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
24

太阳升起的地方

By xrspook @ 21:32:55 归类于: 烂日记

曾几何时每天放学我都必须经过海印桥,当夕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江面上泛起片片橙光,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桥上不到2min的时光让我陶醉。眨眼间,原来那已经是4年前的回忆了。今天,上下班又是乘坐那熟悉的184,经过那老朋友海印桥,美丽的夕照依然让我放松。当年背的是书包,穿的是校服,如今两手空空,一身便装,一类界乎于学生和上班一族、两头不到岸人士。看着那些穿校服的弟弟妹妹有点茫然,咋得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

2008,我就要和全日制学习生涯说再见。岁月不饶人,我已经长大了。

发觉自己最爱海印桥。人民桥,走在上面你不会留意她,因为你的眼睛更愿意关注宽阔的白鹅潭、著名的白天鹅酒店、郁郁葱葱欧陆风情的沙面;解放桥,好像每次度过都是刹那间,印象不深;海珠桥,广州珠江河面上历史最悠久的大桥,她那铁骨钢筋总会让我联想到历史沧桑,但每次到桥面中部明显离心力总让我不习惯;江湾桥,没什么特色可言;海印桥,我还十分记得当年红透半片天的“太阳神”,太阳神的广告就是在海印桥上做的,斜拉索的海印桥如巨人耸立,给人向上的感觉,无论是朝阳还是夕照和海印桥结合都是那么的完美;广州大桥,塞车的代名词,说到这桥只会让人想到头痛的交通问题;琶洲大桥,桥上没多大特色,路过的时候总觉得天色灰蒙蒙的,也许过桥的时间不太适合吧。

不知道是太阳神启发了海印桥,还是海印桥让人萌发了太阳神的念头。反正,对我来说,海印桥就是我心目中太阳升起的地方。

2008-03
23

为你跑,千千万万遍

By xrspook @ 20:51:24 归类于: 烂日记

片名:The Kite Runner(追风筝的人)
导演:Marc Forster
主演:Shaun Toub,Khalid Abdalla,Ahmad Khan Mahmidzada
上映年:2007
语言:英语
IMDB:tt0419887

久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曾多次冲动要买,但还是忍住了。这次看了它的电影,果然名不虚传。畅销书果然很有它的本事,可能书比电影更吸引人呢。

故事带我回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风筝就是从那里起飞的。画面中的阿富汗干旱,但快乐,孩子们在那个地方欢快而自由。故事的主角是Amir,一个有钱人的孩子和他的仆人玩伴Hassen。Amir和Hassen开始的关系很像我现在看的《佐罗,一个传奇的开始》里面Diego和Bernardo,后者都对前者无比忠心。有所不同的是前面一对的少爷懦弱而后面的少爷却勇敢。

恕我理解力低下,大孩子强奸Hassen后,Amir极力逃避Hassen,当时我实在摸不清到底是少爷觉得仆人的孩子从此低人一等不屑再接近;还是他万分自责,为没能力救自己的好朋友,受良心责备,不敢再面对Hassen呢?这个误会不知道是小演员造成的还是电影改编得有点隐讳,如果是看书的话,大概就不会有这疑惑了。

多年以后Amir回到阿富汗,读到已去世的童年好友Hassen的遗书时我哭了,很不自觉地哭了。Amir和Hassen原来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就因为Amir的懦弱使Hassen被迫和父亲分开,并为守护“主人”的房子而献上生命。Hassen也是少爷,但却不得不一辈子都打上异族人的烙印,被欺负、排斥。Amir一向都是是腼腆男孩,但在救Hassen的唯一骨肉的时候他显示出的是无比的勇气,不成功便成仁。也是从那事以后Amir终于学会了坚强,在敌人面前坚强,在外父面前坚强。忠心耿耿的Hassen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也一定下定决心要为兄弟的孩子不顾一切,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加倍爱护。

故事有2个重复出现的地方:
1. 面对同一个敌人,Hassen和Hassen的儿子先后为保护Amir都坚决地绷紧弹叉。区别是儿时的Hassen最终并不需要真的“发弹”,而Hassen的儿子则被迫“出手”,救了Amir和他自己的命。
2. 风筝比赛胜利后,“为你跑,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出现了两次。第一次说话的人是Hassen,他愿意为他的小主人Amir追风筝,跑千千万万遍。第二次说的则是长大成人的Amir,为了Hassen的孩子,他愿意付出一切,为兄弟的孩子追一辈子的风筝。

为心爱的人,即便跑千千万万次,那又何妨。

2008-03
22

终极大结局

By xrspook @ 20:41:15 归类于: 烂日记

早上9点多回到实验室,两位搭档已经到位了,呵呵,居然比我早,很少发生的事。接着知道了今天是我们的last day,我们三人毕业论文的大结局。惊喜、失落、百味在心头。从2007年10月17日开始到2008年3月22日结束,好个漫长的时间。从初始认识、渐渐磨合到最终合作无间,这半年时间真让人感慨良多。认识了2个男生,一女两男并不是传统的“嬲”,因为我们的组合更像纯粹的3个男生,表现出的是“智慧+勇敢+义气”。属于豪放派,要么不干,一干起来就是疯狂绝顶。对他们来说,有些时候大概是折磨,但对我来说那是苦中作乐。

当我有空的时候我愿意把工作的大头自己挑起,因为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没空,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实习之前,是我一手把时间表定好,把工作都安排到间隙中使时间的利用率发挥到最大,然后把安排告诉他俩。只要大家按照计划执行,一切都会顺顺利利。当我不在的时候男生们意识到大手大脚不计划时间的浪费,终于也学会了在工作前做周密的计划,在最短时间内把所有工作都做好,很让人安慰。我引导了他们要周密,他们给予了我很多快乐轻松的日子。

前天,他们连续做了6个超临界样品,从早上9点做到晚上11点。我毫不知情,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一定会去帮忙。当他们完成最后一个样品,准备为设备放气之前其中的高压泵终于不堪重负,爆了,巨声过后,设备中的高压二氧化碳都往那个缺口猛涌,一时之间,连结高压泵的管路结冰了,高压泵也结冰了,强大无比!早1min坏后果都不堪设想啊!昨天,他们完成了7个样品历时12小时的生长曲线取样。而之前所配制的培养基、无菌水等更是天文数字。太伟大了!!!同志们,辛苦了!!!!我也是这般走来,完全明白其中的辛苦,因为之前我也曾准备过6个样品的东西。当听到这些刚发生的故事时,我真的很感动,但以我的性格,我不会当面夸奖,对不起,我说不出口。同时,我感到内疚,当同伴们在水深火热之中时,我却没有帮忙,一直蒙在鼓里,太不该了,太没义气了。

今天是LAST,工作是测光。一共213根试管,其中包括:3根空白,12*7=84根生长曲线,12*7=84根降糖,42根性质。测光,普通人都只是测那么几根,要测一个试管架(3*10)的已经很了不起了。而我们却要测213根,全部由我包办,触手可得的所有试管架我们都暂时借用。从早上9:40测到下午3:13,其中包括为42根性质加水、吃饭、饭后吹水的时间。

很好很强大。如果问我们的实验到底要做多久——离子液/苯甲醇4天、超临界3天。的确,如果你能承受得住非一般的高压,1个星期就能完事了。但要顺利进行1个星期前你必须付出不计其数的时间去摸索、去准备,要让实验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被实验的问题缠得一动不能动。从前有个笑话:有个人吃饼,吃了9个还不觉得饱,于是吃第10个,吃完第10个后他终于饱了,于是懊悔地跟老板娘说他太笨了,他其实不用吃前面9个,只吃最后一个就够了。呵呵,是第10个撑饱了他吗?不,是9+1那么多的饼让他满足了。而我所说的1星期恰恰是指第10个饼,没有前面9个所经历的磨难,第10个就不能轻易地一步到位。人总是一步步成长起来的,不是成功前最后一步使你成功,成功建立在前面所走过的N百万步的积累之上,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终极大结局是个收尾,是个美好回忆,也是个未来大计的坚实基础!

2008-03
21

广州,无惧

By xrspook @ 21:53:01 归类于: 烂日记

2003年头非典肆虐,广州被称为“重灾区”,到处都人心惶惶,真的吗?NO! Of course not!

2008年3月,广州一市场死鸡百余只,广州被称为禽流感的前沿阵地。Really? Be afraid of that? NO! Never!

起码,我从来没有畏惧过,家人和身边的广州人也从来没担心过这问题。非典时期,我一同学的家离收治很多非典病人的第八人民医院直线距离不到100m,难道她就要怕得要死,天天躲在家里或者干脆躲到亲戚家“避难”?她家附近的市场离医院直线不到50m,难道不用吃饭了?生活继续着,医生病人们在争分夺秒,而我们也在努力拼搏,高二下学期啊!在那个被传为打个喷嚏都有可能中招的时期,我依旧天天挤着那密不透风的公交车。看着乘客手中红黑为主调的号外报纸,全国的非典疫情在加重但我们依旧平静。起码在非典最高峰的时候汽车内依旧没有多少人小心地戴上口罩。“小心使得万年船”,与其杯弓蛇影,不如提高自己的体质。现在,大学同学间谈论起当年非典,他们都很想知道疫区广州是怎么个恐怖法,但在我眼里广州还是那个广州,除了少数人以外,大部分人的生活和往常没多大区别。这里的实情远没有他们想像中的那么恐怖。

今年,禽流感唱主角。有人说要少吃禽类或不吃禽类了,随你们的便吧。水有O157,猪有蓝耳病,牛有疯牛症,鱼有孔雀石绿,大米蔬菜有农药……害怕的什么都别吃了,那么饿死会比毒死来得快。是谁开始忌畏禽类了呢?准广州人或者外地人。我不是在故意挑起矛盾,不过在我的圈子范围内那些人群的确是最忌畏禽类的。也许,在很多方面他们都已经很广州人了,比如说能说流利的广州话,广州哪里吃喝玩乐出名他们都了如指掌,在广州成家立业,但最深沉的城市精神他们有了吗?未必。广州人号称是“背脊向天的都敢吃”,我们什么都敢吃,当然啦,非典就是吃出来的。也许你觉得我们胆太大了,但实际上,我们根本就没有担心过,又何谓怕呢。这方面的大胆不是练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或者说是那个养育我们的城市浸润出来的。放下无谓的负担,世事其实没多少值得我们天天提心吊胆。

广州FEAR NOT,会继续的。

2008-03
20

永恒的黑暗

By xrspook @ 20:01:14 归类于: 烂日记

片名:No Country for Old Men(老无所依)
导演:Ethan Coen / Joel Coen
主演:Tommy Lee Jones,Javier Bardem,Josh Brolin
上映年:2007
语言:英语
IMDB:tt0477348

No Country for Old Men今年在奥斯卡大获全胜,于是我很有冲动看看它到底多厉害。结果是看得我比较抓,感觉和之前的Brokeback MountainBabel差不多,都很需要你用心思考,不是一下子就能看明白,而且气氛比较压抑。我看了CD1还不明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该电影中正义战胜不了邪恶,邪恶在无休止地蔓延。 

No Country for Old Men中,我一直弄不明杀手Chigurh到底为什么可以如此残忍。阻拦他的要杀,他看不顺眼的也杀,而且杀的方法与众不同——杀人不用子弹而用气枪。他那个破门开锁的方法超帅。不过真怕以后有狂徒要学习他如此独特的杀人方法。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杀手杀人的规矩是什么。由硬币决定生死?到底他杀人为的是什么?他麻木的表情就好像深渊一般,让人胆战心惊。他披头士的发型墨西哥牛仔的装束让人一看难忘,太有性格了!真不知道他冷峻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难道他脑子里就从来没有过“情”这东西吗?

老牛仔Moss的逃亡是故事的主线。故事中有个情节是Moss发现了那袋钱中有个跟踪器,他发现后不是把跟踪器扔了,而是把跟踪器放在床头,然后等待杀手的来临。这又何苦呢?难道就是为了报复那跟踪想杀他的那人?拿生命作为报复的赌注也玩得太大了。若不是他过度自信也许他真的不用死,他的女儿也不用送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忍辱偷生还是磊落一死有时真的只是一瞬间的决定。人真的不能太要强!

也许社会真的很黑暗,只是我们未曾发现而已。但,与其为黑暗的不公而苦恼不如快乐一点过日子。最后我的忠告是,有抑郁症的人最好不要看No Country for Old Men

PS:No Country for Old Men展现了牛仔的风格:宽边帽、牛仔裤、格子衬衫、马靴、白袜是他们的标准装束。突然发现原来他们马靴的脚跟也挺高,鞋头是尖的,和女人的长筒高跟靴有区别吗?如果让牛仔们穿高跟鞋他们会容易习惯一点吗?呵呵,如此说来,可能男人穿高跟鞋的历史可比女人长哦:)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