次,可谓是惨痛。惨痛的不只是我一个,因为那次测验可算是全军覆没,即便是平时常满分的好同学最高也不过八十几,手青、腿青、脸青成了我们的集体“印记”。还非常记得,那次测验的内容是计算各种基本图形的面积及周长。惨败过后,妈给我进行了地狱式特训,结果在同一个内容的第二次测验里我总算拿到了妈觉得应该理所当然的100分。

痛,我觉得不应该是一种和别人分享的东西,毕竟那不是快乐,如果别人无法减轻你的痛,你又何苦把它宣扬出去呢。

生活中的痛又何止这许多,但既然已经长大成人了,就得扛得住,这是必须的。

2010-08
7

正在&已消逝的书戳

By xrspook @ 23:40:54 归类于: 烂日记


上图一律点击放大,用700万像素相机拍的,部分印章本来就较大,所以有的能达到1948*1948,吼吼。

三联书店,一个是经典的中文,一个是缩写,前一本印于Colombia Handbook(一本关于哥伦比亚的旅游书),买于大学期间(2004-2008),后一本印于National Geographic January 2005(啥,你不知道NG是什么?你肯定是火星人!)

购书中心,从前的章和现在的章,第一本是牛津书虫系列的《A Christmas Carol》大概在1999,上初中的我买了不少书虫系列图书,开始几本都在购书中心买;第二本是《中西文化之鉴》大概在2006,我大二,选修跨文化交际的时候。

新华书店,第一本是《南美洲》(中国地图出版社的科普书),于2005,北京路新华书店;第二本是《金庸传奇》,于2000,新港西新华书店(珠影厂附近)。

下面开始的来自已经消失了的、对我有影响的实体书店。

经典了,这对堪称经典之作,是翻老书时翻出来的。第一本是《韦小宝启示录》,于1998,在已经被拆掉的原万国广场(平房仓库型的)里的小书店,当时我小学升初中,刚看完金庸的《鹿鼎记》,热血沸腾ing,看到《广州日报》有评论过这书于是就到处张望,居然无意中发现,央求爸背着妈偷偷买给我(为什么要背着呢?摸头);第二本是《安徒生童话精选》,大概在1996,当时位于前进百货商店(已拆)旁边的海珠书店准备要拆,所以,书折价出售,妈就给我买了这本,五六年级的时候基本把里面的31个故事都看完了(选看的),但有些我不怎么喜欢,比如《拇指姑娘》,但有些却让我异常有feel,比如《踩着面包走的女孩》,小学时写的很多读后感的灵感都来自它。

海珠书店,印于《动物农庄》,在2004,当时是为了认识乔治·奥威尔而买的,这本黑色幽默、高度讽刺的书里有很多彩色插画,被放到了儿童书籍区,哎~~~ 老天啊(见日志买书,打开杀戒?);南方书城,印于《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于2004,高考完的那天晚上(见日志真实的我),有人知道南方书城曾经在哪里吗?就在广州购书中心对面,现在的广百中怡店,它的场子很大,4层楼以上的营业面积(比现在的广百要大,但那些地方呢?被历史那只老鬼吃掉了?)。

看到这许多印章真让人感慨万千,若不是现在记录下来的话,再过多十年、二十年、几十年,大概什么都真的会被时间那只魔鬼吞噬掉。这可是我们80后读书的集体回忆啊!

你们的收藏呢?80后的同仁们!

PS:飞奔至相关日志念逝去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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