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
10

血腥童话

By xrspook @ 8:22:34 归类于: 烂日记

昨晚做了个相当奇葩的梦,很有趣,但某些部分却有点血腥。那可能发生在一个剧院,也可能是大型体育馆,之所以说那是一个剧院,因为那个结构几乎是圆形的,只有舞台部分是平的,其它都是完美的弧度,而且不是椭圆是正圆。那个场子应该能容纳超过六千人,上座率还不错,有70%左右。之所以有这种场景的脑补,大概是因为几年前去过上海看WWE。这次我们去看的什么呢?好像是PK的一个现场秀。但我觉得那更确切地说是一场剧场版的PK。我坐在半山腰的位置,看到正对舞台的左前方,在山脚的位置有一群拿着标语拿着花之类在加油的粉丝。我脑子里蹦出来的就是一句“很傻很天真”。他们的人数很少,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有点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台上的表演,其实只能说是PK男女主角出来走走,因为其他人不存在,他们也不是在说PK的故事,只是穿着相关的衣服在那里逗。全程说的是英语,但是有一部分,米叔用了比较慢的语速,说出了几句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全场都惊呆了,那些话是他自己说而不是别人为他配音的。然后我就跟坐在我身边的人来了一句“牛叉吧”!还不只是这样,米叔的个人表演还包括有一幕台上放着四台电子琴,两两相对。米叔用左手在电子琴上弹主旋律,虽然他手放的那个位置是电子琴平时弹和旋的地方,但其实和旋不和旋,只不过是高音低音的问题。米叔用的是左手,另外一个人用的是右手,他们两个人各自出一只手,把音乐弹了出来。这种脑补,大概是因为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段了米叔和印度海洋乐队一起现场演奏《自杀现场直播》的主题曲,在那段视频里,米叔驾驭的是架子鼓。也不知道准备了多长时间,甚至有没有准备,米叔被叫上台,然后他就被请到架子鼓那个位置,然后就跟其他乐队成员,和谐地奏了起来。因为里面用到的乐器很多,所以要辨别出架子鼓,我没办法一直盯着视频看,我只能把目光移开,完全用耳朵去听。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觉得电子琴这东西米叔估计也是手到拿来,但问题是,左手是不是那么灵光呢,我就不知道了。

那个舞台剧的最后出现了比较残忍的一幕。PK说他来地球已经100天,他必须得回去了,希望女主角能跟他一起回去。女主角也心动,也想去,但是却被别人拉住了,而PK则是被来自不知道哪里的一根缆绳拉住,就这样出现了比较血腥科幻的情景。他们的分离场景在海边。PK的手和女主角紧握在一起,但是手臂却跟他的自己身体分离了,所以整个海的好一大片区域都染成了血红色。PK身体的其它部分被拉走了,但是他的手却仍紧握着女主角。下一幕出现在一个丛林里,那可能是一个红树林,或者说热带雨林,比较原始。出现了一个可能是把PK拉走的人,那个大概是他爸爸。爸爸虽然强行把PK带走了。身体分离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因为,我默认那种生物就是可以像壁虎那样变形的。在那个星球,PK的爸爸以人形出现,但PK却是以一只蝴蝶的方式,他在他爸爸面前飞过,飞去远方。我觉得我简直把这个故事的结局用罗密欧与朱丽叶以及梁祝的情节给融合上去了。虽然说跟那两大悲剧相比,这里男女主角都没死,但被迫分离在两个世界,对情人来说,这跟死又有什么区别?!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可以这么残忍,首先是剧情上的残忍,把情侣给分开了,而且还是永不相见的那种。第二个是我怎么可以脑补出这么血腥科幻的场景。难道是因为昨晚,我特意没用像姨妈巾就去跑10K(刮蹭神马伤害大),然后回来以后洗裤子的时候,足足换了三盆水,才稍微不见水被染红,因此引起的脑子不正常?

最后,出现了一个比较诡异的事件,我在梦里遇到了我们单位已经去世的一位同事。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我的梦里实际上是我们整个单位的人一起去看那个表演的,而那个时候她还在。如果按照PK在中国是2015年5月22号上映,那场表演应该是在上电影上映之前,而那个时候,她的确还在人世。我没有跟她谈话,也没有跟她有身体接触,我只是远远地看到她在那里。

心有多大,梦就有多大,真不知道,我的梦里还能科幻出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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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
11

开看java的head first

By xrspook @ 7:29:44 归类于: 烂日记

根据一贯的经验,越是到了检查日我就会越清闲,因为一整天就只是坐在那里,等检查人过来。检查就那么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没有超过半小时的,但却要用一整个工作日等待。曾经试过,等了一整天,等到下班了还是没过来。最终,那一次他们真的没有过来检查,而我们却为此搞了3天的卫生。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真说不准。

我的经验告诉我,检察日就一定是很闲很无聊的。检查之前还有点着急等待。检查之后那是完全的放松无压力。领导去招待那些来检查的人,而我的同事跟我一样,要不就是准他被检查,要不就是享受候检查后的快乐时光。

我抓紧这个机会,赶快拿本书出来学习一下,对上一次看程序语言的书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大概那次是因为我为了要完成。工程原理的设计作业编写计算软件而去看VB。我最熟悉的程序语言是C语言,但那只是用来考试的。在实际应用中几乎不用。我觉得学会一种计算机语言,就像学会了英语一样,再学习其它语言,比如说,西班牙语,德语,法语,还有其他拉丁语系的语言的时候。不能说你有什么优势,但是某种法则起码你是懂了,所以你在学其它的时候会有一点感觉。HTML是我很久以前就接触到的,在我学C语言之前就已经懂了,之后我又学了CSS,还有PHP。说来也搞笑,之所以要学PHP是因为我要把WWE网站的图片正则出来,而无需我一个一个点开复制。大概所有程序员一开始之所以要创作是因为大家都很懒,大家都不想去干那些重复的事。

上周五开始,就没那么忙,所以我已经开始java的head first学习。程序类的书都老厚老厚的,这已经成了习惯。在买java这书以前我也买过一些很厚的其它程序语言的书籍,但在这之前书买回来我就只是放到书柜里,或者放在某个地方,只是买没有去看。在买之前我是花了很多时间去挑选,但最终,书和我是分离的,当然我就没有学到书里面的东西。而为什么这次居然会真的看起来而且是拿这个笔一边看一边做书里面的练习?是因为,我必须得学会这个语言,然后,我才能进一步学会写安卓程序。我的目标是自己写一个跨平台的数据录入及处理软件。之前也看过外国人写的程序书籍,但那些书是经典系列的,所以有些沉闷。而且因为我看的是翻译版本,翻译的错漏以及用词的生硬,简直让书本变得不堪入目。学习C语言和VB的时候,我用的是国人编写的教科书,感觉还行。这本head first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跟那些沉闷的,经典书籍,不同,里面的思路也跟国人编写的教材,有很大区别。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脑洞发散得很厉害。他们经常把一些很沉闷的东西就像给小朋友讲故事一样,虚拟化拟人化或者各种萌化。里面用到的编程例子,s让你觉得,很折腾,很无语,但实际上是真的有助于你去思考。比如说简简单单的就只是三句话的输出,本来可以直接写出来,但是他们设计的练习,却让你不得不用各种条件判断,经过无数折腾后才弄出来。你需要明白其中的规律,你要好好的利用所有的规律。明明可以不折腾,但他们却非得让你折腾得要生要死。昨天最后一道练习题,我是在偷看答案的前提下才做出来的。做完以后我好好地想了几遍,但还是有点想不通,所以在10K的跑步里,我一边跑,一边想,最后终于想通了。这真是一本让人欲罢不能很想一直看下去的书。少有程序类的书籍会写得如此有趣。

越是学习越是想学习,因为越发明白自己无知。正因一直在奋斗的路上,所以生活也变得充实。

2016-04
25

天生的

By xrspook @ 20:35:02 归类于: 烂日记

上周和领导吵架的时候他来了一句:“你是不是觉得不适合当检验员,我去跟领导汇报。”当时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因为地球人都知道这个单位没有第二个人比我更适合做这份工作!有些人勤勤恳恳,但却只是一头之钻在他们自己的那个小天地里没有足够的横向纵向前瞻性;有些人聪明伶俐,但却总是不肯投入足够多的努力去让他们的智慧发挥到极致;有些脑子不太好使也很懒的就不必说了。我可以脑洞大开,我也可以一根筋地只埋头苦干,我知道某些事很笨很辛苦但我仍会去干,因为我有目标追求,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人人都知道我的好,唯独那个烂人不知道。因为他与我的关系就像正派反派,我们互相觉得对方是反派,他逼着我用最精锐的武器向他攻击。让下属的矛头直指自己,跟自己对着干,而不是枪口一致对外,这样的管理居然会发生,地球人都应该全都震惊了。

屡败屡战是我的基本属性,妈知道我就是那样的人。她在我一根筋地不断改良方法做食品的时候深深地感受到了。她跟我一样脑洞大开,我比她更胜一筹是因为我有互联网的大后方支援(虽然她的经验比我丰富好多倍),但最大的不同在于我正值当打之年,她已老去,就精力而言当然不如我好。所以有些东西她想到了,但她已经不想真的自己动手去做了。如果年轻20岁,她会是我最神一般的搭档。时光倒流二十年并不能缩小我和我妈的鸿沟,因为20年前妈妈在家里脑洞大开各种试验的时候她觉得我太小不让我插手,我只有坐在旁边一直看着的份儿。估计40-50年前,妈妈也曾经在旁边看着外婆神一般地做各种好吃的。现在,坐庄的是我,我不会主动要求我妈给我打下手,比如说拿这个拿那个或者洗这个洗那个,但她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帮忙。在一个厨房里不能有2个将军,否则就只会吵架收场。主次和轻重必须分明。我妈说了算的时候我不会为她作过多的考虑,我说了算的时候我也不会理睬妈妈善意(但未必对)的提醒。我家最所向披靡的估计还得算上我那个垃圾回收站一般的爸爸,无论神马垃圾成品,丢给他就可以了,即便非常不好吃他还是会吃完。好吃的时候他会毫不吝啬地大呼好吃,不好吃的时候他会一声不吭地啃完,他不会在你面前说那不好,背地里或许会跟别人谈起,但不会当着你的面说三道四。好些周六或周日的早上,爸妈以为我还在睡(我关着房门),他们在客厅评论我弄出来的某些失败食品。他们不知道我都听到了,不是故意的,但我恰恰就在他们说到那个的时候醒了怎么破。

面包机第一次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做出的第一个根本不能算发起来了的面包我独自啃完,准确来说应该是根本就没啃完,最后吃不完的那些丢掉了,因为那已经放在冰箱里太久,我吃过一些后觉得肚子不太正常。一个人,用面包机最小分量做出来的面包我啃了好久,但如果在家里,那不过是一天早餐而已。刚过去的双休日我在家里做了两轮馒头,两轮蛋糕,一轮面包,一轮酸奶,在外吃了一次西贝。若不是经历过两个月的连续单休日我不会知道一个普通双休日能干这么多。我不是吃货,但我要为家人备足够吃的货。留给爸妈的400g面包以及合计700g干面粉做出来的馒头足够他们一周的早餐。馒头蛋糕面包酸奶都是ACA面包机的杰作,有些是完全由面包机完成的,比如说面包,余下的东西面包机做了某些很关键的步骤。面包机自定义和面20分钟出来的面团比我自己揉的光滑多了!面粉和水2:1出来的效果刚刚好,我个人觉得把水换成低脂牛奶出来的东西更漂亮,但不知道那是不是我心理作用而已。妈妈很满意好沃德低脂牛奶、酸奶菌粉和ACA面包机以及冰箱共同制作出来的酸奶,无论质地还是味道都刚刚好,我妈居然会问平时不吃酸奶的爸爸要不要吃一下自制的酸奶。至于蛋糕,我只是把我之前做电饭煲戚风蛋糕最后烤制的工具换成了面包机。第一次没有加锡纸,感觉不好,第二次特意买了锡纸,感觉还是不对。只靠鸡蛋打发不靠泡打粉制作的蛋糕非常考师傅的能力,现在,我暂时未能驾驭好面包机做蛋糕,我的戚风蛋糕用电饭煲做显然更好。这会摸索出来的,我需要更多的时间、需要积累更多的经验。

不是个个都能在战斗的路上不屈不挠。

2016-02
29

妈妈,10K

By xrspook @ 13:18:44 归类于: 烂日记

曾经我开过那么个脑洞,能不能让妈参加327的李宁10K,当然不是跑,是走,2个小时走10K,她走得完吗?昨天回家之前我就屁颠屁颠地想了这件事半天。2小时完成10K,也就是1小时走完5K,配速1200就可以了,这等于是平时我跑步配速的2倍。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实现的,在我记忆之中,即便是我一开始快走的时候,哪怕是穿着劳保鞋走我也能走出1200以内的配速。穿上运动鞋以后,哪怕穿的是板鞋我也能快走出1000以内的配速了。所以10K,当时我大概需要走1小时40-50分钟,很努力、非常努力才能在1小时40分钟内完成。那是我的快走,我不觉得呼吸急促辛苦,就是一开始小腿会酸痛,后来就好了。一段路以后小腿酸痛会消失,但随之而来的是板鞋的磨脚,通常是脚踝。脚踝的痛被我挺过去以后就到脚掌起水泡。起水泡那问题在我最终用上毛巾厚袜子之前都会在我快走的时候一直存在。现在如果要我快走的话,估计我无论如何走不出1000以内的配速了,但应该可以走出1100以内的。10K计算,应该能在1小时50分钟内完成,外加李宁的10K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路程都要比10K长,长大概200-300米,所以能在2小时内走完,但时间估计用得七七八八。我妈能做到吗?又或者说她老人家愿意这么做吗?

从天气预报看来,这周的晴天以后整个三月都阴雨绵绵,所以我觉得327应该是个雨天,问题只是那雨下得大不大而已。我可以这么残忍地让近70岁的人淋雨2个小时?!

昨天回到家我很想问我妈要不要试一试去走完李宁10K,但话到嘴边我纠结了一天都没说出口,我感觉她第一句话就会狠狠地回绝:“不要!”从理论上说,她应该能挑战成功,但为什么要这么痛苦呢?我当初为什么要那么痛苦走那么长的距离呢?因为我感受到的不是痛苦而是觉得那样的挑战很好玩,那是我自愿的!但李宁10K这般搬出来不是我妈自愿的是有点我逼迫的成分。昨天早上我天没亮就打卡,然后天刚刚亮的时候就离开单位搭公交车回家,回到家还没到早上9点。先是做早餐,然后是煲汤,同时洗了被子蚊帐之类的,足足等到下午4点多我妈才说她整好了,可以出门刷街了。我们出门的时候大概下午4点半,从家里走到江海大道,然后绕入大塘沿聚德路走到新滘南路,向西,到广州大道转弯向北,转弯到新港路向东,转弯到赤岗路向南回家。总的来说就是兜了一个大圈子。我的老款小米手环显示走了6.5K,她的光感版小米手环显示走了4.2K。我觉得这段路大概是7K不到的样子,我们回到家是傍晚6点半。用了2个小时才走了7K不到!虽然一路上很多人很多车,尤其是从大塘出来新滘南路靠近海珠湖那一段,简直就好像在逛花街,人山人海。因为是城乡结合部,各种电动车小货车各种乱穿。因为是傍晚,所以新滘南路和广州大道都非常繁忙,这条路线让人各种的心情不畅。我觉得我走得很慢,踱步的节奏,步频慢、步距小。如果那是一条好路,我们可以快走全速前进,两小时内能多走4K吗???这约等于是要多走60%的路。我走在前面,我妈一直跟在我后面,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干,但她全程就是这么干的。昨天走完那2小时以后,我觉得让妈去参加李宁10K又渺茫了很多,对她来说最适合的是5K而不是10K!

野心神马,折腾自己那是自作自受,但如果影响到别人那就是不该了。

2016-01
18

解梦

By xrspook @ 13:25:41 归类于: 烂日记

什么叫做“脑洞大开”?我觉得那种事在做梦的时候最能反映了。如果脑洞足够大,梦里的东西就能天马行空。在清醒的时候我经常玩这个玩那个,而且一旦开玩就会持续很长时间,比如说跑步也比如说做橡皮章,但在我睡着的时候我几乎不做那两种事。虽然已经30年的人生经历,但在梦里做一些巨细无比的事还是比较困难的,刻橡皮章就属于那个类型,无论是在用硫酸纸描图还是在后续的雕刻过程中。在梦里我偶尔会跑步,但通常在梦里跑步我都会像武侠小说的轻功了得那些大神们一样跑得飞快,但脚却几乎不碰地面,呼吸也很顺畅。在梦里我经常会惊讶自己为什么跑得那么神奇那么快却一点都不觉得气喘。在梦里我也不会读书和打架。被别人追杀是有的,受伤也是有的(受伤居然会有痛感!)。最讨厌的是梦见自己在考试,而且那种事发生的频率还不低!在现实生活中我就从未打过架,劝架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做,我总是很英勇地冲上去把打架的人拉开,前提是我蛮力够大,他们也不敢打我。可能正是因为我从未打过架,虽然看打架看得很多,但始终没有实施过,所以在梦里我也是一直都很斯文地,从来不动粗。我压根就不会打架!!!就像想做一下叛逆学生一样,我也很想试试打架是什么滋味,打别人和被别人打到底是什么感觉。做很多事都可以让肾上腺素飙升,打架也是,所以打架肯定能打出一些快感来。我说我想试试打架可能不过是我想试试那种因为打架而产生的快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挑选的朋友都很严格,我朋友不多,但都很好。有些人是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在一起的,比如说同学比如说同事,因为被迫长期在一起你不能有任何的不爽,因为那样的话会影响长期的心情。不能让自己讨厌,但也很难让自己跟他们铁上。有些摆明我很不屑,我怎么能放下他们那些我大部分都不认同的观点而挖出一些或许存在的共同话题呢?!隔行如隔山,但其实山不山根本不是问题,因为到达一定程度什么都趋于大同了。一些不懂的,我们可以大开脑洞去发挥想象力。最要命的是什么呢?最要命的是遇到一些只停留在最表面认知的,你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不想深究也不试图扩展他们的思路。高水平和低水平的差别就在那里。我不擅长说,但我擅长听,你可以一直给我说,只要你能一直说得下去就可以,有时我不是没有要插话的,我只是觉得插话没有十足的必要。有些人的输出是用嘴,我的输出则比较喜欢用键盘。还记得一开始接触电脑的时候我的文章都是先手写然后再一个个字敲到电脑里,当是我总觉得直接在电脑上写思路无法开展,但经过15年以上的锻炼,一切都已经锤炼出来了。现在的年轻人都很习惯用键盘输出,那些不习惯的并不是因为使用技术方面能力不到家而是因为他们长期都没有做这种输出的习惯而已。他们可以滔滔不绝地给你说上几个小时,但要让他们写篇年终总结出来得磨叽好几天。在写方面,轻而易举的一句话他们也得斟酌半天担心主谓宾结构不对,词语搭配有问题等等。现在我觉得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讲的都是某种感觉。那些规矩条理都入脑了以后往后的输出是顺其自然的事,正是武侠小说里说的那种“无招胜有招”。

这周据说有2天放晴,然后又开始湿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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