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
29

挚爱非短篇

By xrspook @ 17:52:47 归类于: 烂日记

回望自己的读书路觉得真的很神奇,在高三之前我没有自主买过外国文学,而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读过中国人写的书。

小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不少作文选,怎么“状人”啊,“状物”啊,“写景”啊,亲戚也给我不少,但我就不喜欢看。当时我的思维是看了别人的东西就会不知不觉地“抄袭”他们,而我极端讨厌抄袭。“不积溃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小小的脑子里没有任何素材和思路怎么会写出得心应手的作文呢?刚开始的起步真的很难,妈要求我必须起稿,接着那个稿子就经她修改、抄正再修改、抄正直到完工,往往这么下来起码2个回合。最终的成品也不知道是我的作文还是妈的看法,那段日子可以说是风雨如晦。

1996(四年级升五年级)年的暑假,香港无线电视翡翠台正在播吕颂贤版本的《笑傲江湖》,妈从表哥家借回了金庸的原著,于是我就看起来了。没有人逼我看,开始的初衷是为了直到接下来的情节。妈白天上班我就独自在家看,当时的水平真很低,必须朗读而不能默读,于是一个小时下来20页都不到,妈晚上回来妈也要看,而她一小时就超过20页,所以我得赶进度,赶在妈之前,赶着赶着我无意中领悟到了默读,沉迷到情节中,速度远远抛离了电视所播放的速度。脑子里就好像播电影那样依靠着电视的演员在预先进行书中的情节,好像播电影一般,嘿,好玩,实在太好玩了!第一次,阅读给了我很大的快乐,因为这次我不是为了写作文而被迫去读,而是为了兴趣去漫游。

在小学接下来的日子里几乎把金庸的长篇武侠小说都读完了,小学时代读的最后一本是《鹿鼎记》,这是金庸先生的封刀制作也是我的最爱之一。记得从前妈在我看《神雕侠侣》的时候对我说,“这本书的景写得很不错,你要留意用心啊”,我没听,我的脑子里只会装进情节然后播电影,必要的“布景”是要有的,但更重要的是人,人的动作,人的神态,人的对话,人的心理活动。武侠小说大概不适合小学生,但却很合我的口味,我看得很爽。看作文选得到的东西可能是现成的,需要积累就可在作文中使用的,但看武侠小说就没有那么幸运,可以打两个比喻说明问题:看作文选就好像喂牲口吃粮食,牲口很快就很明显长膘了,看武侠小说喂的则是最原始的牧草,虽然生长速度有点慢,但长的是肌肉,实在。看作文选就如学外功,打起来十分好看,看武侠小说练的则是内功心法,使人成熟、知事,学会想问题。

听说现在的语文书节选了《雪山飞狐》有点可笑,长篇小说靠片断就能表现?绝对不可能!截哪里都不合适,因为长篇小说的重点是情节,一气呵成,截一小段,能放进教材的,有什么味儿?!

完成金庸的武侠小说后我沉默了好长时间,差不多6年,高三的时候我又开始读了,这次打头阵的是[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我承认,开始读这书是因为作者的国籍,我需要了解哥伦比亚。接着,我不断地寻找,找遍了广州的大型书店都没找到《百年孤独》。高三寒假开始放的时候我又去碰运气,在北京路新华书店我终于找到了,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当时我真的高兴得跳了起来。那天下雨也很冷,我在阴冷中开始读《百年孤独》。我首次体会到节选的垃圾,读完一本《百年孤独》以后我震撼了好久,也觉得当时高中语文书所节选的部分《百年孤独》简直不知所谓。那个节选部分会让读者觉得那作品很晕头转向,除了把人弄晕我不知道节选部分还能做什么。它不节选还好,节选又让人看了简直就给现实主义的作品抹黑。

《百年孤独》以后我疯狂地找关于加西亚的书看,偏偏那作家和中国无缘,他的书在中国没有一本是正版的,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把版权卖给中国。接着我又碰上了[南非]库切的《等待野蛮人》,于是又是一轮搜刮,把浙江文艺出版社关于库切地书也扫了回来。然后我也试着看博尔赫斯,但他的作品太高深了,需要很高的内功才能不至于看到吐血,看完《博尔赫斯小说集》以后我实在不能把《博尔赫斯谈艺录》完成,以后吧,以后等我有所成再看。在作家们的系列作品中也插看了《动物农庄》、《炼金术士》、《相遇星期二》、《夏洛的网》、《阿甘正传》等等。今年我的目标作家是海明威,很幸运我选的第一本是《永别了,武器》,如果我第一本选的是《丧钟为谁而鸣》我必定看不下去。

我可是从来没看过诗集或散文集,觉得自己还是喜欢沉醉在长篇的世界中。

2007-08
28

可怜的方言

By xrspook @ 17:04:35 归类于: 烂日记

中国大地上到处都在“推普”,大伙儿似乎把地方语言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地步了。随着老人们的一步步老去,纯正的方言可能也很快随之消失,很是痛心。

就粤语而言现在还有很多人在讲,但从用词和语调都在相标准的书面语(普通话)。试问现在还有多少人在表达要离开的时候是用“扯”而不是“走”呢?也许有些年轻人会用“撇”来表达,但这样的表达会有点小混混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撇”这词我是从古惑仔电影那里得知的吧。很多人已经把书面语当作口语般讲了,听起来很别扭但也没办法,毕竟教育他们的人中还有多少能讲地道的粤语。

越是受教育好的孩子粤语就似乎讲得越少。从小就接受标准的普通话、英语训练,孩子们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也很不错,于是那些地道的粤语就很少出现。白领们要不就是本地人,但说地道粤语的机会不多,要不根本就是外地来的知识分子,粤语根本就不大接触。而孩子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等一路走来都是普通话教育。上课用的是普通话,身边的朋友们有些也只会讲普通话,于是他们的世界的主导语言从一开始就是普通话甚至英语。如此一来,不用太长时间,只要老人家们都离开人世,这些孩子主导社会,那么推普就根本不用费劲,反倒是地方语言会绝种。很恐怖的一个预想啊!

现在保存得最好的方言是什么呢?各方言中的粗话。年轻人把很多方言都抛弃了,但他们依旧很多仍能说一口十分地道利落的方言粗口。该传承的没有传好,不该留下来的东西却被完完整整地保留了下来,我只能是叹一声——哎~~~

物种多样性就要保护,文化多样性也要保护,那么文化分支的语言多样性呢?

2007-08
27

新悟“勇敢”

By xrspook @ 20:11:02 归类于: 烂日记

几个月前看到了张照片,使我对“勇敢”这词有了探索的兴趣。

分别从2个途径查了勇敢的意思:

1.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北京.PP1517:
    【勇敢】yǒnggǎn  不怕危险和困难;有胆量:机智~|~作战
2. 金山词霸2002:
    勇敢 yǒnggǎn
 (1)[have nerve;brave;courageous]∶有勇气,有胆量
    勇敢精神
 (2)[brave person]∶勇敢的人
    国中勇敢

当我看完海明威的《死在午后》之后,我却对勇敢这词有了新的感悟。《死在午后》可以说是一部写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斗牛是海明威很喜欢的一项活动,于是在他众多的小说中都或长或短地提到斗牛。我第一次看的是在《太阳照常升起》,接着是在刚看完的《死在午后》还有正在看的《危险的夏天》。

《死在午后》把斗牛的每个细节都说得很清楚。从斗牛的养殖,牛和斗牛士们的入场,长矛手、短标枪手以及剑杀手的动作、技巧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书的后面有个很详细的西中对照词汇表,解释了斗牛活动中各种专业或相关词汇,还有个斗牛时间的列表,你甚至可以把《死在午后》当做个旅游手册。书中说得最多的当然是斗牛的主角——剑杀手,也就是主斗牛手,最后用红披风和剑杀死牛的那人。准确来说,剑杀手所用的大红披风不能这样称呼,应该叫做“穆莱塔”。

精彩的斗牛有两个很重点的因素——斗牛要勇敢,剑杀手也要勇敢。勇敢指的是什么呢?明知道危险但也依旧勇往直前!怎么样得斗牛才叫勇敢呢?根据海老的叙述,当斗牛被长矛手的长矛所刺伤以后依旧保持它的凶猛,努力朝着它的初衷直至把马和马上的长矛手的掀翻或捅死,那样的斗牛就叫做勇敢。不勇敢的斗牛当受挫以后就犹豫或逃避会给斗牛带来很大的危险,因为不知道那样的斗牛会在什么时候突击,剑杀手也不可能上演一场很精彩的斗牛。什么样的剑杀手才叫勇敢呢?我觉得应该分为2个方面。斗牛的时候剑杀手以静制动,剑杀手不能像短标枪手那样“溜走”,所以剑杀手可以不很强壮,他要站着不动依靠穆莱塔把牛斗起来,最终制造一个必然的悲剧——斗牛被杀。勇敢的剑杀手能够很贴近斗牛,做出很连贯流畅的表演,在某个程度上越接近斗牛的剑杀手就越勇敢,当然这必须有个前提,即斗牛一定要是货真价实而不是经过特别培养的“半斗牛”等。剑杀手杀牛无数,根据海老的介绍,没有一个剑杀手(当时的)是没有受过伤的。被牛角捅伤以后的剑杀手很多都会怕了,没之前那么勇敢了,不再使用或少使用危险的招数了,他们选择用安全稳当的方式把牛杀死。不勇敢的人怎么当剑杀手呢?也许有人会这么问,那么谁又真的不怕死不怕疼呢?不可能!某些越挫越勇的人你大概可以说他们爱上了那种刺激了,或者他们不愿输给斗牛,要报复。斗牛是个十分危险的行当,即便是最有技术、经验的人也不知道他到底什么时候会死在斗牛场上。

如此所来,是不是“勇敢”暗含着一种必须经历困难或者甚至必然将遇到困难而依然发起挑战的意思呢?于是继续引申开去,是不是勇敢有种连绵不断,输掉了在爬起来继续,屡败屡战的意思呢?很长一段时间,勇敢给我的感觉就是有点盲目地奋力去做某事,至于后果我没去深究,大概会很傻地失败掉。但看完《死在午后》以后我感觉到勇敢可能本身就包含着打不死的意思,原来勇敢是个很坚韧不拔的东西。

2007-08
26

偶遇他们

By xrspook @ 22:04:45 归类于: 烂日记

回到了广附,因为是二班的聚会。

看到了一个从前并没有仔细看的广附,用相机记录了,但现在却没有心情把东西整理出来。学校依旧在黄花路,范围没变,但在那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事却改变不少。我觉得今天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复述聚会到底怎样或者我的内心经过什么挣扎,我要讲述一段人在旧地偶然的故事。

在路过大厕所的时候从前的校工把我们认了出来。3年了,没见三年了,但他仍旧好像看到自己的子女回来一样很兴奋。每年来来去去那么多人,最少也有600左右的人来去,但他却认出了已经离去几年的我们,很是惊讶。我们认出他那是理所当然,因为校工只有几个,3年或6年中不时遇到或者一起工作,但他却能把似乎可以说是茫茫人海中的我们认出来,太厉害了!当被问及他怎么能认出我们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你们毕竟在这里留了至少3年(3年高中、初中或6年初高中)啊!”这个回答很简单也很真切,他记住了我们因为他曾经把我们印在心中,只要曾经是广附人,永远都是广附人。对校工叔叔而言,我们的额头似乎克着“原广附学生”一样,一眼就能认出。他是个好人,尽心尽力地为学校工作,曾在这里的似乎都已成为他的子女,难怪3年了他一点都没有变。是这片神圣的土地使他“长生不老”,虽然学生一批批地来去,但对他来说,在他的孩子永远都是13-19岁。

从后门步入风雨操场的时候我们碰到了“龙哥”,他正在玩他最爱的运动——打羽毛球。在广附的众多任教过我的老师之中,龙哥(黄传龙)是影响我最大的其中一个。他第一次让我对数学产生恐惧,我在数学的缺陷在他面前表露无遗,而在数学中的少数觉悟也得到了巩固和提高。从害怕到崇拜,我一路走来。龙哥最厉害的那招就是“讽刺”,把你的缺点毫无余地的讽刺,但当你学会如何正确对待那些讽刺,从跟他走升华到有自己的方式和他一起走的时候你就明白到他的伟大了。龙哥传授的不单是数学秘技,还有很厉害的学习内功心法,适用于所有科目。不过呢,后者的内功心法也可以说是在他的逼迫之下自己悟出来的,但无论如何,与其要我跟一个十分十分努力逼迫学生的老师最后得到高那么一点的分数,我宁愿继续跟龙哥。当年我没得选择,命运决定了我和龙哥得结下3年师生缘,他也是唯一一个从高一教到我高三的老师,哈。今天的偶遇谈起那些丢脸的就是大家就一笑置之了,呵呵。

在记忆当中,痛苦总是首先褪色的,留下的甘甜快乐则永远相伴。

2007-08
25

重访革新路

By xrspook @ 21:46:47 归类于: 烂日记

上午去了一回革新路,听说那里的文具街很快就要消失了(2007-09就要关闭),很是惋惜,除了便宜的文具和小饰物以外那里也记录了我很多不羁的初中生活,那些无聊的中午到革新路逛,然后又很赶地回去上课……那些低头狂找圣诞卡的日子,那些挑选圆珠笔的日子……从寥寥几间的街边小铺扩充为成行成市,它的名气越来越大了,这几年,“革新路”成为了文具街的代名词。和状元坊不同,革新路一直没变味,革新路的主打依旧是文具,直到它要退出历史舞台……

小铺们已经被蓝色的板障隔在路边,占道经营的小桌子摆满小玩意儿,道路就变得很窄,于是就发生了以下的一幕。

2个小女生在我前面走得很慢、左顾右盼、谈天说地,我在后边只是紧跟。突然,地面不平,我脚步大了,踩到了前面其中一个穿人字拖女生的鞋,她马上就来了句:“diǎo~~~”本来我是马上想道歉的,但停住了,反而在后面笑着小声说:“你攞乜diǎo我啊?!(都是女生)”女生讲粗话我并不惊讶,特别在这个地方,但讲粗话也要讲对象啊!“diǎo”不是万能的。经过此小风波以后我找到了从前最喜欢光顾的小店,觉得那里的笔和笔记本特别便宜,所以习惯在那里“帮趁”。小店还是从前那么黑暗,但同样的小空间之内又多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他们利用了空中,把笔袋、小手帕之内的东西吊在空中,中间也多开设了一行货。在老地方我找到了要购买的活页笔记本,4.5元,成交。还是那个老板,还是那个光头,那个小黑房中的年轻人来又去,其中当然包括了很多像我这样的回头客,老板一直生活在年轻人堆里,他是否觉得自己的年龄也停滞了呢?不过有一点是很肯定的,他的荷包肿胀的速度没有停,而是一直勇攀高峰。完成交易以后我也多走了几步看了看最有历史的那个老店子,还是老样子哦!接着,我离开了,耳边回荡着老板和老板娘们的叫卖声“1蚊/本”、“10蚊4对”……

始终没有拿出相机记录革新路剩余的一切,某些东西还是让它们永留记忆吧。

傍晚经历可能是这个夏天广州最大的雨,当时我正在万国广场的家乐福购物,“埋单”下来后被困在万国广场的门口空地,于是有了以下的照片:


幻彩银河


太阳?花?


墙外星夜


回首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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