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
30

“追星”感慨

By xrspook @ 21:30:09 归类于: 烂日记

记得我小的时候(大概小学五、六年级)曾有过我的父母曾不是我的父母的心理,对爸的抗拒特大,经常幻想自己有个更高更强的父亲,觉得无论妈的工友还是同学的爸爸都要比自己的父亲强,因为我把仿佛只只会抄字典。“隔壁饭菜特别香”、“外国的月亮分外明”的确很能反映当时我的心情。甚至傻傻地想我的“亲生父母”会很快把我接走。看电视多了,甚至把里面都某些演员当做自己的父亲或哥哥,不过那些父亲和哥哥都只是在特别情况下“出现”,比如说在妈骂或打我一顿后。

今天(2007-03-30)细细地看了广州日报A6要闻(主要包括“拿什么拯救你 杨家母女”和“救助之 路谁来医治病态追星? ”)和B10:每日保健(包括:“狂热追星族是怎么炼成的”)两版文章,一直觉得自己在追星方面挺疯狂的,但相比之下,我很理性也很懂事。我十分清楚“星”不是我的全部,虽然在“追”,但我甚至在他生日的时候发几个图片或写几句西文祝福我也不屑,开始是忘了,后来是故意不干。我觉得星给我的更多是理性,教会我该如何做人,如何做个好人。而我的星也的确教会了我一些做人的原则,告诉了我一些正确的世界观,他的知识广阔因此也开拓了我的视野。人没有动力是不会发奋的,所以我做事得有个目标,但对星的所有行为不尽认同,甚至对他得某些不当行为我甚至会批评咒骂,在朋友面前批判。做人得有个方向,我对我的“星”特了解,于是我就以那为模板,然后发展我自己的特色。“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不是为了追星而追星,人是要活的,饭是要吃的,所以钱是一定要挣的,追星也需要钱,所以,追星用来作为一种嗜好,一种生活中的嗜好还好,但绝对不是生活的主流,人生的全部。觉得自己在处理“星”和正常生活还是不错的,在学习忙的时候我会觉得追星是负累,很随便完成该做的就去认真做我自己的事,在闲来无空的时候多花点时间去研究研究,看点相关文章甚至激情澎湃地做点翻译。

我从不掩饰,我只所以那么热衷西班牙语是因为我的“星”,我的最初目标是要在学会西文后把那些大家极端渴望的西文原声电视剧翻译了,但现在,我更愿意去真的靠个西文翻译证书,加入WTO的中国一定很需要食品方面的专业人士,西班牙和拉美绝打多数国家都说西语,我有我的用武之地。虽然不喜欢做生意,但我们的公司要那些国家打什么食品交道,我还是很乐意的。那些科技性的外语资料比那些无厘头的明星访问好应付多了。即便我长大了,工作了,甚至结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会一直“追”,那对我来说就好像吃饭睡觉是平常的习惯。

每个人的生活都各不相同,我们不是为某人而活,我们走的应该是自己的路,“星”只是路上的某些风光,而我们特爱瞄多几眼而已。

2007-03
29

大半上岸了

By xrspook @ 18:41:04 归类于: 烂日记

这几天一直在为找什么老师做什么毕业论文烦恼,不幸地知道吴*老师满员了,杨**老师不收食工的学生,于是不知怎的自己的目光转到了英叔上。很搞笑地今天和一个有意“投靠”英叔的室友去找老师了。还有半节课才下课我就开始紧张了,哎~~~~ 知道英叔比较奇怪,你即使和他说普通话他突然又会转到广州话,所以干脆用广州话说算了。还没有人“预定”英叔,我们班4个人是首批签名投靠者。而英叔则还没有定到底什么课题,因为03届的毕业论文他还没忙完,我们似乎太“快”了,但既然吴*已经名花有主我不能再错过机会了。英叔说到了他的课题是研究抑菌的,我有用处了,于是我就自荐“我搞菌好厉害的,我已经弄一年了”,然后英叔似乎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看了看我留的名字和电话,“你是**,你的成绩也不错啊”,于是我就整个飘起来了,但英叔前面坐着另一个可能不太同意他说法的老师,我还是保持低调的好,我还是说我弄菌厉害算了。接着,英叔就好像定下我那样,“你是做菌厉害是吧……”,上岸了,我放下了大半个心。对我们四个去投靠的,他说会优先考虑我们的,然后我们就走了。

为什么要跟食品机械方面的英叔?其实英叔是食品机械和食品工程原理的精英,而我呢,虽然那个食品工程原理考得不咋的,但机械还是很不赖。好不容易把AutoCAD学会了,好不容易把Excel的计算弄上手了,好不容易学会了用Matlab模拟曲线,好不容易自学VB完成的计算编程,一个作为工程方面的学生应该懂的我都差不多了,我为什么不去做技术性的工程课题呢?6级已经通过了,正在学西班牙语,要看外文类文献不是问题,我怕什么投靠英叔呢?无论怎么比,我都要比很多男生优越,至于刻苦耐劳以及恒心毅力更是毋庸置疑,我绝对不是个半途而废或三心两意的人。我的学习能力也很强,如果需要我真的可以学建立数学模型。挑战很好,有挑战才有进步,我和英叔应该可以双赢。

中午打电话给小胖,他的声音很沉,我几乎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下午约了他3:00,结果我等到3:50PM他才出现,他算是放我飞机第二久的人了,排首位的那个放了我2小时飞机。他还没从悲伤中恢复过来,他的感情不知道恢复过来没有,但他的身体肯定是没有恢复过来。把我将要去跟英叔做毕业论文的消息告诉了他,我应该告诉他,这事应该坦白。他觉得我的决定也很好,但我似乎听出他的失落。我长大了总有翱翔飞走的一天,毕业论文没跟他不代表我现在就撒手不干了,更不是背叛。我不断地对他说,你要发掘一些食品微生物的毕业论文啊!虽然他说现在他还渺无音信,但我确信,如果他要做食品微生物一定有人会跟他的,因为我们做的是食品学院的食品专业毕业论文,我们不能走得太远。如果他真的有食品微生物的毕业论文课题,我一定极力向身边的同学宣传推广,即便是要我帮忙完成我也在所不惜。微生物的路是苦的,但还是可以熬过来,只要不要抱太多功利心就行。他其实也是个很受欢迎的老师,只要他肯先从他的放线菌那里抽点心思出来,他一定是个很优秀很受大家爱戴的食品微生物老师。这样做对他在食品学院的立足升职好,对我们这些要找毕业论文的人也好。因为一个好老师真的是可遇不可求啊!小胖,花点时间去感受一下食品微生物的脉搏吧,你行的,你一定行的!

我算是大半上岸了,希望那些还没有上岸的compañeros(意思是:同伴,同学)努力吧!

2007-03
28

久违了的手写版

By xrspook @ 18:34:47 归类于: 烂日记

手写版

手写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作业要么要求电子版,要不要求论文格式的打印版,好像除了考试和考试前的复习以外好久都没写过那么长的东西了。无纸化的电子办公其实耗费更多的纸,打印出来的东西不好我们就不要,继续打,结果上个学期和这个学期加起来打印的课件已经超过了15cm厚。我们几乎变成了只会打字不会写字的人了。提笔忘字,我们如此,老师也如此。昨天的卫生学老师忘记搔痒的“搔”字怎么写,今天的酿酒学老师开始把“寡”字写错了。我们写的可是错字不是别字啊!连小学生都不如,这都是由电脑,由无纸化引起的祸根。

 《食品标准化与质量管理》的课上到一半,院长的课已经完毕,于是她要我们围绕3个问题写个感想,千叮万嘱一定要手写版的。于是就我就逼出了上面那张东西。要打印如此一版字十分容易,但要手写的话,写2000多字就去了我个把小时。我还是要先打出了电子版再抄个手写版,因为写着写着不记得怎么写的字实在太多了。院长是个节俭的人,她是到现在为止唯一个只需我们交电子版综述的老师。她这次要我们交写的也是用心良苦,因为其他人复制一份感想给她十分容易,但她真的很想知道我们的感受,改善她的教学。

大概再次大篇幅写字要等到学期末考试前的复习了。

2007-03
27

自找的恐怖

By xrspook @ 19:54:55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的《食品卫生学》说的是“致病性病毒对食品的污染”。什么口蹄疫病毒,什么猪水疱病毒,什么甲肝病毒……最恐怖的要数疯牛病,死亡率100%,染上了就必死无疑。

引发疯牛病的朊病毒是非正常病毒,正常病毒又核酸和蛋白质外壳组成,而朊病毒只有蛋白酶抗性蛋白(就是抗蛋白酶的蛋白质外壳,而蛋白酶呢就是可以分解蛋白的酶),没有核酸。对羊来说,朊病毒引发搔痒症,对牛来说是疯牛病,对人来说是克雅氏病。朊病毒是我们今天所有涉及到的所有病毒中最要命的,高温(134~138℃,30min)不能完全使其灭活,要100℃1h才能灭活,紫外线、辐射、超声、蛋白酶、核酸变性剂不能破坏其感染性,福尔马林不能灭活,酸碱耐受范围pH为2.7-10.5。我觉得完全没辙,染上了就只能等死。染上了朊病毒脑袋就开始慢慢被病毒所摧毁,灰质白质渐渐消失,脑袋里的东西变成海绵状,失忆、痴呆随之而来,就因为要经历如此痛苦的状态,羊才会“搔痒”,牛才会“疯掉”……

1985年英国首次发现疯牛病。为什么以前就没发生过呢?因为人们自以为是,认为牛的骨头没用,于是再造成牛骨粉作为牛的饲料,同类相残,如果是人真么做的话,人会觉得那人肯定是丧尽天良毫无道德而言,但人类就是那么恐怖,硬要把这事发生在牛的身上……记得从前小胖在《食品微生物学》课上说过,某些原始部族全部人都有严重的脑病,经过长期研究原来那个部族的人有个习俗——当部族中有人死去,他们就会吃掉那人的脑袋……恶心+恐怖!若是近亲结婚,生出来的下一代将有很大程度是不正常的,更何况乱伦地吃同类甚至近亲的身体呢?大自然孕育了我们真么多个千年,她从来不教我们的祖先要自相残杀,但现在人却越来越自以为是,拿着一些根本不是科学的假科学去实践。很恐怖,真的很恐怖……

人类若是有一天走投无路的话,那一定是我们自找的!

2007-03
26

落日三重奏

By xrspook @ 18:06:31 归类于: 烂日记

玻璃窗中看到的落日

玻璃窗中看到的日落

光·影·人

光·影·人

模糊,不模糊

模糊,不模糊

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照起了相。今天阴天时间占了大部分,又下过雨,在一天快要过去的时候居然出太阳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其实时间短暂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把握好每一刻,短暂也可以永远。

不可能把照相机对准太阳,即便是落日也不行,于是就干脆对准那脏脏的玻璃窗酸了,效果还行,起码测光算是差不多了。也试过直接对着阴云中的落日照相,效果不好,测光不对,对好了太阳,对不好其它的地方。

拿起相机照相的感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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