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
2

英雄与偶像

By xrspook @ 21:21:12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干了件很awesome的坏事,当然啦,这是不能说的,否则就不能打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宿命了。就我的角度而言,这是件坏得非常透彻的事,至于它是哪方面坏,是怎么个坏法,当然啦,也不是不能说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虽然是件坏事,但却能带来一个好的结果。大家不用试图探听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这个秘密,我可是要保守一辈子的。

说回今天的主题:英雄与偶像!

几天前,看到如此一个这个视频“Rey Mysterio 广州见面会”。其中第23秒(全长61分51秒)女主持说了一句话:“因为说到雷尔呢,是大家心目中的一个偶像了。”听到这里,我没有继续看下去。我也喜欢雷尔,欣赏他的高飞和流畅的绳上动作,Rey Mysterio这个角色很有正义感,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发现了吗?我用了“喜欢”、“欣赏”和“英雄”,但我没有用“偶像”,因为即便前面3个词都用上了,我还不能把TA定义为偶像!

我们会把邱少云、黄继光、董存瑞称为英雄,但我们会把他们称为偶像?我们会把蜘蛛侠、蝙蝠侠、闪电侠称为偶像?

大概是我太主观吧,或者说是我太固执,我始终无法把619大师称为偶像,我佩服他到五体投地,但我不会崇拜。因为那对我来说是不可模仿的,即便你模仿他的着装,他的气概,但他最令人信服的东西,他的技术,永远都模仿不了。所以,他老人家对我来说是英雄,不是偶像。

英雄一词我觉得是描述某种人有别于普通人,他们的某方面或很多方面有过人之处,于是你就会由衷地产生敬佩。偶像一词总让我觉得味道有点酸酸的,在过去那么多年的生活中长辈总是教导我们“不要崇拜偶像”,偶像对我来说根深蒂固就是一种只有到达了疯狂状态才会用的词。说到偶像,我毫不犹豫地就会想到各种影视明星,还有那帮疯狂到极点的粉。

说道粉,我也是粉,我是GA粉,我是WWE粉,我还是WP粉,是CSS粉,曾经是Betty粉和JEA粉……但粉得越多我就越是觉得,粉不过是对有共同嗜好的人的称呼,我的粉状从来没有达到过崇拜的境界,相反,我粉得越深我知道得越多后,我越是清醒,更加明白该粉什么不该粉什么,而不是一味的模仿崇拜。或许我做的不能完全算粉吧,大概我把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无意中用上了。

英雄是学习的,偶像是崇拜的。

英雄是褒义词,偶像是“酸性”词。

综上所述,在我的世界里,英雄不等于偶像。

8 条评论

  1. sh

    ‘Grandpa, were you a hero in the war?’

    Grandpa said, ‘No, but I served in a company of heroes.’

  2. sh

    附带说一句,你上面所谓的英雄基本已经证明全是记者创造出来的。

  3. 我希望自己被粉。嘿嘿。

  4. NAOH

    偶像和英雄你区分不开啊?英雄是指那些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一般人很难达到的;偶像就要第一个级别了,没有英雄的色彩那么强烈

有话要说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 <strike> <strong>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