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
30

一年后的小聚

By xrspook @ 14:40:23 归类于: 烂日记

转眼,一年多了,自从高考后已经一年零一个多月了,人还是那个人,不过大家已经各奔东西,穿的再也不是统一的校服,老师也不是当年的意味,当然,一时为师一生为师,但叛逆思想很重的xrspook早已把老师的名分忘却。同学应该在前面加个“旧”字,老师也是“当年”的老师。

居然能在广州找了个下雨凉快的天气聚会,不得不让我想起了一首十分熟悉的歌“下雨天总挂念从前……”。去的途中车上看着雨从没有到下大又开始减小然后又开始狂莽,忐忑的感觉就如自己的心情。不知道什么人会去,根本没有底,实际上自己很想去看看,但又想无故消失,在这些情况下我都会无端地打退堂鼓,但实际上老是打不成。

刚下车,雨还不打,我甚至不想麻烦地开伞,但马上,雨转大了,然后是有点狂风暴雨的样子。眼镜一片迷糊(因为公车的冷气和室外的湿度),都不知道是忙着开伞开始擦眼镜,但事实马上告诉我,绝对是先脱眼镜重要,然后是开伞。尽管脱了眼睛眼前就一片模糊,但总比看不到,什么都白茫茫一片好。幸好,三步夹两步就到了。重登这个友谊旁边的忘记叫什么名字的大厦,原来上一次走进这里已经差不多是十年前的事了,当时这里还刚开张不久,爸妈就牵着我的手来到这里,对一间店子里标价9999元的鞋子惊叹不已。事隔多年,爸妈已老,我也不是小孩子,故地重游,感慨顿时油然而生。

向门口张望了好久,也好像看不到自己的“旧同学”,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视力有问题还是什么的。但实际上他们就在那里。但马上,另一种心情充斥着小小的心灵。问题就在于,同学虽然认识,但是“新六班”的而大部分不是“旧六班”的,顿时,退堂鼓的念头又来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令我陌生的“新六班”的男生占了大多数。看着外面比我刚来的时候更疯狂的雨,好像天也在阻止我做一些很傻的事情。

但自助餐始终是自助餐,聚会就是自助餐,人在吃的时候就会忘记一切,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不上很enjoy不过,还好。就这样,风卷残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变态。自对我来说,谈话没有动机也没有什么特意的企图,我根本不懂想那么多的其它东西,当然这就是我提不起话题的原因。我就是这样,很傻,不过实在,然后最后一个就是很“直”。我不会兜圈子,也不喜欢别人给我兜圈子,不过最奇怪的就是我也很容易因为和我或比我更“直”的人的一些很“直”的话而不高兴,或者“怀恨在心”。我可以很大度,我可以不拘小节,但我也很小气,我又会斤斤计较。

在吃啊,说啊,吹啊的同时进行中,11:30AM-2:30PM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因此精神上得到了什么,也许很多很多吧,这么快就记不起来了。又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记的任何冲动和欲望。

临走之前,大家要来个大合照。首先是搞些技术和排位的问题,于是xrspook这些小人物就开始无聊地吹水了。这次吹水的对象是那个绰号“超人”(实名X超老师),话题是他“发福”了。我似乎对这些“发福”的问题特别容易说话,于是当他在辩护自己没有胖,并拿自己的女儿作整,说他女儿才最有发言权的时候,我突然来了一句,“大家要看他到底有没有发福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这样”与此同时,作出要把他后面的衣服扯一扯的动作,当然只是开开玩笑而已,完全没有“真正动手”。接着他就立刻表现出有点害怕的样子,yeah!第一次冲击成功!接着,他的女儿又开始抱住他的腰(他女儿老是作出要抱抱的样子,是怕丑?应该是吧),于是我的很自然第二波又过去了,“你看,你女儿的手都不能把你的腰抱住了(意思是太粗了),你还说你没有胖?”他又只能无奈地笑着看着我,并作出要追打的动作,我顺势躲在一旁,接着他就只能笑着对我说“xrspook(当然,当时是我的名字),那么久不见,你也要踩我一脚。”我当时很想继续辩驳下去,不过我没有。我很想说,我不是想踩你一脚,而是要想踩你N脚。然后我又想把以前“不妥”他的地方全部数出来,不过最终,我强忍自己,又或许我当时突然没有了那个欲望。自己内心善良的一面又站了出来。何必要搞得那么“僵”呢,好头好尾算了,现在真的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不想表现自己是个多么记愁的人。但邪恶的自己内心始终在作怪,一些时候,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始终在一些时候会突变然后又变回来。就像那些月圆之夜会变成凶残成性的人狼一样。

当大家在留下联系方式的时候,有一栏是QQ号,但我却没有,把blog的地址http://xrspook.blogbus.com留下了。当别人问及为什么我会没有Q号,为什么我不用Q的时候,我只能说那是我的习惯,根本无法向别人说明,为什么我可以在上网的电脑上不装QQ,对于他们理所当然的事情,我是不做的,不是我没有能力,而是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但我无法向他们说明我这样的行为不是有意抵抗,有意地造反,对此我无法说服他们为什么我会有这么个“异类”行为。在他们眼中,用QQ是正常,十分正常,而不用则是100%的不正常,而有自己的blog也是十分的奇怪,十分的什么什么(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而我甚至不想再解释到底blog和个人主页有什么区别了,当我说起我的blog的时候,当他们问起到底是不是意思是我的主页的时候,我有点为难,blog和主页是有区别的,一定程度上区别很大,但对我来说,无论在什么地方注册我都把自己的blog当成了自己的主页使用,并为它做了信息部的注册,我含糊地回答她们,那就是我的主页。的确,用在这里的时间,比任何一个主页用的时间都要长好多好多。

正如irene所说,写blog认识的人和在QQ上认识的人是不同的,写blog的人用他们的耐心照料他们的花朵(blog),而QQ上的人则可以胡扯一大堆。像我这样天天写的blogger,如果你是一个耐心的读者,完全可以由此认识我,而且是我的全部,没有遮掩,不需要作状,要天天写的日记,你根本无法作状。可以说,由blog认识一个人会更加率直,起码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而blog和QQ还有一个很不同的地方,上QQ,需要装软件,还要千辛万苦申请Q号,而blog只需各位在地址栏输入一个网址就搞定了。QQ你还要碰时间,但blog你随时都可以打招呼。而blog麻烦就麻烦在它的交流不是即时的,也不是完全的双向或者多向的。任何东西都有利有弊,我选择了当一个实在的blogger不是也会加入plogger的行列。

当blogger,做了那么多,不是为了炫耀,我还是一年多前,从2004-06-09开始写第一天写自己的blog——我的天xrspook,记录,就是为了记录,令自己一生无悔。

好像扯太远了,从聚会说到了QQ和blog,还在为blog而辩驳,自己也实在太神经了。不过今天还是很值得留念的一天。记住今天2005-07-30!!!!!!!!!!

4 条评论

  1. NAOH

    聚会就是聚餐,这一点我很同意,我喜欢聚会,因为我喜欢吃,哈哈

  2. NAOH

    X你胡说,你文章里还说“人在吃的时候就会忘记一切,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你一吃就忘记一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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