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
19

Sin City 罪恶吗?

By xrspook @ 12:57:12 归类于: 论尽

中文名称:罪恶之城
英文名称:Sin City
别名:原罪之城/罪恶都市
资源类型:DVDRip
发行时间:2005年04月01日
地 区: 美国 ( 拍摄地 )
对 白: 英语
颜 色: 黑白
时 长: 124 分钟
类 型: 犯罪 剧情 惊秫 动作
分 级: 英国:18 美国:R 加拿大:18A 加拿大:R 加拿大:16+


这是我有史以来看过最暴力的电影,“古惑仔系列”相比之下根本完全不算什么。暴力得有点不可思议了,但我却在某些时刻会问自己“真的吗?”的确很罪恶,杀人不眨眼就是那种类型,但我却不觉的他们有什么错。杀人了,还不错?他们是犯罪了,但他们真的犯了原罪吗?他们杀人并非毫无原因,是那些所谓的执法者逼着他们去杀人的,被人逼着自己去杀人这也算罪过吗?大概看完这个片子的人都该有点这个感觉吧。

黑白形成强烈对比,光与影的配合使这个电影显得很与众不同。非一般的暴力,非一般的血腥,却不是一般的残忍恐怖那么简单。把那些鲜红恐怖的血却依然鲜红,更突出了某些东西。开始看的时候感觉到血到处乱喷有点心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麻木了。既然里面的人物对那些从自己身上流出来的红色液体没感觉我为什么还去介意呢?还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更深沉的方面好了。

http://static.flickr.com/105/273644090_5308060761_m.jpg我让我感动的是第二个故事,就是那个大块头为了和他呆了一个晚上的妓女去不断杀人,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我真的很佩服他,虽然他杀人的手段是最残忍的,他是最最暴力的,但我却反倒觉得他暴力得其所。既然社会现实逼着他要用如此的方法解决问题,他又有什么挑的呢?如果他不够大块头,不够暴力,难道就要在那个黑暗社会视而不见,压抑低微地过一辈子?!那些执法者把杀掉妓女的罪行就无端加压在他身上,到底是谁先罪恶!也许妓女献身给他的初衷不是太纯正,但就大块头而言那个妓女是他一辈子中对他最好的人,居然把杀掉自己最爱的人的罪名加在自己的头上,谁能忍受?他也爱他的保释官,但对他好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多么压抑的人生!他除了可以把愤怒诉诸于罪恶他还能怎的!很多现实世界中的犯人不值得可怜,但大块头的命运真的很无奈,似乎他活着就被迫去做暴力的事情,他的脖子上一直戴着十字架的项链,怎么上帝就对他如此的苛刻。他只不过是做一个有人性的人该做的事,只不过他的方法比一般所有人都极端,他杀了很多人,他用很多方法折磨死他的仇人,但我站在他的一边。

其余的几个故事都接近如此,我的意思不是内容上大同小异而是内涵上他们表现的都是那些被社会现实逼迫不得不去犯罪杀人的sinner。至于用于首尾呼应的那个一心做个好警官的尽管落得如此下场是谁的错?他做的事不够正义吗?他不是好警官吗?还是在那个罪恶的社会里所有的一切都已经黑白颠倒?!做个好人真的很难,如果你不看周围的环境依然做大家心目中的正义者你将吃亏,吃好大的亏。

这个电影在某个程度上在讽刺现实社会,只不过是利用了电影夸张的形式罢了,但我在隐隐当中却感受到那种无奈的生活方式能在我身边发觉得到,恐怖,真的恐怖。

血腥、暴力、色情大概是这个电影的看点,但我却似乎只注意到了它脆弱无奈的一面。被迫生活在Sin City里的人大概是压抑无奈从而爆发多于罪过吧。





2006-10
18

院长的课——好

By xrspook @ 18:22:52 归类于: 烂日记

黑白

不知道今天为什么弄了如此一个图片。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和昨天的一样,弄出来以后我也有些胆怯,我怕怕。植物比动物更让我害怕,不知道为什么。黑白的冷漠,昨天那个翠绿色简直就是我的死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弄。今天的图本来是一串红花,结果变成了这个模样。

其实今天的课不错哦。我都能十分认真地听,特别是下午的《食品生物技术导论》是由我们的院长李*上,实在太佩服她了,她当院长真的是无愧。和“英叔”一样,言语之中就能体现那股热情,他们真的很爱食品这个专业这个行业,他们都有清晰的头脑分析当今的现状,他们都对自己的专业有独特的见解。听了他们的课以后你会很有在这个行业干一辈子的冲动,你会觉得你的前途一片光明,你会觉得你做食品是个很不错的选择。这就是他们的厉害之处,虽然你意识到有很多高难度的技术难关需要攻克,但你却不会失去信心。一定是他们骨子里的激情感染到我们了。

上了院长的一次课真的觉得她是我所见到过的“什么长”之中最厉害的,那些什么“校长”之类的我们通常只会看到他们在学校大会上说上几句经典语言,至于他们有什么“料”我们一无所知,但李*真的好厉害。于是这两节酶工程我听的得特别特别之认真,可以说上大学后上的课最认真是这个了。她说的全是有关食品,全是有关她课程的酶,和“英叔”不时的撤开话题让我们大笑一顿不同,她吸引我们的是100%的食品知识。到今天为止,我上过初中高中的生物,大学后上过生物化学和食品化学,酶——enzyme这个单词出现了千百万次,但没有一个老师曾把这个音发过给我们,也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说过这个单词的词源,但,院长她说了,十分肯定地说了,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如果做酶那么久,连enzyme的正确发音也不会简直说不过去。enzyme词源是希腊语,意思是“使发酵”,发音是[‘enzaim],发音好像“N仔”。可惜,她只是教我们生物技术中的酶工程的6次课。

好的老师不会太多,能遇就得好好利用,珍惜与他/她一起学习的日子。一个好的老师在45分钟里教会你的将会是别人的N倍那么多的东西。

2006-10
17

颠倒真假

By xrspook @ 18:21:13 归类于: 烂日记

虚幻树叶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创造出如此一个图片。随手拿个树叶就拍,然后就在Photoshop里乱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于是就弄了个不知道什么的图片出来。

下午的感官评定停课一次,于是全宿舍6人下午都没课了,下午2:35,全部人几乎一起起床,然后在15分钟之后,除了我以外全部都消失了,都去课室自修了。在几天之前大家还是十分十分的懒洋洋,突然间,勤快起来了。我,依然没去,到课室自修的路我不会选择。为什么一定要去课室自修呢?因为在宿舍有杂念——电脑或者摸着摸那的。现在我觉得自己的心平静多了,有时甚至一点乱七八糟的都不会想,大概这就是多次坐在超净台连续2小时训练出来的吧,其实在宿舍真的不会有什么分心的。为何一定要把宿舍定义为娱乐的场所呢?不会做这个定义。我知道如何管自己。

“英叔”继说大街上人人都戴“笔笔(周笔畅)”的黑框眼镜他觉得恶心后,今天他说看了那个“芙蓉姐姐”的照片后让他2天吃不下饭,“扭成S型,像臭虫的样子……”,他是吃不下饭,我们则马上笑得直不了腰。不会有人(起码广州人就不会)真的认为“芙蓉姐姐”漂亮的,大家都只不过把她当作一个笑话,一个极端恐怖的讽刺对象。但社会的这种有点“变态”的纵容说不定真的让人“逼”出个“美”来。开始的时候大概人人都知道那东西不美,只是闹着玩说“美”而已,但久而久之,当10000人都开这个“美”的玩笑的时候,大概“丑”就真的变“美”了,这个结果很恐怖,众口铄金嘛。

人不可能天天都有所感悟,但一点见解总会是有的。人就是放过太多自己胡思乱想的傻念头了于是就错过了很多发现。生活需要用记叙文去记录也应该适当点评几句,留住那一刻的念头。

2006-10
16

珍惜,不后悔

By xrspook @ 21:59:31 归类于: 烂日记

在实验室211

同学趴在桌子上,正好和培养皿、标签纸以及背后的培养箱构成了一道实验室风景。这就是实验室,一般人觉得很好玩很神秘的地方。的确,同学说得对,这个暑假我们真把这211和215“玩”透了。

很多东西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错过就没有第二次了。

今天开始做我的第二本160篇英语阅读,所以今天做的是第161~164篇。感觉很平静,161~164只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就永远都没有了,比如说,这四篇东西我共做错了4个题目(共20个题目),永远也不能补救了。上工艺学的时候班主任又来问人问题,足足问了1班的16个同学,那时才后悔没有做笔记已经太迟太迟了,但我那时却无惧,因为上她的课我即便很认真也专注不了,如何做笔记?我不喜欢老提问,老逼人做笔记的老师。如果学生认为东西重要他/她自然会自动做笔记,逼出来的笔记没意义。

中午去211微生物实验室准备斜面,看到黑板上熟悉的字迹,真的有点亲切。是“小胖”要上微生物课,就是今天下午。我们之所以要赶在中午做实验就是怕下午有人上课,而上课的就是“小胖”。半年前,我也曾经做过这个试验,同样的步骤,同样的材料,同样的实验室,同样的老师,但温度不同,其中琼脂的含量不同,平时我们的琼脂用量是每1000mL20g,而今天,黑板上的琼脂用量是每1000mL15g。当黑板上写着自己熟悉的字迹的时候真的很感慨,后悔今天早上我怎么没带上相机出门。错过了,于是就这样错过了。

中午的预备工作做到下午2:10,还有20分钟,“小胖”就要来上课了,我真的很想再等那么几分钟于是我就可以上我久别的微生物课了。但,我走了,我们要回去吃东西。做实验不吃午饭这算什么,傻,除了傻还能说什么,没有人会可怜我们,连我自己也不觉的自己可怜,既然是自己做出的决定就不应该后悔。

晚上,当我准备好相机去照下那些熟悉的字迹的时候,黑板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了。晚上,2个人接了的大概100根试管,从6:00PM做到大概8:30PM,2个小时,差不多啦。同学问我:“为什么我们这么死心塌地地为‘小胖哥’做实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半途而废不是我的作风。就这样,我做了一个暑假外加1个半月。有很多人已经后悔了,连我妈也开始觉得我这样子没意义了,但有什么让我放弃的理由吗?我没办法说服自己的良心。一旦开始我就不知道该如何结束。写blog如此,做实验也是如此。

做实验我的确会错过很多,比如说从暑假到现在我一直没有去买手表,手表这东西我从小学3年级就开始戴,一直到2006年夏天大二的期末考之前(手表坏了),但我居然可以忍受没有手表的日子,因为215微生物实验室有钟,在哪里我需要不停地接触微生物,接触清洗微生物的水,接触一定会把手弄脏的包东西的报纸,于是手表似乎不适合实验室,于是我打消掉了买手表的念头。没有手表我大概会错过准确把握日常时间的机会,但我却和215的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从来没有在华农的什么其它课室发现过钟。

机会只有一次,20岁的暑假也只有一个,人不应该任意浪费任何的时间。

2006-10
15

品味

By xrspook @ 21:18:31 归类于: 烂日记

品味:伊利+蒙牛

图片妈把我“品味”剩下的“蒙牛+伊利”搞定。我可是倒出来喝的哦~~~ 两盒大概都剩下一半吧,因为我还要喝半口就要喝水,所以摄入流体的量绝对超过500mL,而且是吃完晚饭才想起要练习“品味”的确有点难度。

说实在我的感官的确迟钝,你叫我专门研究感官的方法还行,你叫我靠鼻子和舌头判断就比较有难度了。我的“品”对率就只有50%,3点检测法,一次做对了,一次做错了。但经过我十分努力的“品味”以后我觉得“蒙牛”比“伊利”甜一点,味道浓一点,甜一点靠的是刚进口碰到舌尖的第一感觉(舌尖对甜味特敏感),而味道浓一点我靠的是在吞下牛奶以后味道在口腔的停留时间。在某一口的牛奶里我甚至感觉到了“蒙牛”的一点“臊味”,相比之下,“蒙牛”会有点腻的感觉。

我喝牛奶不少啊,自初中以来每天一盒,但牛奶从来不是在“品味”的方式进入我的肚子的。最经典的是大一、大二在五山公寓吃早餐,我的250mL牛奶是在我从出芷园饭堂到靠近教四的第一个垃圾桶的路程之内完成的,全长不到30mL,牛奶一向都在被我糟蹋,它对我只有营养上的益处而从来不带给我感官的享受。如果说把牛奶当作一个人的话,大概我每天都见上那么一面,但我从来不把心思放在他/她身上,从来不注意他/她到底长什么样,身材如何,或者甚至连性别都不知道。在喝牛奶的份上,我很糊涂。

花了2个周末的时间看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http://static.flickr.com/115/270129112_5b06ad8ef7_m.jpg

书 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 者:米兰·昆德拉        
译 者:许钧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总页数:395页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ISBN:7-5327-3107-3
出版日期:2003-7-1

这书是同学当年介绍的,回想起来已经是高三的事情,高三的暑假我把它带回了家,然后它就一直排在我的书柜里知道上个星期。从前曾经把它拿出来翻过几下,看过一页,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于是又放回了原位。但经过博尔赫斯的书给我的超级折磨以后,我似乎什么书都能看下去了。于是我开始品味《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书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很多显而易见但却不能成为一般话题的东西这本书教会了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看书再也不是停留在表面的欣赏上了,我认为的好书不应该只是给人感官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要有意义。反映生活本来就是为了让人能擦亮眼睛看世界或从更多的方面认识我们这个我们以为自己对其已经很是熟悉的世界。所以,看书能让人成熟,这不是一般的电视电影所能比拟的,如果说电视电影让你幻想让你天真,那么书就该让你学会深沉,有内涵。有时间我该写个详细的读书心得。以前小的时候觉得写读书笔记是为了应付老师,现在我写读书心得是为了尊敬书的作者,为看了如此一本好书而兴奋感慨。

品味,全身心地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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