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
9

番石榴飘香

By xrspook @ 13:40:22 归类于: 烂日记

已经不记得上一次在太阳下跑步看到自己的影子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上周跑步我有见过自己的影子,因为科室开会拖沓,所以我跑步开始的时间推迟了大半个小时,但造成影子的不是因为有太阳而是因为天全黑了,路灯亮起来了。看着自己的影子跑步是个挺神奇的事,本来不觉得自己跑步的姿势有什么问题,但这么一观察又觉得自己怎么感觉怪怪的,好僵硬的感觉。但其实僵硬不僵硬身体知道,因为如果不是一直都不放松到达某个水平的时候肯定会感觉到僵硬部位不舒服。从前我最容易累的是右肩膀,不知为何左边不会,只是右边,但现在这种差距已经远没有从前明显了,虽然跑着跑着偶尔我还是要通过抖抖手来放松,但这种事在谁身上都会发生,哪怕是那些国际顶级的马拉松运动员。通过CCAV-5看过多次马拉松比赛直播后我已经发现了这是个人人都会遇到的问题。今天感觉不会下雨,但空气质量很糟糕,灰蒙蒙的一片,感觉不是雾而是霾。下雨,尤其是小雨的时候是雾,延绵不断24小时都在飘,不下雨的时候继续灰蒙蒙,春天要找个适合跑步的日子还真心难。难就不去做,3、4月就不用跑步了,所以,甭管神马好不好,该怎么计划就怎么跑得了。唯一让我不想去实施的是我不想快跑,因为地面太湿滑,一脚高一脚低的水坑溅起的东西让人打心里觉得恶心。按照自己的节奏,看清路面踏着凌波微步躲水坑就好。

上周看完REY MYSTERIO BEHIND THE MASK以后我开始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访谈录《番石榴飘香》。已经不记得第一次听说这个书名是在什么时候了,反正在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实体之前我就已经听说过,也知道这是一本访谈录而不是小说作品。第一次看到《番石榴飘香》是在我第一次去博尔赫斯书店的时候,我第一次去那里就遇到了这本书!但当时我的目标不是它,所以我没有买。没有买让我很后悔,所以当我终于觉得我得买回来的时候那个书店的那本已经算挺旧的《番石榴飘香》已经没了。没有抓住机会就意味着永远失去…… 马尔克斯说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的书的版权卖给中国,但在他离世前的几年,他的书总算光明正大地登录天朝。花了非常多钱买版权,第一本出版的《百年孤独》占据了畅销书靠前位置好久好久。中国人曾经犯错,但谁不犯错呢!漠视版权这种事经常会在发展中国家发生,比如说七八十年代的天朝不理会文学版权,又比如现在的墨西哥仍不理会音乐肖像等的版权。不理会版权,为赚取暴利而那么干是我们上一辈人的事。虽然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听着免费音乐,叹着免费视频,看着免费书籍,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愿意为我的所有免费资源付费,只是,很多时候根本没有可光明正大付费的途径。马尔克斯从前的气话一方面是因为那让他少了很多版权收入,另一方面我觉得是因为天朝的铺天盖地盗版完全没征求过他个人的意愿,那是对他的不尊重。我个人觉得,不尊重比少了钱更让马尔克斯感到恼怒。回到现在,现在我看的这本《番石榴飘香》是新文化集团的正版图书,这个新文化已经出版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书,从图书的插页的列表看,他们把马尔克斯的书的版权都买下来了,出版只是迟早的事。每年几本,没有个5年以上要全部都出版挺难。新文化是用心的,每一本书的包装设计插画都很好,一整个系列的书的设计风格一致,真心很赞。我是个控一样东西就会相当高层次的人,能搜集完一整套会让人感觉非常愉悦。

太阳出来了,虽然我仍没看到太阳的本体,但我起码已经看到了光与影!

2015-01
13

书痴去

By xrspook @ 15:48:01 归类于: 烂日记

关于手提电脑的不习惯除了小键盘以外触摸屏也是我的死穴。从前已经不记得花了多少时间去熟悉鼠标那玩意,无数个小时就耗在玩Windows自带的纸牌上了,那玩意是用来练习鼠标熟练程度的绝佳方法。扫雷和牌比起来玩得不多,但我想按哪个而不是乱七八糟地按到别的地方也是个重点,毕竟,按准的区域比1个平方厘米还要小。从前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去适应鼠标,现在握在手里的鼠标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小空间里的触摸屏,我怎么会习惯!经常地搓啊搓都没搓到我要到的地方,更加不用说不会用单手灵活控制左右键了,几乎需要按住左键拉选的操作我都是要左手帮忙的。要习惯手提电脑的触摸屏不知得多长时间。当我看到别人很随心所欲就能用那个触摸屏做他们想要的操作的时候,我打心里觉得这太神乎其技了!为什么我老是搓都没搓到我要到达的地方呢?!那么小的屏幕根本覆盖不了显示器鼠标的范围啊啊啊啊啊啊啊,但貌似,这是只我做不到,别人用触摸屏的熟练程度和我用鼠标无异。熟能生巧~

无论在哪里敲字,反正我的注意力都只是在进度的最后一小片部分,所以无论屏幕大小如何其实也基本不会影响到我,但如果屏幕只有4寸手机那么小,我会有点不清楚自己到底敲了多少字,心里对我已经敲过的字数没底。虽然如果都是用物理键盘敲的,半小时大概就1000字,但如果是用手机虚拟键盘呢?我感觉我已经很努力、花费了很多时间,但实际上却没多少。

昨晚看到了亚马逊中国的什么自营图书满300减100,于是我就屁颠屁颠地去搜刮了,要凑300元的中文书原来很难!如果是进口外文书1-2本可能就达标了。现在不彩印的图书200多页的大概需要30元左右,要达到300元,那得找10本啊有木有!但我想买的书没有那么多,所以我就绞尽脑汁去凑数了。好不容易,到今天早上去提交订单的时候发现怎么没给我减掉100元,那时我才发现参与那个活动的只是亚马逊中国里无数自营中文图书里的一些,而我挑选的很多都不在那个范围,我那个去!于是,我又把那些我只是用来凑数可有可无的又都全部打到了收藏夹。最后,我买了104元的东西,其中包括1箱400g*3+200g的西班牙饼干、2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以及1本关于跑步的小说(现在亚马逊中国99元以上才免运费!从29到49再到现在的99,亚马逊,你敢来个199吗?!)。原来我挑选的可是10本,现在减回3本,做减法比凑数做加法容易。10本书里有4本是文学的,3本是跑步相关的,2本是SPSS专业教材,1本是健身,可谓是大包围的节奏,简单来说就是我是个酷爱动起来的文学青年。我对经管、心理、畅销类的书籍不怎么感兴趣,但其它的,我都会愿意为其埋单。看过一段时间的Kindle电子书以后,我发现自己还是比较喜欢纸质书,那种感觉不只是看书,而是同时包括闻纸张和油墨的味道以及纸张的手感还有躺在床上在台灯中被窝里阅读的那个感觉。Kindle电子书没有了除了视觉以外的感官。我从未试过拿着平板在台灯下被窝里看电子书,感觉不对路啊,那样做对眼睛也不好,但纸质书那么做却很自然。

坐等亚马逊中国送货上门了。

2014-06
9

十年

By xrspook @ 15:39:37 归类于: 烂日记

2004-06-09至2014-06-09,3652天,或许这个表达方式会让你更容易理解——十年!从18岁到28岁,每个人一辈子都只有这么一次黄金的青春十年,我非常幸运地,这十年,我每天用起码一blog的方式记录了下来。

WordPress的仪表盘概览显示,算上这篇我一共写了3947篇blog,这仅仅是这十年间我写在“我的天”的,还有一些写在别处的不计算在内。尼玛的,xrspook真能写!!!以平均每篇1000字计算,这里有395万字。如果打印出来做成书,这得是多厚的一本?!!!!!我一点都不后悔我选择的是在博客上写十年而不是在本子上写十年。我写的是很私人的东西,但我喜欢和别人分享,尤其是教程类的东西,不分享那东西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选择电子版而不是纸质版当然不是为了我能更方便地Ctrl+C和Ctrl+V,我生平最讨厌的行为就是抄袭,我怎么会愿意老是做摘录工呢,哪怕只是摘录我自己的东西!你有否想过,写在纸上就不能图文并茂了,而很多东西,写那么一大堆文字不如放一个图能说明问题。

跟小时候被家长强迫着写日记不同,我的天是完全自愿形成的,我想写所以我去写。青涩又有点积累,不很成熟但却有不少专业。里面记录了我很多很认真的花痴行为。认真,那是相当的认真,认真到我读书那么多年都从未试过那么认真,比如说写网页、做翻译、观后感/读后感、各种教程、DIY做衣服、DIY做LED灯牌、做橡皮章、玩减肥、玩跑步……我不是作家,我甚至不是一个业余的作家,而且我很懒、超级懒!所以可以不写的话我绝对不会写些什么,但blog的出现,blog的坚持在我的人生画卷上画上了相当浓重的一笔。虽然在开blog的时候很傻很天真的我曾经说过我要blog到我死的那天,只要BlogBus不倒,我就会一直在那里blog下去,但现在,BlogBus还在,我却已经整体转移到独立的WordPress继续。就像很多人所期待爱情一样,当然臆想那可以一生一世,但很多人甚至熬不过七年之痒,十年二十年金婚银婚钻石婚什么更是飘渺不可及之物。如果在虚拟世界我可以自定义性别的话,我一定选male,那么我的blog呢?是male还是female?

2004-06-09,那一天,我完成了高考。和现在参加高考的孩子们不同,虽然我们同是6月7日开始,但我当年持续的时间是3天,而他们2天就搞定了。高考完成后,我直奔天河南方书城(早已消失了,位置是现在的广百中怡店),为的是找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虽然没找到《百年孤独》,但找到了一些短篇集,那天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在我早已摩拳擦掌观察多时的BlogBus上开始了“我的天”,开始了我的第一篇blog。不是去睡一觉,不是去撮一顿,没有家人朋友在考点门口迎接解放了的我,从书海奋斗十多年终于完成高考的我居然又主动把自己送进了书海。那个少年真够文艺的!!!10年前,书店是我的大爱,一遍又一遍地在各大书店书城晃悠我才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我想找的书。10年后的今天,我都不记得我上一次去书店找书看书是什么时候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在网上书城不时乱转,纸质书还是我的最爱,但近期我也会在手机上看电子书。10年前,我明明已经知道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说过他有生之年都不会把他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书商,7-8年后,中国书商终于用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下了加西亚最著名小说《百年孤独》的版权,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连续出了好几本他的书。就在我的blog即将10周年的时候,加西亚·马尔克斯去世了(2014-04-18),享年87岁。NEVER SAY NEVER. 但如果当人离开了这个世界,那就真的是永远了……

十年磨一利剑,偏偏我那把只是街边2元钱买回来的小水果刀,好用不好用,用过的人自然会知道,都用了那么多年了,即便不好用,早就习惯了。

2014-05
3

幸亏,我是这样跑的

By xrspook @ 22:33:12 归类于: 烂日记

今天,妈妈问我有没有试过跑步跑着跑着觉得很辛苦,不想跑了。没有,还真没有!当我还是快走的时候我有过那个念头,但即便那样我也没有真的就那么结束了。当时我临时把半走半跑换成了全部快走而已,因为和快走比起来,跑步对我来说太痛苦,那是我当时的感觉,现在不会了。不能痛快地跑起来才是真的痛苦。我的确试过开跑了却没有完成,但那不是我主观造成的,一次是快走期间雨越下雨大的赶脚,于是我取消了那次Nike+记录,当时还没到2K呢,改为到室内HIIT。另外一次是我计划23-24K,结果到15K手机没电!只剩下百分之几,马上就要到自动关机的境地!!!这就是我记忆之中我90次Nike+里仅有的开始了我没完成我的目标(距离)。

今天结束后,我的Nike+已经90回了!2013-10-31到2014-05-03,184天里90回!操蛋,居然这么牛叉!!!!!!还差2次就是每2天一回了,印象中我有那么牛叉吗?!印象中我绝大多数时候一周7天我只跑3天而已啊啊啊啊啊3/7和1/2相差7%。我有试过一周跑5天么?跑步估计没有,一周跑4天我觉得已经很强奸了。我刚刚发现,这周我的跑量破50K了!上周已经49多,这周破50也没啥好惊讶的,但我真的对我这种自残感到弱弱的惴惴不安,我的身体真的能承受我这样的虐待了吗?我想把下周的跑量压退回每周3次,也就是40K左右。反观这两周我为啥会这样是因为我天天在担心着下雨,看到好天气我就赶紧去跑,周一周二各来了一发,周四如果不来一发又感觉好像到周六才跑相隔太遥远。周六18K没有因为天气和其它事故而无法进行,所以就变成了一周4发,合计约50K了。

我很喜欢在周末LSD的时候路过珠江琶堤,我喜欢闻到那种木头的味道还有啤酒的味道我喜欢那里的氛围虽然我路过的时间完全就是打烊。如果真的晚上要我在那里喝酒吃饭估计我会感觉糟糕,因为我觉得那个地方不夜不好玩,但就我而言,晚上10点就该去睡觉了,喝酒是魔鬼,为了不容易喝醉吃N多的东西更是万恶,即便我完全不用付钱只管吃喝。我不是吃货,我之所以在那里吃是因为我没啥好说的,也没啥觉得好玩的,我更喜欢一个人感受环境或聆听别人的故事。正在看村上春树关于跑步的那本畅销书,从前我完全不了解那个作家,我也从来没想过也不想当什么作家,但我骨子里真的有点跟他老人家类似的文艺运动劲。无论是在刻橡皮章还是在跑步的时候我的感觉都是那么的好,哪怕其实这两种东西实际上有时真的会让你非常累,让你的肉体几近崩溃,但肉体崩溃精神却超脱。我很庆幸我不是专业的雕刻家我也不是专业的运动员,我另有别的更实在的技能谋生。把兴趣和职业叠加起来不让自己有退路我觉得那是件不成功便成仁的赌博。我不喜欢赌博,我更相信实力,但我也明白运气这种东西很神奇。我有写作的冲动,我能写,但我不喜欢编故事,我太现实主义了。

不要为不值得你流泪的人流泪,值得让你流泪的人不会让你流泪——加西亚·马尔克斯。我这个马尔克斯粉居然不知道他这句如此经典肺腑的话出自哪里,太惭愧了。我泪点很低很低,容易为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流泪,但我通常不会为自己流泪,因为我不会让我自己流泪。喜极而泣那是神马玩意?据说泪水和汗水的成分很类似,我更乐意流汗而不是流泪。

昨晚快睡觉了才记起MP3貌似需要充电,否则有可能在今天的LSD里会自动关机。但实际上今天我的LSD没有带MP3没有听音乐没有塞耳塞。身体的反馈才是跑步最佳的节奏,我有我的节奏,我觉得LSD是快乐而不是苦闷转圈高低不平没有尽头的,我应该最大限度地去享受。聆听自己的呼吸,聆听自己的脚步,聆听腰包拉链头撞击的声音,聆听腰包里水袋的晃荡,聆听眼镜撞击眼镜盒的节奏,还有小鸟的声音,珠江水的声音,晨风的声音,江边晨练大妈团的声音,公交车报站的声音。你之所以觉得跑步很苦闷是因为你没有感觉到每一发跑步实际上都各不相同。村上君说感知到普通人感知不到,能用非主流的方式表达出来的人估计就是作家。

幸亏,我一直在做的是跑路,尤其喜欢在城市里跑而不是在标准塑胶操场跑道上转圈,否则,我会真怀疑自己能不能Nike+ 90发!

2013-09
14

一个人的世界

By xrspook @ 23:59:01 归类于: 烂日记

我困了。理论上这个时间(2013-09-14 23:00)我应该去睡觉了,但我才回到家不到1小时,刚洗完澡。感觉,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没有做。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就没了。早上起来正常刷屏,中午睡了个小觉,然后下午出去逛了一下超市,晚上吃了顿饭,仅此而已。我本以为今天晚上只是我和妈去吃个饭,甚至只是我打包个外卖什么的到医院和妈妈和外婆一起吃,结果今天晚饭的却是五个人,猪肚鸡,然后再打包回去给外婆,回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原来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跟他们一起吃饭了。喝茶吃饭等等的家庭聚会我逃掉了不少。单位的同事觉得我在逃离他们,其实我这是什么人都逃离,家人也好、同学也好、同事也好、最铁的网友也好,很多时候我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

昨晚终于看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枯枝败叶》。已经忘记了这本书是什么时候开始看了的,反正薄薄的一本我看了很久。有时睡觉前只看2-3页,更多时候是好几个星期连翻都不翻。知道昨天ADR在推特上又在高呼某本书好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也是时候该看看书了,我也是时候把书看完了。在没有WWE没有ADR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个文艺少年。当时我不会每个周末都神经质地看系列电影,不会追日本动画片,所以我有很多时间看书。不能说是如饥似渴地看书,但起码书买回来我会看,买多少回来我看多少,基本不会积压,但现在,我已经积压好多好多了。昆德拉的、马尔克斯的、库切的……

攻于心计真的让人很累很负面。我越发觉得我真的不喜欢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所以我一直往里面缩,往我觉得是里面的里面缩。

昨晚开始用豆瓣FM,完全不由我控制出什么音乐,随机播放有很多新鲜感,唯一的问题是因为是边播放边下载,所以或许会卡。当我还是少年的时候我完全没有沉迷过收音机的电台节目,然后,在我late 20的时候我居然会有点喜欢上豆瓣FM。多年以来我都是喜欢什么歌下载什么歌然后无限循环播放的,所以我听歌的面一直很窄,现在,这个习惯被颠覆了!

没有什么不可能,但对我来说要改变习惯很难很难……

© 2004 - 2024 我的天 | Theme by xrspook | Power by WordPress